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3:3-4 人的權威是神的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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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7, 2023, 7:40:59 PM5/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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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權威是神的用人

羅馬書 13:3-4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愿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贊。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作惡的人通常生活在對合法權威的懼怕之中。“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約翰一書 4:18a】所以如果你不想生活在這種懼怕之中,就要愛,做義的事。

當然人的權威都只在有限的范疇裏有效,但在那個范疇裏,他們是合法的,事奉神的權威。保羅是在這種意義上講人的權威。如果他們獎惡罰善,他們就是在他們合法的權威范疇之外行事。但那并不使他們事奉神的獎善罰惡的權威無效,在舊約裏的很多例子中,神甚至用異教的權威來事奉他,并且,如果他們越過了界限,還懲罰他們。“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以賽亞書 10:5】

下屬,無論是兒女、妻子、公民、雇員等,在受到管教或自由受到限制時,他們的反應常常是悖逆,無視在他們之上的合法權威。但神命定了用權威來限制人的罪性對自己和別人的破壞性影響。因此權威對社會的益處來說是必要的。

在此還注意到其它兩件事。權威的責任不但是要主持公道,還要獎賞善行,雖然後者往往被忽視。還有,注意主持公道不在于改造,雖然改造也許會發生。主持公道主要在于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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