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罗西书 2:15 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
当权者的权能在于他们加在别人身上的规则和条例。通过十字架,耶稣取消了规则和条例的必要,因此缴了当权者的械。关于得救,通过十字架,人的得救状态不在于遵从一套规则和条例,而人在神面前的义的位置完全基于基督所完成的工,虽然有些教派比如天主教否认这个事实。天主教是机构化的权威拒绝缴械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反之,他们用自己的教条来取代圣经,把各种规则和条例加在受他们管辖的人身上,以保持对他们的辖治,而他们自己却拒绝受到检验。但这种败坏也可不同程度地见于很多非天主教的机构化权威。在耶稣的时代,机构化的宗教精英千方百计地要把他置于死地。在历史上,在世俗的和宗教的圈子里似乎都可以看到高傲,及其带来的败坏,与机构化的权威位置之间的关联,无论是权威的位置诱发了高傲,或高傲的人被权威的位置所吸引,这种关联似乎是人的本性的一部分,这不应该是基督徒的特征。
如我们曾在第六节里指出,不但得救不是靠条例,洁净也同样不是靠条例。因为条例的目的是要使人行义。但在新约之下,那些由神生的人将自然地要行义,如我们在前面在提到【约翰一书 3:9】时曾说到过。事实上,那一节接下来说,行义是由神生的人的特征。因为,“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翰一书 3:10b】如果基督徒在圣灵里行——也就是说,按照重生的本质生活——那么就不需要有条例和规则。“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提摩太前书 1:9-10】
这再次缴了当权者的械。虽然机构化的权威喜欢通过各种各样的条例和规则来辖制羊群,声称那是为了他们好,彼得对这种人写到:“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得前书 5:2-3】
作为最后的一个观察,你会发现世界各地的非基督教文化里都有很强的权威通过实行广泛的条例和规则来统治百姓。因为在人不爱他们的邻舍的地方,就需要有强壮的权威和高压的或更严格的政府。但对在主基督之下的基督徒来说,他们享有很多在这个世界上,在各种宗教里的人从未享有的自由。因此,西方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把他们所享有的自由归功于作为其文化基础的基督教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