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6月4日府教幼字第1140144816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內容摘述如下:
(一)
報名時間114年6月16日(星期一)至114年6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逾時或文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
報名方式:備妥報名文件,於報名時間截止前親自或委託專人(受託人需持委託書、受託人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送達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297號4樓),並註記報名「桃園市11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園長遴選」之字樣。
(三)
資格審查:幼兒園園長候選人於114年6月16日(星期一)至114年6月17日(星期二)繳交報名相關文件後,進行資格審查,並於1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10時前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址:
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區公告進入審議程序之候選人名單與序號。
(四)
審議時間:另以電話通知並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告。每位候選人審議時間約30分鐘,其中口頭報告10分鐘、答詢20分鐘。
(五)
遴選結果將於審議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
https://www.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