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奇鋐教育基金會辦理「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資優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至115年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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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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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7, 2026, 9:12:10 PMMar 17
to 金鼎國小
申請時間:民國115年3月1日~民國115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學校資格:

(一)國民小學:
依《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規定,該校安置經鑑定具一般智能資賦優異之高年級資優學生,且該校經鑑定之高年級資優學生人數達15人(含)以上。
(二)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數理、自然科學資優):
依《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該校安置經鑑定通過學校學術性向數理類(自然、數學)資賦優異學生,且該校數理類資優學生人數達15人(含)以上。
(三)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
依《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辦理要點》規定,設立科學班之高級中等學校;目前全國共計10所學校。

二、申請資格:
推薦名額及申請資格
(一)每校得就下列各類申請資格學生,各推薦一名向本會提出申請。
(二)申請學生資格
1.通過鑑定具一般智能(數理潛能)資賦優異之國小高年級學生。
2.通過鑑定學校學術性向數理類(自然、數學)資賦優異國中學生。
3.通過鑑定學校學術性向數理類(自然、數學)資賦優異高中學生
4.就讀於全國10所高中科學班之學生。
(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四)學業成績優良且品行端正。
(五)具備學業成績以外的特殊表現。

三、獎學金金額:
(一)國小學生:每名新臺幣貳仟元整(NT$2,000)。
(二)國中學生: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NT$5,000)。
(三)高中學生:每名新臺幣貳萬元整(NT$20,000)

四、錄取名額:預計400名。惟本會得視實際申請件數及申請人表現情形,保留從缺、不足額錄取、增額錄取及增設獎項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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