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网电子周刊|China-review Digital Magazine 2009年第29期 总第82期 2009年9月6日出版
每周话题: 土地管理法修改专题之二: 国有土地制度 的现状与改革
编者按:
“城市土地属于国有”是我国现行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土地制度之一。然而,在中国法治和民主还远待完善的背景下,如何保证国有土地公正、合理的利用,解决实践中国有土地资源滥用、租金流失以及由于国有土地而产生的种种滥权贪腐等诸多问题,显然是《土地管理法》及未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中需要直面的课题。
既然城市土地要一律属于国有,那么城市范围如何界定自然是一个涉及到土地权属关系的重大问题?既然城市土地要一律属于国有,那么城市发展所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就必然要通过征地程序予以国有化,又与土地征收必须为了公共利益这一宪法规定相抵触,进而如何解决这种困境?
自古以来,中国的土地制度一直以私人所有制为主,而1949年之后的历部宪法也都未明确宣布城市土地一律属于国有。那么城市土地国有制是如何产生的?
基于上述问题,天则经济研究所于2009年8月26日专门举办了《国有土地权利行使的现状与改革》研讨会。本话题大部分文章选自该研讨会的学者发言稿。敬请读者朋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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