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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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5 阅读43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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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贷款学生在离校前要与银行办理相关手续(还款确认、展期或结清贷款)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请各学院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将信息准确传达给学生(请见附件一:6月离校还款学生名单),确保学生能够顺利毕业离校。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还款确认及展期 1、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国银行协商,定于2012年6月12日(周二)在人文学院(五号楼)102教室集中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及展期。各院系要通知所有相关学生准时到场,辅导员必须同时到场,具体安排如下:
2、办理还款确认手续,须携带黑色签字笔、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A4纸上,照片、文字清晰可辨认)、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存折和银行卡等。 3、办理展期手续,须携带黑色签字笔、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A4纸上,照片、文字清晰可辨认)、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存折、银行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学生请及时联系研招办6月11日应该可以拿到)原件及复印件(如确认研究生被录取但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应由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 贷款学生需要提前填写毕业贷款相关表格(附件二),并于当天携带纸质版,用于毕业还款手续确认。另,《毕业贷款相关表格》中国家助学贷款质量跟踪调查表签字盖章栏不需要学院签字盖章,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会统一盖章。 5、请各院系统计汇总《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审核表》(见附件三),于6月11 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发送到x...@buaa.edu.cn。 二、提前还款 毕业生可以选择在毕业前将贷款一次性还清。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须与贷款银行电话预约,然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并且,须在 6月12 日之前携带还清贷款的单据复印件到我中心(知行北楼201)办理贷款记录核销手续。提前还款的毕业生可以不做还款确认手续。
注意: 1、以上所指贷款学生为在校期间,通过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与中国银行签署贷款协议的学生,生源地贷款学生毕业还款手续请见《关于2008级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手续的通知(2012年5月29日)》。 2、如签约时间与学院答辩、毕业活动等冲突,请提前与郭伟丰老师(82317669)联系协调解决。 3、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签约,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我中心负责帮助联系预约补签事宜。 4、需要办理展期,但未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应先办理还款确认,待拿到录取通知书后与银行预约办理展期,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64818003、62308306 联 系 人:张晓刚老师 地 址:唯实大厦(新主楼南侧)一层中国银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