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112學年度學前個別化教育計畫(以下簡稱IEP)表 格,以及112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學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 務,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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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立靜修國小宋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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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30, 2023, 5:40:17 AM6/30/23
to 幼兒園行政公佈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教特字第1120200167號

主旨:
        有關本縣112學年度學前個別化教育計畫(以下簡稱IEP)表 格,以及112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學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 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學前IEP表格(112年5月修訂)及學前IEP參考示例(含 操作手冊)已公告於本府教育處新雲端(https://newboe. chc.edu.tw/),自112學年度起適用,請各校自行下載。下 載路徑:檔案下載-學特科-特殊教育-學前組-學前個別教 育計畫(IEP)-112學年度。 
二、依據特殊教育法第23條規定: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 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資源,對身 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為推展身心障礙兒 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 
三、承上,本縣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幼生之巡迴輔導服務乃 屬不分類巡迴輔導,且每學期皆需提出申請,申請對象凡 經本縣鑑輔會鑑定及安置通過,且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登錄為確認個案者均可提出。    
四、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務申請期程:
     (一)第一次申請區間:112年6月21日至8月15日止。 
    (二)第二次申請區間:112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止。 
五、學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務之申請方式,請於上述區間內, 以學務系統之帳號密碼登入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https://www.set.edu.tw/setnet/reg/login.asp)後,依 下列路徑逕行上網申請:巡迴輔導服務-申請巡迴輔導-112 學年度上學期-點選開放區間(例如:2023/06/21~2023/08 /15:學前教育階段及國教階段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巡 迴輔導申請)新增一筆申請,以此類推。
 六、於111學年度第8次(112年5月15日-5月25日)申請鑑定及 安置之幼兒(含新提報及欲確認個案),請待7月鑑定及安 置決議結果後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點選接收安置決 議,再進行巡迴輔導申請。
 七、請於區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俾利巡迴輔導服務之派案。凡 於第1次申請區間內申請者,巡迴輔導教師將於新學期開學 入園服務;第2次申請區間申請者,巡迴輔導教師於接案後 始安排入園輔導服務。 
八、各校(園)提出巡迴輔導申請後,由本縣大成國小、洛津國 小、北斗國小、靜修國小及原斗國民中小學等5校學前不分 類巡迴輔導教師,依負責區域提供服務,請各校(園)視情 況安排適切且合宜之場合,提升巡迴輔導服務成效。
 九、本縣學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務模式乃採合作諮詢之服務模 式為主(如:教師諮詢、入班觀察、協同教學…等),與教 保服務人員共同討論幼兒之特殊教育需求(如:課程調整、   教學策略運用…等),協助特殊需求幼兒在融合教育環境接 受適切教育、參與團體活動,提升幼兒學習成效,落實融 合教育精神。
11202001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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