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姐你好,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你提出來的問題切開架構是:
1、取用了CC授權的音樂A,製作短片並發布;
2、音樂A的原作者甲,就該音樂(詞、曲,或演奏)進行了著作權登記;
3、該登記行為是否會影響到你已發布的線上短片,是否會有需要補償著作財產權授權金的問題?
如果以上架構沒錯,那麼只要你確認該CC授權的音樂A,確實是真正的原作者甲所發布的,那麼前述狀況不會發生,因為:
1、CC授權的著作權授權不可撤回(irrevocable),這直接訂明於授權條款的法律文本,所以只要你依照作者甲指定的CC授權方式來使用他的音樂A,作者甲並不能撤回此一CC授權,也就是說,只要你依照CC授權的指示合規的使用音樂,該CC授權的容許是永久有效的;
2、著作權(即以前所稱之「版權」)嚴格來說,並不需要註冊或登記,大概在1970年以前著作權是必須登記、公告,之後才生效,然而在1970年代之後,全球都轉向創作保護主義,亦即在創作完成時,法律即自動給予該作品著作權的保護,多數國家雖亦有著作權的登記制度,但該登記原則上是證明效力,並不是該作品受不受著作權保護的成立或生效要件,例如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即明確訂立:「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10)所以說,當作者甲將其音樂A採CC授權發布時,他就是採有權處分人的角度去發布,就算其後作者甲去登記了音樂A的著作權,該登記狀態也不會影響到他之前就已經作的CC授權處分。
所以是這樣,重點大致是:
1、確認音樂A為其真正的作者甲,採CC授權所發布;
2、依照作者甲選定的CC授權組合,合規的使用他發布的音樂,如此,即可將相關的法律風險,降到最小。
以上的經驗分享,僅你參酌。
20210624 14:30 Luc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