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3159號函及本府114年10月2日府教特字第1140396005號函(副本)辦理。
二、為落實通報、轉銜資料正確性追蹤,請貴園/機構於114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完成資料偵錯、接收安置學生等作業。
三、有關114學年度上學期特教檢核表,請各園/機構於114年10月20日前完成學校、教師及特教學生資料檢視及修正,並於更新後開啟特教檢核表匯入數據並存檔,非開放期間不提供該表之相關數據更新。
四、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法規規範,通報網使用者包含各級學校及各類特教人力:老師(導師、評估人員、巡迴輔導老師等)、專業人員、助理人員等權限登入:
(一)若為初次登錄使用者,帳號尚未啟用,特教人力的帳號為通報信箱或手機號碼,密碼為信箱中的臨時密碼(學校端完成聘用作業時系統自動寄出),請直接至首頁登錄口輸入臨時密碼,重設符合資安規範之個人密碼並完成二重驗證,密碼完成啟用。(若於114年9月22日前聘用且初次登入,帳號及密碼可能仍為身分證字號,114年9月22日後一律適用上開新規定)。
(二)非為初次登錄使用者,請確認輸入內容是否與通報資料一致,以利後續忘記密碼、密碼過期之二重驗證。
1、生日:請採用民國年輸入,YYY/MM/DD(例:071/03/24)。
2、手機:需輸入與通報資料一致之手機(若通報資料內手機號碼含有-符號,亦會導致無法驗證身分)。
3、信箱:需輸入與通報基本資料一致之信箱。
(三)操作說明:https://tp-adapt.set.edu.tw/handbook2009/QA_PW/index.html
五、檢附「特教檢核表學期初存檔說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