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从容应答,不乏惊世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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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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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4, 2008, 3:11:13 AM10/14/08
to Chez Yuanyuan
中新网10月11日电 杨佳袭警案将于下周一(13日)上午9:30二审。据悉,与一审不同的是,辩护律师已经由一审时备受争议的谢有明,换成了上海知
名刑案律师翟建;杨佳的父亲杨福生、阿姨王静荣届时将出席旁听。

  2008年七月一日,北京男子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对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的头、颈、胸、腹等要害部位连
续捅刺,造成六名民警死亡、两名民警轻伤、一名民警和一名保安人员轻微伤。

  九月一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
高级人民法院九月十二日已立案受理。

  编辑在上海法院高院开庭公告信息栏里看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在第五法庭公开审理此案,开庭时间是10月13日上午9点30分。承办部门是刑一
庭,审判长/主审人是徐伟,上诉人为杨佳。

  据媒体报道,经过与杨佳的三次接触,翟建认为,“杨佳的精神有问题”。他指出,杨佳的行为符合其中第六部分对偏执型、冲动型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描
述。翟建已经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对杨佳进行精神病鉴定。这一要求暂时未获批准。

  对于律师人选,有消息称:10月8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和杨佳的父亲杨福生已经致函上海市政法委吴志明书记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应勇院长,书面声明不
同意委托上海高院强行指定的上海律师担任杨佳的二审辩护人。王静荣还自已的名义及以我自2008年7月4日起失踪且虽已报警却至今仍下落不明的亲妹妹王
静梅的名义,发书面声明,并委托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自即日起担任杨佳不服(2008)沪二中刑初字第99号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案的辩护人直
至此案死刑复核终结之日止。

  杨福生在致函中表示希望帮其儿子杨佳选聘到“比较专业的、比较有知名度的、比较诚实跟杨佳能够诚实沟通的、身体好一些的、40岁左右的、普通话好一
点方便跟杨佳沟通的、来自北京而不是上海的”好律师担任杨佳的二审辩护人。

  翟建是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他1984年起从事兼职律师工作,1989年被评为上海市“十佳刑事辩护律师”、“上海市新长征突击
手”。1995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同年10月与他人合作成立“上海市明日律师事务所”,任该所主任。2002年11月又创办了全市第一家个人开业的律
师事务所——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任主任。翟建律师擅长于刑事辩护,从业以来,由他经办的重大刑事及民事诉讼案件达1000余起,遍及全国。

————————————

一审的律师是上海官方指定的,杨佳家里要求聘请的律师直接被法庭无视。而且杨佳的母亲从案发之后就被上海警方请走“协助调查”,上海方面说指定的律师是
杨佳母亲认定同意的。但直到现在,三个月了,杨佳的母亲根本就完全失踪。会不会被上海的jingcha叔叔给拘禁了都不知道……

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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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4, 2008, 3:12:03 AM10/14/08
to Chez Yuanyuan
童大焕:周正龙和杨佳的律师如出一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6日09:06 珠江晚报


  几乎是一个模子出来的,陕西华南虎案的审理过程和上海杨佳袭警案如出一辙:多位愿意免费代理的外地律师均被地方当局和法院拒绝,得到地方官方认可的
当地律师则从一开始就对当事人做有罪辩护,而且事前事后都发表明显对当事人不利的言论。尽管谁都知道“周正龙不可能是一个人在战斗”,但“我们认为指控
周正龙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是成立的”,居然是张勇这个辩护律师为周正龙在法庭上做的第一句“辩护词”。而且,该律师在一审结束后接受央视的采访中也
认为,两年半的刑期已是“减轻”处罚,而周正龙并无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一审结果可以接受。

  因此,尽管连法庭也进不了的周正龙妻子罗大翠面对一审结果,公开发出“即使判一天也要上诉”的抗议(没有周正龙本人签字,她的这个意愿多半达不
成),但周正龙“把所有责任都自己扛”的“英雄壮举”,倒更像是法庭上与律师、地方政府联合演出的一场双簧戏。

  优秀的律师群体,是把社会冲突引入可控法律轨道的重要推动力量,法律也是公民权利的最后屏障。但是,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连最基本的聘请律师的权利都
被剥夺,如果律师被迫或者主动与公权力结盟,那就意味着法律成为行政权力的奴仆,不仅公民权利将荡然无存,而且政府、律师、法院的公信力都将荡然无存。
当这个社会信任基础崩溃,民众除了相信自己、相信非法治、非正常的力量,还能相信什么?

