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像應用與推廣 公眾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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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o 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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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4, 2021, 10:16:29 PM10/4/21
to CC 台灣社群討論室
我是個漫畫工作者 鐵柱。創作一個漫畫品牌《金甲玫瑰Rose Armor》。關於排灣族格鬥少女奮鬥在MMA格鬥競技場上的故事。作品衍伸創作不少跟排灣族各方面有關的圖像。 例如這個『勇敢圖騰』。 原本排灣族只將之使用在燒製琉璃珠。 我在作品中將它重新設計並衍伸至精神層次及角色人物的代表特性上面。想或許可以把『勇敢圖騰』這個圖像和精神推廣給公眾認識甚至使用。因為它不屬於我個人而屬於排灣族或全台灣人民的精神圖像公眾資源。 不知道有沒有問問題?請不吝指導指正。

4 勇敢圖騰-金甲玫瑰_運動水壺.jpg
20210925漫畫基地11.jpg
勇敢水壺.jpg

LUCIEN C.H.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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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5, 2021, 6:06:26 AM10/5/21
to CC 台灣社群討論室
鐵柱你好,

想進一步請教「勇敢圖騰」,其意向、精神、和圖像,都是排灣族傳統創作裡會出現的,還是說是你取其意向、精神,然後自行繪製圖像?

若是後者,該自繪圖像可以採CC授權發布沒有問題,但若是前者,或許你可以考量一下依循「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30021」的作法來處理。

原住民族的傳統智慧創作,於「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於2015年通過後,能受到專法的保護,這個特殊的權利,有與著作權相近,但也有許多不同之處,大致上:
1、一樣保護的是文化成果的表達,所以單純概念、精神、理念,是不能申請的,但轉化為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就可以;
2、登記生效,必須洽原委會申請;
3、永久有效,這點和其他智慧財產權利不同,原民傳智權,沒有保護期間的限制;
4、只能歸屬於原住民部落或全體原住民族,同一族人得使用收益,族人以外之人使用,應提交使用授權金予部落或原住民族之共同基金。

進一步原民傳智權的相關資訊,可參考原委會設立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資訊網:http://www.titic.cip.gov.tw/」,要查閱目前有哪些標的已被登錄原民傳智權,可透過檢索資料庫進行查詢:http://www.titic.cip.gov.tw/global_search

初步觀察,歸屬於排灣族僅下列三件,皆與族歌與週塑有關,不涉及琉璃珠或其他民族技藝之燒製:
  1. 排D000069:http://www.titic.cip.gov.tw/order?order_id=149
  2. 排EG000044:http://www.titic.cip.gov.tw/order?order_id=199
  3. 排EG000043:http://www.titic.cip.gov.tw/order?order_id=200

原委會近年頗為積極推動原民傳智權之申請、登記,以及授權利用,或許這也是一個採CC授權以外,較符合你預定標的的推廣模式。

20211005 18:05 Luc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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