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的目的,之三
加拉太书 3:23-25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我们应该允许让律法把人领到基督。说到底,那正是律法的目的。施洗约翰不是在耶稣开始传道之前传悔改的洗礼吗?耶稣不是在他的事奉里使用律法来让人认识到自己的罪吗?保罗在罗马书的一开始不是在例数人的罪吗?如果人认识不到自己的罪,就看不到,也不能明白基督的福音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就如保罗所说:“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罗马书 7:7b】“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罗马书 7:13b】所以,让我们不要过少地利用律法把人领向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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