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Amazon預計10年營收漲10倍達台幣3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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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0, 2008, 11:14:52 PM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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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r. 6 on May 21st, 2008, 目前有 5 則留言




一週初始,大家還在管微軟與Yahoo!與Google,紐約華爾街卻悄悄的為另一家上市網路公司而瘋狂!前天,高盛分析師提高線上商店亞馬遜
(Amazon)的評等,目標價上看98元,讓AMZN可望於泡沫破滅後首次再站上100元大關。這不是短期的,而是長期的看好,分析師認為,這個網站
將可以以每年20%的高成長率,連續十年,這樣計算下來,十年後,亞馬遜的營收將可突破1000億美元,也就是台幣3兆元。

目前Amazon有多強?它在2007年營收為140億美元(台幣4300億),毛利為23%左右,扣除所有成本後的放到口袋的淨獲利為4.76億美元
(120億台幣),和其他網路商店沒得比,那我們就和eBay比,Amazon的去年營收幾乎是eBay的兩倍,淨利也比eBay多40%左右。但
是,Amazon真有可能如高盛分析師說的,繼續維持20%的複合成長率嗎?Motley Fools指出近Amazon兩年來每一季的實際成長率,
嘩!從2006年第一季到2008年第一季,YoY年度成長率最高高達41%,最低也有20%,沒有一季掉下來。所以,預測Amazon十年的每年複合
成長率20%可說是情有可原。

所以,十年後的三兆元營收真的有望!

Amazon大好,對網路創業家來說,是不是太遙遠一點?Well,我是這樣看的──當一間大公司把東西做走,那我們說「Game Over」,不必玩
這一塊了;但當一間很大很大的巨霸公司(如Amazon)把東西做走,而這東西是新的東西,然後它做的效果又不錯,那我們反而要謝謝這間大公司,它幫我
們把這個新趨勢打開了。

如果,我們先知道Amazon準備打開哪些新趨勢,先做準備,那五年後,十年後,我們就可以「和它一起衝浪」!

我們要謝謝,Amazon幫我們打開三個新趨勢:

第一,線上娛樂物件購買。這是Amazon目前最被看好的地方。七年前,Amazon或許只賣「真正的書」和「真正的DVD」,但現在它也賣「虛」的
了!這個巨人有多恐怖?幾個月前它才剛剛超過Wal-mart成為全美國賣MP3音樂檔案賣最多的商店,這個戰場理應屬於Apple及最近
Napster,「局外人」的Amazon竟已經吃下半邊天!然後,大家說「電子書」推不動是吧?Amazon去年埋頭力推一台400美元的電子書閱讀
器Kindle,現在已經有12萬本書在裡面,已經輕鬆成為全球最大的電子書店;據這篇報導,目前Kindle已被重度3C族群接受,今年第一季賣出3
萬~5萬台左右。然後,Amazon早在一年半前便推出了Amazon Unbox,與TiVo合作賣電影,這個動作在Netflix終於於昨天也與
Roku合作推出Netflix Player後,反而顯見了Amazon當年的佈局多麼迅速!

線上娛樂物件,可以做的都已經做了嗎?那「次要」的呢?譬如,兒童看的童書、聽的音樂?老人聽的懷舊老歌、懷舊電影?Amazon今天仍正迅速拓展它的
「火力」,趕快加入它吧!

第二,線上所有東西的購買。分析師說,雖然美國經濟陷入不景氣,但是對Amazon卻是有利的。美國經濟不景氣,對阿公阿媽開的小商店的衝擊最大,在這
「線上 vs. 線下」的關鍵幾年,反而幫Amazon將街上那些小商店全都掃光光了!目前,「線上購物」雖已成一些人的習慣,但到「全民」還有一段距
離,我有時在外接觸大眾,隨手做市調,看看幾個%的人「有在線上買過東西」,最多人的情況下也只有大約過半的人舉手而已。當人人都在開始線上買
物,Yahoo!購物中心、PayEasy要偷笑了,開店平台要笑了,樂天露天也都要笑了。在Amazon全力拚「全民購物」的時候,我們會一直聽到一
些新店、新產品、新流行、新消息,這些資訊都會是很寶貴的,我們照樣在亞洲複製都可以。

另外,我覺得創業家可以思考的是,B2B,B2C,B2B2C…真的滿足了所有消費者的線上購買需求嗎?這幾個模式「三國鼎立」局面,都已經喊了這麼多
年了,有沒有新的模式?現在習慣的模式也都是短短十年前的產物,誰說,十年後不會有新東西?

第三,消費者資料分析。Motley Fool的分析中,特別注重這一點。他不斷的強調Amazon最大優勢就是對消費者的資料收集,他們比擬,就好像
每次去大賣場買東西,都有銷售人員跑來跟你哈啦?會不會覺得,這些銷售人員還「蠻厲害的」,講一兩句話會讓你聽得蠻心動?要知道,這些銷售人員都經過長
期的觀察經驗,知道哪些話最能啟動消費者購買慾……如果是這樣,那Amazon就更厲害了。它根本就是派電腦長期「跟著你」的每一個動作,還把其他幾千
萬人的動作拿來參考、預測你下一步動作。總之,消費者的log分析這塊,Amazon只會愈做愈好。

以上三點講下來,有趣的是,一般網路創業家很少想過Amazon這家公司,因為它自從「投資」了43things系列之後,好像甚少聽說它與Web
2.0網站有過「牽扯」,它也不是最勤於買網站的「網路GAMY四大天王」之一。但Amazon早就一直在和創業家打交道!它一直不是「金主」的身份,
而是「合作伙伴」。

Amazon自從於1999年買下Alexa並將它經營成網路上最紅的公開流量資訊標準之一後,近年來在網路軟體方面一直在開發新東西,「和新創網站做
朋友」,包括一直在擴張的「Amazon Web Services」(AWS),現在已經被33萬個網站所使用,它還陸陸續續砸了20億美元在硬體設
施上,一直到最近愈來愈多人採用的「Amazon EC2」的彈性雲端計算服務,讓網站製作人可以很有彈性的用很多台主機host網路服務。這些都看得
出Amazon想集結創業家的力量,進一步鞏固整個「E-Commerce」世界的野心。

我自己一直覺得,同樣是在「創業」,「網站製作商」與「網路購物廠商」兩者之間,很少聯絡。一方面和「人」有關係,前者常是會自架網站的學生與年輕人,
後者常是不會架網站或自有工廠、做過生意的社會人士,但兩者加起來,或許會是可怕的「一邊創新,一邊賺錢」的結合。如果「一邊創新,一邊賺錢」有興趣
者,要跟的「老大」或許不是Google,而是已在Web 2.0時代低調了很久的,Amaz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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