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學期特殊教育學生第2次巡迴輔導申請,請在期限內於特殊教育通報網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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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立靜修國小宋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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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6, 2022, 11:28:10 PM9/26/22
to 幼兒園行政公佈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教特字第1110196610號

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務申請期程

(一) 第一次申請區間:111年6月23日至8月11日止。

(二) 第二次申請區間:111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止

  • 學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務之申請方式,請於上述區間內,以學務系統之帳號密碼登入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setnet/reg/login.asp)後,依下列路徑逕行上網申請:巡迴輔導服務-申請巡迴輔導-111學年度上學期-點選開放區間(例如:2022/06/23~2022/08/11:學前教育階段及國教階段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巡迴輔導申請)新增一筆申請,以此類推。
  • 請於區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俾利巡迴輔導服務之派案。凡於第1次申請區間內申請者,巡迴輔導教師將於新學期開學即入園服務;第2次申請區間申請者,巡迴輔導教師於接案後始安排入園輔導服務。

  • 本縣學前不分類巡迴輔導服務模式乃採合作諮詢之服務模式為主(如:教師諮詢、入班觀察、協同教學…等),與教保服務人員共同討論幼兒之特殊教育需求(如:課程調整、教學策略運用…等),協助特殊需求幼兒在融合教育環境接受適切教育、參與團體活動,提升幼兒學習成效,落實融合教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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