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瑞贤
(文章来自《两极哲理》网站 http://www.lee-philosophy.org )
笔者在“文明之战与中国之未来文明”一文里提及中共政权之所以能承受得起许多国内的重大压力挫折(如天安门事件)与外国的打压攻击,主要是因为中国的政治趋向“为民”,尤其在处理贪污腐败与人民下岗问题方面,更显露出中国浓厚的“为民”主义色彩。
“为民”的一个特征就是政府的一切政策都是以人民的长期利益为出发点,并不为了讨好民意或外来压力而牺牲国家的长期利益。在“文明之战与中国之未来文明”一文里论说了中国的文明发展一路来都与西方相似,而且中国与西方的未来文明也会是相似的。我们可以再根据无常律法与两极哲理得出“共产”与“民主”必会发生变化,这一变化也已经在中国(及美国、新加坡等国家)看到了痕迹,笔者把这些已到来的变化称为“为民”主义--一种接替“民主”主义、比“民主”主义更为进步的文明。
什么原因会导致“民主”趋向“为民”呢?在“民主”主义之下操作的政体还有其改善之处,因而促使它必须继续的发展变化。比如,执政者假如在任期内把国家搞得一塌糊涂或民不聊生后,只要他们肯下台或任期一满,他们就不再有什么的责任了,最多被人民嘲笑无能罢了。然而,他们执政时期的失误及无能而造成的种种问题,除了要让下一任的执政者去处理之外,也让人民去承担他们因失误及无能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因此受罪受苦的往往是人民大众而不是执政者,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就经常发生这种事,俄罗斯目前也处在这种状况。
“为民”主义与集体人权又有什么关系呢?人权可分为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抽烟是一个人的自由,属于个人人权。一个人可以不顾自己的身体健康而自由的抽烟,但当他的二手烟会危害到周围的人的健康时,他就会被管制而不能自由地抽烟了。这种不让一个人的自由来危害别人的管制,就是集体人权。由于文化上的差异与不同的历史背景,“民主”在西方的演变与发展过程里,已形成了目前的趋向注重个人人权的文明。相反的,为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着想的集体人权,在目前西方的“民主”体制里却并不很被强调,这也是“民主”会再发生变化而趋向“为民”的另一个因素。中国与西方在人权方面时有不同见解,原因之一也是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混为一谈。
“为民”与“民主”的最大不同之处,是“为民”强调集体人权。集体人权又与《和谐工程》有什么关系呢?《和谐工程》是人类和平相处的共同准则,它就是:“做对人及人类有益的事,不做对人及人类有害的事。”要“为民”成功,就要有人与人相处的共同准则,即可利用《和谐工程》了。比如抽烟也许对抽烟者有某些益处,但却对周围的人有害,所以在私人场所抽烟也许还能被接受,但在公共场所抽烟就不能了,因为在公共场所抽烟会危害到别人的健康,即不符合《和谐工程》。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东西方国家不再允许人们在公共场所抽烟了,这种管制是大势所趋,也是“为民”统治开始的其中一个例证。
“共产”与“民主”都是文明武器,可以互相攻击、置对方于死地。从历史的演变看来,“民主”似乎战胜了“共产”,中共假如要战胜“民主”,就非要更换新的文明武器不可,它就是“为民”了。“为民”也是集体人权,也是《和谐工程》的实践。
瑞贤/28.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