一位积极参与这次捍卫十字架行动的市区教会领袖,听到所在街道的负责特地来他们教会说:现在政府不拆十字架了,十字架是你们基督徒的底线,明天你们不要再去永嘉三江教堂了。可是令大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4月28日凌晨五点,政府出动上了约千名武警、特警包围教堂附近方圆约一二公里的地方,驱离较少的人群,遮罩电讯信号,进行强拆。六点多开始,他们出动了数台重型机车拆毁三江教堂主体建筑。在4月28日晚上8时35分,历经十年、耗资2000万元的永嘉三江基督教堂被全部拆毁。当天有许多信徒到附近山上,想亲手用自己的照相机记录这一历史性的事件,多位信徒当场被捕,有的12小时左右放出来,有的被行政拘留了七天。因为该事件被刑拘的有八九位,现在有八位已取保候审,还有一人仍然在拘留中。
不久,政府有关部门因担心三江教堂废墟再次成为敬拜活动的地方,因此把废墟填满土,种上许多树,使其成为一个公园,周边建起了篱笆,还立了三四个告示的牌子--拆违现场威胁,不得入内。但今天此处成为了温州乃至浙江信徒的朝圣之地。
二、主要问题
1、教会信徒法律意识的淡薄
造成教堂全部被拆除的原因与当地信徒对法律意识的缺乏不无关系,中国官媒对永嘉三江教堂强拆事件采用统一口径在温州日报、钱江晚报还有香港凤凰新闻等媒体进行报道。文中说:“本报温州4月28日电:今天,永嘉县政府依法拆除三江违法宗教建筑。记者了解到,这一违法建筑原属宗教建筑异地迁建项目,经民宗部门核准:此建筑面积应控制在1881平方米’,必须‘严格按照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但在2012年,当事方在未获得用地审批、规划审批、项目备案和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永嘉县政府今天对该违法建筑依法启动强制拆除”。
该通稿的报道却对于去年上一任温州市委书记在位时,这个教堂在永嘉官方网站上被评价为温州市样板工程只字不提(现在文章被撤下)。对于该教堂超面积的具体原因,以及政府对基督教建筑审批手续的严格控制,令当地建堂小组奔走十来年也没有结果等因素没有任何交代。虽然如此,是次对当地与浙江教会很大的教训是在法律的框架中行事才能使自己不落在失败的境地。目前许多教堂上的十字架被强拆与教会自身的活动场所存在违章是有一定的关联性。但温州市各地教堂存在一定的违章问题是复杂的,是多方面造成的,其中主导因素就是政府长期处于对基督教发展的控制与防范状态。
2、政府强拆十字架与教堂的违法行为
如果单方面的听到政府对三江教堂被强拆事件的报道与解释,也许会给人一种强拆有理的印象。但把该事件放在整个浙江省强拆十字架及教堂的事件当中去解读,我们就会获得全面的,比较客观的认识。因为后来的事实——浙江政府拆除了230多个教堂上的十字架,已经明确告诉我们,政府并不是在拆违,而是在拆教堂上的十字架,目的是打压基督教在浙江发展过快,聚会场所过多,教会活动过热。其中“三改一拆”涉及违章宗教建筑的实施方案只是借口而已。
在网上可以找到“三改一拆”最早的官方文件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2月21日颁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将违法违规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大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法建筑作为重点率先拆除”。将近十个月后,我们在2013年12月13日中共(浙江台州玉环县)沙门镇委员会与沙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门镇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看到,“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三改一拆’行动,现决定在全镇开展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一个比较具体的实施方案。 ”(本文由于篇幅限制,我将该文件的内容摘要部分放在注脚处。)据有关报道,台州市一些地方拆除了许多小奄小庙,但未见有大的庙宇与道观被拆除。根据纽约时报报道表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沙门镇的政府文件不是孤立的,而是根据一个更高一级的政府文件制定的,也就是去年下半年浙江省委办形成了‘三改一拆’涉及违法宗教建筑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最近在浙江省所发生的一系列拆十字架及教堂事件,我们可以肯定是此计划的具体部署形成浙江省各地拆十字架与教堂的行动,震惊了海内外。
从该文件实施方案与其实际的行动当中,我们惊奇的发现相关部门把法律的约束力完全视而不见,北京研究宗教与法律方面的学者杨凯乐在《拆除十字架运动中的法律问题》一文中指出:“拆除十字架运动向我们发出了一个危险的讯号。尽管其动机在行政文件中表述为‘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浙江’,但由于违背法治原则,在现实层面几乎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宗教消灭政策的重演,完全背离了三十年前《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表现出的全面改革精神”。
最近,鉴于政府相关部门无法无天,把许多审批手续齐全的教堂十字架也拆下,温州龙湾区三自爱国会主席陈弟兄联系了上海基督徒律师尚弟兄,写成了《至浙江省长的一封信——教堂十字架受中国法律保护》一文,并亲自将其递交给浙江省民宗委。之后,我们看到了浙江日报头版发表评论员文章:‘三改一拆’妨碍宗教信仰自由 ?》,文中自说自话,完全没有回应浙江各地有关部门只拆教堂十字架的违法违宪的事实。
另外,在网络上署名为翁开心的作者在《表达自由、平等对待与政治中立——浙江拆十字架引发法治还是人治拷问》一文中总结指出:“如果信仰群体的待遇取决于某一时期对某一宗教的宽严松紧政策,或者,取决于政府官员的宗教偏好和个人情绪,那么,就说明是形式上的‘法制’而不是实质性的‘法治’在运作,因为法律性规定和行政的运作是由人的意志而不是法的精神决定的。因此,拆十字架事件将执政者再次推到了选择的十字路口:是人治还是法治?阻滞还是推进法治进程?”
三、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