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111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幼兒園(含機構)申請學 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務,詳如說明,請查照。

35 views
Skip to first unread message

縣立靜修國小宋慧娟

unread,
Dec 7, 2022, 7:58:33 PM12/7/22
to 幼兒園行政公佈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府教特字第1110478014號

主旨:有關本縣111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幼兒園(含機構)申請學
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23條規定: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
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資源,對身
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為推展身心障礙兒
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
二、承上,本縣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幼生之巡迴輔導服務乃
屬不分類巡迴輔導,且每學期皆需提出申請,申請對象凡
經本縣鑑輔會鑑定及安置通過,且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登錄為確認個案者均可提出。
三、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務申請期程:
(一)第一次申請區間:112年1月3日至1月31日止。
(二)第二次申請區間:112年3月27日至4月11日止。
四、學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務之申請方式,請於上述區間內,
以學務系統之帳號密碼登入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https://www.set.edu.tw/setnet/reg/login.asp)後,依
下列路徑逕行上網申請:巡迴輔導服務-申請巡迴輔導-111
學年度下學期-點選開放區間(例如:2023/01/03~2023/01
/31:學前教育階段及國教階段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巡
迴輔導申請)新增一筆申請,以此類推。
五、請於區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俾利巡迴輔導服務之派案。凡
於第1次申請區間內申請者,巡迴輔導教師將於新學期開學
即入園服務;第2次申請區間申請者,巡迴輔導教師於接案
後始安排入園輔導服務。
六、各校(園)提出巡迴輔導申請後,由本縣大成國小、洛津國
小、北斗國小、靜修國小及原斗國民中小學等5校學前不分
類巡迴輔導教師,依負責區域提供服務,請各校(園)視情
安排適切且合宜之場合,提升巡迴輔導服務成效。
七、本縣學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務模式乃採合作諮詢之服務模
式為主
(如:教師諮詢、入班觀察、協同教學…等),與教
保服務人員共同討論幼兒之特殊教育需求(如:課程調整、
教學策略運用…等),協助特殊需求幼兒在融合教育環境接
受適切教育、參與團體活動,提升幼兒學習成效,落實融
合教育精神。
Reply all
Reply to author
Forward
0 new mess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