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8學年度第2學期私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補助申請乙案。(送件檢核表等資料檢附於教學攻略最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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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教育處蔡佳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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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5, 2020, 10:31:38 PM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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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園所7月份異動尚未完成,請盡速辦理,完成後才可造冊(請勿分開造冊)
一、本案補助原則基準如下:
(一)依幼兒人數設置2位導師之班級:補助每位導師每月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新臺幣2,000元。
(二)依幼兒人數設置1位導師之班級:補助該位導師每月導師職務加給差額1,000元。
(三)實際擔任幼兒班級教保工作之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補助每人每月教保費900元。

二、請領時程及檢送資料:
(送件檢核表等資料檢附於教學攻略最下面)
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21日止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以下簡稱教保系統)進行建檔造冊作業,完成後併同下列紙本資料,以「教保費檢核確認表」自我檢覈後於109年8月28日前報送本府申請。

三、注意事項:
1.教保系統可配置之教保人員員額數,係以每月最後1日幼兒園各班級之幼兒人數計算,其幼兒人數與編班資料來源係由幼生系統匯入教保系統,故每月最後1日請勿任意異動幼生系統之幼生設定,避免匯入錯誤資料。

2.請各園依幼照法規定編班並確實於幼生系統登載各班人數與班別;另,雇主應確實依勞工保險條例於教保服務人員到職日當天為其加保,避免系統錯估該月補助金額。爰此,各園倘因前開事項導致教保系統補助額度訛誤,本府歉難核予補助。

3.簽名前請仔細確認金額、月份(2-7月! 2-7月!  2-7月!  )是否正確,倘未於指定期間內申請經費,本府歉難事後辦理系統開放及請領經費事宜。

4.另本補助相關佐證資料例如班級教學日誌或幼生點名資料,請貴園妥善保存以供查核
四、再次重申本要點補助對象應確實為實際專職帶班之教保服務人員,為保障幼兒受教品質及老師勞動權益,本府將不定時請貴園提供帶班證明文件或到園訪查,各園倘有謊報、掛名等不實之情形且經查證屬實者,將依法究辦,並追回請領之款項;另為避免個人資料外洩,相關作業流程均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辦理。

五、申領資料請逕寄至「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幼教科」(補件亦同),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六、已詳閱上面內容後,本案補助送件檢核表等資料於教學攻略最下面請點選→教學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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