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謝謝您提供補充資訊,以下依照CC授權條款的要求和經驗來回應您的問題:
1、作者要求相同方式分享,請問是否已違規?
基本上唐詩原文已進入公眾領域(Public Domain),原文不再受到任何著作權利保護與限制,人人皆可使用,然譯文(translation)一般皆視為著作權下的改作作品(derivative work),若譯者認為其已形成一衍生且獨特的著作表達,他可以主張擁有該譯文的著作權,從而將該譯文採CC授權發布出去。
大致是:(1)任何人皆可依該唐詩原文另行翻譯、另行翻譯後便可自行利用,(2)然若要直接使用「曾培慈 / Betty Tseng」提供的譯文,其要求應依CC-BY-NC-SA-3.0的方式來進行。
2、可會接受老師將書法比賽文章上載上網著學生下載,是否達到要求?
依譯文作者「曾培慈 / Betty Tseng」的指示,只要這些譯文是被採CC-BY-NC-SA-3.0的方式來利用,就沒有問題。所以是這樣,後續利用必須是「非商業行為、且必須註明出處,若有更衍生的作品,在後續發布時,也必須採CC-BY-NC-SA-3.0的方式來發布。」
主要應該被確認的,就是此英文硬筆書法比賽,有收取報名費用,若報名費用完全是用在行政處理的必要費用,則一般來說不視為CC-NC的禁止之列,但若報名費高額得積存起來另行他用,則建議就不要使用CC-NC提供的素材為宜。
3、學校老師下載表格印給學生抄又是否違規?
依CC-BY-NC-SA-3.0,任何後續利用行為只要是「非商業行為、有註明出處,而若有更衍生的作品,在後續發布時,也採CC-BY-NC-SA-3.0的方式來發布。」
那就是可以的,而一般各地教育公務機構立案並管理的學校教育,只要教師不會因為提供這些CC-NC的素材,而得到直接的額外金錢或津貼,那通說和共識這都是屬於非商業行為,不會違反CC-NC的授權要求。
4、實際應用應如何標註?
若您英文硬筆書法比賽為例,最簡要的方式就是在該譯文出現之處,直接標註譯文的授權狀態和出處資訊,依您提供的文字來修潤,大致是:
Translation by 曾培慈 / Betty Tseng, CC BY-NC-SA.3.0 @
https://28utscprojects.wordpress.com有幾個標註上的要點:(1)指示CC授權的客體為「譯文(translation)」,並非唐詩原文;(2)建議由何處取得譯文即標示該出處,並未限定要另尋其他網路空間例如百度空間來託管這些素材,CC-SA要求的是「相同授權方式分享」,並非要求另行架站託管。
以上,再請參酌!
20230807 07:20 Luc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