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優先入公立幼兒園資訊
1.設籍本縣欲就讀之幼兒
2. 111學年度入國小附設幼兒園就學者
3.出生日期為105年9月2日至108年9月 1日之幼兒
4.持有效期限之證明
(1)身心障礙證明
(2)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有效日期至111.3.31後仍有效者)
(3)發展遲緩診斷書(111年1月1日之後開立為有效)
(4)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
5.報名期間:111/1/10-111/2/18,紙本資料由家長或幼兒園於111.2.18前郵寄或親送至特教中心學前行政組黃舒歆老師收。
6.表格路徑:https://www.newboe.chc.edu.tw/open_file/&6&23&43&2224,下載並填寫「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幼兒鑑定及安置優先入公立幼兒園申請表【表四:第四類-優先入公立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