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府社會處辦理「彰化縣114年度兒少保護及成人保護事件責任通報人員教育訓練」,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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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教育處劉家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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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30, 2025, 12:39:27 AMJun 30
to 幼兒園行政公佈欄
一、依據本府114年6月26日府社保護字第1140249083號函辦理。
二、訓練對象:「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老人福利法」第43條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6條規定之責任通報人員。
三、請各單位惠予薦派人員參訓,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四、為提升責任通報人員通報品質,深化保護性案件預防觀念,請各責任通報人員踴躍報名,俾維護服務對象權益。
五、檢附報名簡章1份。
1140626報名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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