  地方当局总想用“一切尽在掌握”的办法,既不愿意公开承担政府和官员责任,又妄想“速战速决”让百姓都得上健忘症。天下没有这样免费的午餐!人民是
不会健忘的,如果政府、律师、法院的步调高度一致,人们对社会基本体制构架的信任基础就会坍塌。在信任崩溃面前,政府和公众,没有谁不是受害者。而始作
俑者,又是谁呢?行政权力“一切尽在掌握”,其结果必然也成为“一切矛盾的焦点”。

  在此过程中,律师虽然也是牺牲品,但是,律师群体有权利、有责任不随波逐流同流合污,通过有效的行动“清理门户”,保护自己。而在律协民主实现之
前,律师们一样能够有所作为,通过各种方式,给不合格不称职的律师以压力。比如北京八家律师事务所的16位律师就曾联名请求对上海谢有明律师代理杨佳案
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紧急调查处理。

  每个人、每个群体都是“社会”的一分子。即使在最恶劣的社会环境面前,行业的自净功能都必不可少,它是使自身和社会免于彻底沦陷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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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4, 2008, 3:12:46 AM10/14/08
to Chez Yuanyuan
香港文汇报/星岛日报

上海新闻中心记者凌馨13日电/当辩护律师询问杨佳对所作所为是否后悔时,他答:
「我不后悔9「(虽然死去的警员没有和我发生过冲突),但我对他们生命的丧失不感
到愧疚,因为我感觉他们并不是无辜的」。
检察员开始提问前,询问杨佳是否愿意配合。 他的头左摇右晃,未予回答。


在检察员再三确认案中事实时,杨佳突然答道:「天呀!你不信就算了9随即笑了起
来,甚至还吐了吐舌头。

当被询问「下体有无受伤时」,杨佳答道:「你是说阴茎吧?没有。」说罢略带得意地
环顾四周。

「我认为我是无罪的」

当律师谈及杨佳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时,杨佳表示:「我个人认为我的精神状态是正常
的,派出所的那些民警倒可能不正常。」说完笑了一下。

在检察员出示一系列证据后,杨佳称上述证据多有不实,「根据伪证认定我的行为,这
算是诬陷吧」,随即再次露出微笑。

点击图片看原图
图:杨佳在博客中的照片。

在自我辩护时杨佳说:「我认为我是无罪的,是他们先打人,我一级级投诉都没有结
果,而是(警察)一级级地侮辱我的人格。所以7月1日发生的事是完全正常的。」

杨佳最后陈述:「我站在这里证明一件事:在这些警察管理的社会里,即使几十年遵纪
守法,还是一样会被判刑坐牢的。」

二审过程中,法庭还披露了杨佳案不为人知的细节

震惊全国的上海杀警案昨日二审开庭,被告杨佳一改沉默,不但否认控罪,且对自己的
行为「不后悔」,「因为我感觉他们(被杀警员)都不是无辜的」。 杨佳又表示,案
发前曾遭警员多次殴打,「我一级级投诉都没有结果」。 法院将择日宣判。 大批上访
者则在庭外示威,高呼「杨佳万岁」,借机表达对政府的各种不满。

与一审不同的是,法庭昨首次允许三十多家地方媒体及部分公众旁听,包括杨佳的父亲
杨福生和姨妈王静荣。 昨晨九时半,一审中被判死刑的杨佳准时出现在上海市高级人
民法院第七法庭,他神情轻松平淡,衣覑整洁,看起来刚刮过胡子。

二审过程中,法庭还披露了杨佳案不为人知的细节,包括杨佳被带到派出所时的情景。
录影显示,几名警员将杨佳团团夹住,拖出镜头监控?围外。 杨佳自称:「七、八个警
察把我摁倒在地,围覑我拳打脚踢,大约有两、三分钟时间,我的裤子、T恤被扯破、
蹭脏」。

在自我辩护时杨佳说:「我认为我是无罪的,是他们先打人,我一级级投诉都没有结
果,而是(警察)一级级地侮辱我的人格。所以七月一日发生的事是完全正常的。」他
最后陈述:「我站在这_?狻_一件事:在这些警察管理的社会_堙A即使几十年遵纪守
法,还是一样会被判刑坐牢的。」

开庭前杨佳曾向二审法庭申请,要求做证的警员出庭接受律师询问,但几位证人昨日均
未现身。

不满警察聚集法院支持者喊「杨佳万岁」

昨日有大批民众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门外聚集,要求入内旁听,部分人身穿印有杨佳
照片的T恤,并高喊「杨佳万岁」的口号。 亦有与案情无关的上访人士到场「讨说
法」,当局派出大批公安和便衣维持秩序,百馀人被带走。

访民庭外示威被带走

庭审在9时半开始,但5时多就有人到法院门外轮候旁听证。 据法新社报道,一批杨佳
支持者到法院门口聚集,他们身穿印有杨佳照片及其名言「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
你一个说法」字样的T恤,高呼「杨佳万岁」的口号。

