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幼兒優先入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資訊
1.設籍彰化縣之幼兒
2.115學年度欲就讀國小附設幼兒園、鄉(鎮、市)立幼兒園或非營利幼兒園
3.出生日期為109年9月2日至113年9月1日之幼兒
4.送件資料
(1)檢核表及申請表正本(第四類-優先入園)。
(2)有效期限內之證明影本(有則檢附)。
★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內)
★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有效期限內)
★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或醫院診斷證明。(3個月內開立為有效)
★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有效期限內)
★視覺功能評估表/聽力圖(6個月內開立為有效) (視覺/聽覺障礙之幼兒務必檢附)
(3)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5.報名期間:114/12/22-115/1/22,紙本資料由家長或幼兒園於115年1月22日前郵寄或親送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500045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學前組廖老師收,聯絡電話:04-7273173#534。
6.相關表單下載路徑:
(1)教育處新雲端(https://newboe.chc.edu.tw/ )→業務專區→檔案下載→學特科→特殊教育→學前組→鑑定安置→第四類優先入園。
(2)親自至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5樓-學前組辦公室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