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后书 2:19 然而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
这两句话不是从圣经上引来的,这里保罗是在肯定两句概括信的两个基本概念的话。但有意思的是考虑他在关于世俗的虚谈这个上下文里提到这两个概念意味着什么。
“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暗示着从一个人的机构的从属看不出这一点来。换句话说,有些人声称是基督徒,但他们声称是什么并不使他们成为神的儿女。在基督徒中,就是可见教会里,的确有人是属基督的,也就是不可见的教会的,他们已经由神生,是真正的信徒。可拉和他一党的人都是以色列人,然而摩西对他们说:“到了早晨,耶和华必指示谁是属他的,”【民数记 16:5b】结果怎么样呢?“摩西刚说完了这一切话,他们脚下的地就开了口,把他们和他们的家眷,并一切属可拉的人丁、财物都吞下去。这样,他们和一切属他们的,都活活地坠落阴间。地口在他们上头照旧合闭,他们就从会中灭亡。”【民数记 16:31-33】然而这也将是那些唯名基督徒的命运。
“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的确,“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翰一书 3:9-10】因此离开不义不是得救的条件,而是已经得救的人的特征。那些从特征上讲尚未离开不义的人显明他们不属于神。
“自由恩典神学”或(Antinomianism)反律法论或可斯维克(Keswick)神学,无论人怎么称乎它,说离开不义是可有可无的。比如说“沙费主义”(Chaferism),被校园传道会(Campus Crusade for Christ)所提倡的可斯维克神学的一种形式,曾提倡人只需接受基督为救主就能得救,而接受基督为主是可有可无的。而事实上,根据保罗所写的和约翰在约翰一书和别的地方所写的,在已经得救的人中,没有人继续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因此,这种神学可类比为世俗的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