另有部分与杨佳案无关的上访人士到场表达不满,声称曾被警察殴打,相信杨佳亦是因
受过殴打而要杀死警察报复。

大批公安和便衣到场维持秩序,将示威者拖上车后带走,去向不详,先后有百馀人被带
走,公安随后将聚集的民众驱散。

二十八岁的杨佳今年七月一日持刀闯入上海闸北区公安分局机关大楼,造成六名警员死
亡,三名警员和保安人员受伤。 上月一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以「故意杀人
罪」一审判处杨佳死刑,但杨不服,提出上诉。

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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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4, 2008, 3:17:53 AM10/14/08
to Chez Yuanyuan
回复(2):怪不得sina的留言里面很多是支持魔都刑堂的。。。我发了一个留言说 既然说我们的法律公正,就该给被告人一个平等的辩护环境,不该这样
强奸被告人的辩护意愿。
然后……1分钟后被删了。

回复(3):叔叔们就是光明正大的不走正规程序 还大喊着谁来咬我啊

回复(8):新京报10月11日报道 10月3日,22岁的河北青年杜学雷死在河南省内黄县楚旺派出所内,目击者称,杜死前曾与警方人员发生肢体接触。
昨日,内黄县公安局证实,因涉嫌对此事负有责任,该局包括2名警察在内的6名人员被刑拘。

目击者:警察轮流踹他头

目击者闫金飞,与死者杜学雷同为河北省魏县回隆镇李大汪村村民。10月3日中午,闫金飞和杜学雷及其他4人因买卖一辆二手农用车,在楚旺镇一家饭店吃
饭。下午2时左右,其余5人先后离席,落在最后的闫金飞发现无钱埋单。店老板报警,并将闫送到派出所。

十几分钟后,杜学雷骑摩托车赶到派出所送钱。

闫金飞说,杜学雷的言辞可能招致派出所工作人员不满,一名男子与杜发生争执。

“很快,又有几个人冲了上来,把(杜)学雷打倒在地,几个人轮番踹他的头。我求他们放人,也被一个警察按在办公室的沙发上不能动弹。”闫金飞说。

死者被送医院已经死亡

冲突持续数分钟后,杜学雷满脸是血,嘴唇发青,倒在地上。闫金飞扶起他时,发现杜“已经断气”。

随后,杜学雷被送到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大厅,医生诊断其已经死亡,直接送进太平间。

杜学雷的叔叔杜春平称,杜学雷的身体一直很健康,“没听说有什么病”。

当晚,杜家人赶到医院,内黄县的法医解剖了杜学雷的尸体。

警方告诉杜家,尸检结果至少20天后才能出来。

昨天,内黄县公安局纪检委书记张丙胜解释说,在尸检结果出来前,尚不能肯定杜学雷的死因与派出所内的冲突有必然关系。

“但警方绝不护短,一定彻查此事。”张丙胜说。

派出所在场人员被刑拘

昨晚9时,张丙胜告诉记者,数天前,此案按照规定,由内黄县移交安阳市龙安区公安局。

“10月3日下午在场的派出所人员已经全部被刑事拘留。”张丙胜说,“一共6人。”

据张丙胜介绍,6人包括:楚旺派出所所长王某、警察董某、一名无警衔职工、一名微机员、两名交通协管员。其中,王某被拘的理由是涉嫌玩忽职守,未能制止
事态恶化。

张丙胜说,安阳龙安区公安局正在侦查此案,具体案情,将随之披露。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孙旭阳)

回复(10):昨天,内黄县公安局纪检委书记张丙胜解释说,在尸检结果出来前,尚不能肯定杜学雷的死因与派出所内的冲突有必然关系。

先天性心脏病?

回复(11):LS的不要太偏激 愤青思想要不得的

路人在人行道上心脏病瘁死 有可能判当时在旁边路过的出租车赔钱
健康人被暴打一顿之后死掉 有可能被打只是死者隐性疾病的诱因

我们只要相信法官用常识审判就好了

回复(13):放心,天朝的法官有用常识审判的良好传统,比如南京的法官。

回复(14):口胡,这就是我天朝公检法三位一体的霸气啊,乃等草民颤抖吧!

回复(16):魔都刑堂显然就是光明正大的妨碍司法公正啦.

