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亚硝酸盐,路边烧烤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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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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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7, 2008, 5:45:30 AM9/27/08
to Chez Yuanyuan
亚硝酸盐误当白糖拌凉面 一家6口3人亡

  本报讯 9月24日中午,合川区大石镇观龙村蒋姓村民在家拌凉面时,误将冰箱中的亚硝酸盐当作白糖,造成一家6口全部中毒。昨天,记者从合川区卫生
监督所了解到,这一中毒事件造成3人不治身亡。

  昨天中午,记者赶到合川区人民医院。该院内5科医生介绍,蒋家6人24日到医院后,情况都十分危险,其中3人因中毒过深,抢救无效死亡。蒋家幸存的
3人目前尚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需留院观察。

  昨天是中毒小女孩蒋超的生日。“原本生日该在家里过的,原本该是一家人一起过的。”在赶来为她过生的亲友面前,蒋超一脸悲伤。手臂上打着吊针的蒋超
把蛋糕一块块划分,“这块分给爷爷,这两块分给弟弟”——中毒事件发生后,70岁的爷爷蒋兴华、8岁的表弟唐志以及5岁的弟弟蒋航宇永远离开了她。

  24日中午,蒋家人在拌凉面时,将冰箱中的“白糖”放进其中。下午2点过,蒋家6人同时出现呕吐、腹泻、面色发白、昏厥等现象,后被立即送到合川区
人民医院。经抢救,唐传春、蒋超等3人幸存下来,而蒋兴华因年老体弱、唐志和蒋航宇因年幼抵抗力差,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合川区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经警方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排除了他人投毒的可能性,经区疾控中心检
验呕吐物、剩余食物和凉面调味品,确定中毒物为亚硝酸盐。

  根据调查,误食的亚硝酸盐是死者蒋兴华的儿媳唐传春带回家的。唐传春在大渡口区九宫庙经营烧烤,近日回老家时将剩余的一些亚硝酸盐带回家中,并顺手
放进冰箱。后来,家中人误以为冰箱中的亚硝酸盐是白糖,于是将“白糖”装进了玻璃器皿中。

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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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7, 2008, 5:47:03 AM9/27/08
to Chez Yuanyuan
  近期路北区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投诉,4月23日晚,一名消费者在凤凰道市场内一烧烤店买回10串烤牛板筋,其爱人吃后30分钟左右即出现心慌、呕
吐,指甲、嘴唇青紫等缺氧症状,经医院及时抢救,方得到恢复。

  路北区卫生监督所接到投诉后,对顾客吃剩下的板筋进行化验,发现板筋中亚硝酸盐含量竟为11.29克/公斤,超过国家标准376倍。监督所立即组织
监督员对销售烤板筋的烧烤店进行检查,并在店主家中发现近1公斤的亚硝酸钠,经对店主询问,了解到其在制作牛板筋的过程中,为了使质地坚硬的板筋快速煮
烂,在煮制牛板筋时加入了大量的亚硝酸钠,当监督员问及店主是否知道食入过量亚硝酸钠中毒的后果和使用亚硝酸钠有严格的规定时,店主茫然,回答不知。并
告诉监督员,每次煮板筋时他都在锅里不定量加一些。4月23日,由于购进的板筋较少,为了让板筋快些煮烂,他便多放了些亚硝酸钠。致使消费者食用烤板筋
后出现急性中毒症状。

  亚硝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一种,能对肉制品起到护色的作用,即添加后可使肉制品质地鲜亮,国家标准规定该添加剂只允许用于酱制畜禽肉类罐头、肉制
品,并规定其最大使用量肉制品不能超过0.03克/公斤。亚硝酸钠同时有较强毒性,人食用0.2克到0.5克就可出现中毒症状,如果一次性误食3克,就
可造成死亡。主要特征表现为紫绀,症状体征有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紫绀等,甚至抽
搐、昏迷,严重时危及生命。

  据了解,一些不法商贩受利益驱使,在制作烤板筋、牛喉等不易咀嚼的食品时经常加入亚硝酸钠使其质地速烂,这是食品卫生中绝对禁止的违法行为。

  因此,路北区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不吃这类食品,谨防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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