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孚三
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大陆物质匮乏,老百姓个个都穷,相互间生活水平相差不大。当官的虽然都按等级享受着大大小小的特权,但在政治高压和严控舆论之下,贪污腐败的消息确实少有在民间流传,因此有人以为毛泽东是个廉洁奉公、真心「为人民谋幸福」的圣人,这实在是天大的误会。
究其实,毛泽东在政治上是个独裁暴君,在生活上是个骄奢淫逸的腐败分子(例如遍布大陆各地的豪华行宫就不知糟蹋了多少民脂民膏),经济上也是个巧取豪夺的大贪污犯。
这里仅举毛的稿费和版权费来分析一下。据去年九月透露,毛的所谓「稿费」和「版权费」,到目前为止,除已被挥霍外,连息累计达一亿三千一百二十一万元人民币。
毛的所谓文章,一部份是党的报告、决议、命令和通讯之类,都是集体创作的;还有一部份是由他的秘书田家英、陈伯达和胡乔木等捉刀代笔的。但稿费和版权费却全部由毛独得。
其次,毛的著作是凭借他的地位和权力强制推销的。特别是十年浩劫期间,大陆的所有印刷厂只能印他的书和他的标准像,所有书店几乎只卖他的著作和头像,实属欺行霸市,是对社会财富、国家公帑的公开掠夺。
尤其不能容忍的是,他号召全国大批资产阶级法权,大批三名(名作家、名演员、名教授)三高(高工资、高稿酬、高利息),他自己却公然继续收取和挥霍「稿费」。仅一九五六——一九七二年间毛曾从稿费中九次提取共三十八万人民币和两万元美金给江青。须知道,当年的大学毕业生月工资只有五十六元,工厂学徒工每月只挣二十八元,这三十八万人民币和二万美元无论如何都是个天文数字。
毛江自己捞尽便宜,却让别人去斗私批修,大斗「私字一闪念」,真是无耻兼无赖到了极点。另外还将稿费送给溥仪、载涛、程思远等前朝遗老以博得「仁君」的美誉,还赏给汪东兴、张玉凤、吴旭君等近侍以换取这些人的忠心和欢心。
大陆学者冉云飞在他的《沉》一书中这样批判毛泽东:「那些教育你的人,却要你闭目塞听,变成聋子瞎子哑巴,只管相信其教导的伟大,于是就有人教导别人去当烈士,他去拿烈士拼搏后留下的好处,因为教导别人捐躯是不费什么油盐的;有人教你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此词用来修饰人,连基本的逻辑都讲不通)的人,而他本人却反之。这就是庄子说的,圣人是强盗的响箭。圣人的冲锋号一吹过,强盗就从后面跟过来,捡了一系列的好处。
毛泽东就是这样,身兼圣人和强盗,自己吹号,自己捞尽好处。
(2004年元月号《动向》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