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百灵说,当前首都慈善公益事业在规范募捐、监督管理、信息公示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及政府在慈善公益事业管理中“越位、错位、缺位”情况的发生,更突显了首都慈善公益立法的紧迫性。
“去年本市开展了北京市慈善事业现状及立法需求的相关调查,现在也初步形成了草案。”陈百灵说,民政部门与北京市人大、市法制办也进行过沟通和汇报,对方也表示了支持。
陈百灵说,北京市慈善法规将明确慈善组织主体资格、准入机制、捐助资产的管理等几乎所有与慈善相关的内容,同时加强政府对首都慈善公益组织的引导、规范、监督和管理,有效形成政府与慈善公益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局面,更好地推动首都慈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