回复(17):楼上,怎么可能对不存在的东西做些什么。。

回复(19):国外不是也这样吗
你有权保持沉默 也可以请你自己的律师 假如没有我们可以帮你找一个最蠢的 如果你敢请辛普森的律师 我现在就杀了你(轰天炮台词)

回复(20):引用3楼内容:
匿名人士196496:叔叔们就是光明正大的不走正规程序 还大喊着谁来咬我啊

还真被杨佳咬了

回复(21):妈哪去了

回复(22):杨佳确实需要做精神鉴定。但给周正龙做有罪辩护请求轻罪有问题吗?作为一个合格的刑事辩护律师,第一要务就是帮助当事人获得最小的处罚。
如果摆明了犯了罪,那辩护的时候直接认罪再列举从轻条件不是比一味做无罪辩护好得多吗?之前国内发生过很多起免费辩护律师为了求得社会效应或一时气盛不
顾现实硬给当事人做无罪辩护结果导致当事人无法获得从轻判决的事情,只是一般人不知道而已。
像周正龙这个案子,作假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为什么要做无罪辩护?要我说,那律师其实做得已经不错了,真要完全维护周正龙的权益的话,那只有靠周正
龙举报其他人员作假证据来获得宽大处理了。但说不定这样做反而死得更惨……

回复(23):还真是 杨佳他娘到底哪去了?转学啦?

回复(26):河蟹门主页上链接大妓院的文章,里面有很劲爆的照片。。。顺转杭州媒体一文:

程序正义同样是司法的终极价值

2008-10-14

本报首席评论 徐迅雷

严格的安检,数百人的聚集关注,长达7个多小时的庭审……致死6名民警的杨佳袭警案,在上海二审,备受公众关注。

这些日子,两个刑事案件的审理都让全中国的媒体聚焦:“杨佳袭警案”和“周正龙虎照案”。其核心问题在于:不仅仅是二审杨佳周正龙,同时还是“二审”司
法本身。因为一审的程序,都被指摘有违严格的司法程序正义,有人甚至说,这是当下“行政化司法”的“官场现形记”。

本文无意具体分析杨佳案或周正龙案,只是要“形而上”地说一说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因为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一样,都是司法的终极价值。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
公平、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要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这就是“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否则,审判的公信力就会岌岌可危。

为什么一审后,无论学界还是社会,专家还是公众,都对两起案件的审理颇有微词?问题不在“杨佳该否因杀人而抵命”和“周正龙该否因作假而判刑”,显然在
于能否“程序服人”。美国著名的世纪审判辛普森案,橄榄球明星辛普森在杀妻案中最终被认定无罪,这个实质正义颇受争议,但案件审理的程序正义并无问题,
所以公众也就“认”了,因为在很大程度上程序正义比实质正义更重要。但对“杨佳案”审理的程序问题,公众和专家多有呼声,比如进行“异地审理”,可最终
都未得到回应。

广义的程序正义,其实与每个司法环节和细节相关。半遮半掩半公开半不公开、媒体和公众或经选择或被拒之门外、辩护律师是“上头指定”的、相关证人被“排
斥”在外等等,这些细节都关乎“大节”。司法程序如果不怕犯错,这本身就很危险。“错本来是有的,犯的人多了,便没有了错”——这是很可怕的,这句话在
司法领域就很可能被置换成:程序非正义本来就是有的,犯程序错误的人多了,便无所谓对错了。

先哲孟德斯鸠认为,惩罚犯罪属于“司法权力”,司法权力如果同行政权力合二为一,法官便握有压迫者的力量;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
的信任和支持,而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培根说得更形象: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
的裁判则败坏了水源。

如果“水源”真的败坏了,那么公众就不再信任“司法伸冤”,重又回归到最原始的对“青天大人”的企盼,重新演绎拦路告状、上访告状。李敖曾说:从现代民
主法治观点看拦路告状,的确“落伍”,但我们忍不住要问,当一切“进步”的司法保障都使老百姓寒心,当一切“现代”的救济手段都使老百姓失望的时候,那
些可怜的弱者们,又该怎么办?他们除了试用“祖传秘方”外,又能怎么办?结论是:除非在根本上达成“进步”与“现代”的民主法治,不然的话,还是“落
伍”来得逼真、来得痛快!

美国总统罗斯福曾经说过,“时代要求我们大胆地相信,人类经过努力可以改变世界,可以达到新的、更美好的境界”。司法世界正是“人类世界”的内容之一;
包含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这两个终极价值的司法正义,同样可以通过改进而最终达到更新、更美的境界。

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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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4, 2008, 3:27:10 AM10/14/08
to Chez Yuanyuan
几点补充:

吴钰骅:是那天晚上经办杨佳案的督察 30岁 (一审判决书中有他的口供--证词)
吴志明:吴钰骅的父亲 56岁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吴德兴:吴志明的父亲
吴德兴:原名江泽宽

江世俊老太爷和吴月卿老太太有五个孩子,其中两个儿子长曰江.泽.民(老二)次曰江泽宽(老五)。舅太爷吴月公膝下无子就把江泽宽抱来承嗣,取名吴德
兴。吴德兴之子吴志明现任上海市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武警上海总队第一政委。他是江前CORE的姨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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