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4學年度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第2次通報資料正確 性追蹤及應辦事項,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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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教育處孫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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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3, 2025, 9:01:36 PM (5 days ago) Oct 13
to 幼兒園行政公佈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9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3159號函及本府114102日府教特字第1140396005號函(副本)辦理。

二、為落實通報、轉銜資料正確性追蹤,請貴園/機構於114101日至1020日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完成資料偵錯、接收安置學生等作業。

三、有關114學年度上學期特教檢核表,請各園/機構於1141020日前完成學校、教師及特教學生資料檢視及修正,並於更新後開啟特教檢核表匯入數據並存檔,非開放期間不提供該表之相關數據更新。

四、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法規規範,通報網使用者包含各級學校及各類特教人力:老師(導師、評估人員、巡迴輔導老師等)、專業人員、助理人員等權限登入:

(一)若為初次登錄使用者,帳號尚未啟用,特教人力的帳號為通報信箱或手機號碼,密碼為信箱中的臨時密碼(學校端完成聘用作業時系統自動寄出),請直接至首頁登錄口輸入臨時密碼,重設符合資安規範之個人密碼並完成二重驗證,密碼完成啟用。(若於114922日前聘用且初次登入,帳號及密碼可能仍為身分證字號,114922日後一律適用上開新規定)

(二)非為初次登錄使用者,請確認輸入內容是否與通報資料一致,以利後續忘記密碼、密碼過期之二重驗證。

1、生日:請採用民國年輸入,YYY/MM/DD(例:071/03/24)。

2、手機:需輸入與通報資料一致之手機(若通報資料內手機號碼含有-符號,亦會導致無法驗證身分)

3、信箱:需輸入與通報基本資料一致之信箱。

(三)操作說明:https://tp-adapt.set.edu.tw/handbook2009/QA_PW/index.html

五、檢附「特教檢核表學期初存檔說明」1份。

 

縣市轄屬學校通報操作手冊 特教檢核表操作說明.pdf
1141002114學年度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第2次通報資料正確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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