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應成立防疫小組,擬定防疫計畫,建議每週至少開會一次, 確保防疫措施依規定辦理。
2. 各教職員工、幼兒、廠商及家長等進入幼兒園,請戴口罩、量體(額)溫(造冊紀錄)及手部以酒精消毒。
3. 請各幼兒園保持通風,對於出現呼吸道感染症狀之幼生及教職員工,於其返家或就醫前有適當隔離或安置場所,該場所應與健康幼生或教職員工的日常活動場所有所區隔,以避免跨班群聚感染。
4.疫情中心如有另外規範,本處將另行通知公告於彰化縣教育處新雲端,相關網址如下(https://reurl.cc/dV6v8g),請密切注意疫情之發展及防疫措施。
5.檢送幼兒園防疫宣導單張及防疫作為查核表各1份(電子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