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特殊教育幼兒之個別化教育計 畫(以下簡稱IEP)查核一案,請併同111學年度第1學期獎 補助身心障礙幼兒經費審查時程送件,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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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立靜修國小宋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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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2, 2022, 12:05:11 AM9/12/22
to 幼兒園行政公佈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府教特字第1110351415號

主旨:有關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特殊教育幼兒之個別化教育計畫(以下簡稱IEP)查核一案,請併同111學年度第1學期獎補助身心障礙幼兒經費審查時程送件,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學前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查核實施計畫辦理。

二、配合本府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獎補助身心障礙幼兒經費審查,學前IEP收件日期、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日期:111年10月7日、10月11日、10月13日、10月14日。
(二)時間: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三)地點: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1樓會議室(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

三、請各校依獎補助身心障礙幼兒經費審查時程一同送件,各校排訂之相關送件日期請上幼生管理系統查詢。

四、111學年度一律使用學前IEP(111年5月修訂)之版本,每份IEP(影本)應檢附一張IEP查核表,使用迴紋針夾於IEP封面上(請勿使用訂書針)。

五、惟通過111學年度第2次(9月)學前鑑定及安置之特殊教育幼生,請於111年10月26日前送達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學前行政組備查。

六、有關學前IEP相關表格(如:學前IEP、IEP查核指標及IEP查核指標說明)請於彰化縣教育處新雲端(https://newboe.chc.edu.tw/)下載。下載路徑:業務專區-檔案下載-學特科-特殊教育-學前組-學前個別教育計畫(IEP)資料夾。

七、為強化教保服務人員撰寫IEP內容品質與應用,請確實完成IEP撰寫並核對IEP查核表之項目。經IEP查核列為優良IEP則核發獎狀1紙,獎勵撰寫優良之教保服務人員;未通過之IEP予以退件修改(退件修改方式與時間另行通知),並須於期限內修改完成補件並進行複審,如未補件或複審未通過,該案教師務必參加下一學期IEP研習,且列為重點追蹤
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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