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第15條:為提升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服務品質,各級主管機關應加強辦理特殊教育教師及相關人員之培訓及在職進修。
(二) 教育部108-112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推動計畫(第四期五年計畫)。
二、研習目的
(一) 提升本縣學前教育階段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協助融合教育班級全體幼兒參與度。
(二) 培訓學前教育階段之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心評人員概念,推廣發展心評制度。
三、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二) 主辦單位: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三) 協辦單位:彰化縣泰和國小
四、研習時間
111年11月5日(星期六)、11月6日(星期日)、11月7日(星期一)、11月8日(星期二)及12月24日(星期六),計有5場次,全程參與核定27小時研習時數 (詳如課程內容)。
五、研習地點: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6樓視聽教室(彰化市泰和路2段145巷1號)。
六、參加對象
依下列順序依序錄取:
(一) 本縣學前特教教師(指派參加)。
(二) 本縣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普通班教師。
(三) 本縣私立幼兒園普通班教師。
備註:此培訓課程為系列研習,需全程參與。
七、錄取人數:預計錄取30人。此為系列研習課程,共計5場次。
八、報名方式
請於111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依下列路徑報名:「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 - 研習報名
- 縣市特教研習
- 開啟查詢
- 登入縣市:彰化縣
- 研習性質:主管機關委辦研習
- 年份:2022年11月
- 查詢」。
九、課程內容(請參閱研習計畫)
(一) 參加研習人員之所屬單位請依本權責准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及補休登記。
(二) 請於研習活動前完成線上報名,現場報名者恕不核予研習時數及發給相關資料。
(三) 顧及研習品質請問攜伴參加,並請自備環保杯、餐具。
(四) 因故不克出席者,錄取審核前請自行取消報名,經錄取後請聯繫本案聯絡人: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宋慧娟老師,7273173轉分機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