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4年度學前特教專業知能研習分場次計畫
課程與教學:學前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策略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18條。
二、教育部學前特殊教育推動五年計畫(113-117學年度)。
貳、研習目的
一、提升本縣學前教育階段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協助融合教育班級全體幼兒參與度。
二、精進本縣學前教育階段教師專業素養及能力,增進其對融合教育班級的特殊教育課程與相關教學策略。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三、協辦單位:彰化縣彰化市泰和國小。
肆、研習時間
114年6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4:00,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7小時。
伍、研習地點:
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6樓視聽教室(彰化市泰和路2段145巷1號)。
陸、參加對象(依下列對象及報名先後順序優先錄取)
一、本縣教保服務人員。
二、本縣學前特教教師。
三、本縣學前教育階段專(兼)任治療師、特教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員。
柒、場次人數:1場次,錄取45人。
捌、報名方式
請於114年5月12日起至6月18日止,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依下列路徑報名:「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Ò研習報名Ò縣市特教研習Ò開啟查詢Ò登入縣市:彰化縣Ò研習性質:主管機關委辦研習Ò年份:2025年6月Ò查詢」。

玖、課程內容

壹拾、
一、參加研習人員之所屬單位請依本權責准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及補休事宜。
二、辦理活動期間如適逢假日,工作人員依規定得於活動結束次日起,2年內在不影響課務情況下補休完畢。
三、請於研習活動前完成線上報名,現場報名者恕不核予研習時數及發給相關資料。
四、顧及研習品質請勿攜伴參加,並請自備環保杯、餐具。
五、因故不克出席者,錄取審核前請自行取消報名,經錄取後請聯繫本案聯絡人: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宋慧娟老師,7273173轉分機532,或Email:jhc...@rcse.ch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