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的取利
彼得後書 2:3 他們因有貪心,要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他們的刑罰,自古以來并不遲延,他們的滅亡也必速速來到(原文作“也不打盹”)。
這與前一章裏彼得所講的形成鮮明的對比:“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并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彼得後書 1:16】因為福音是由目擊者的見証肯定的(【路加福音 1:1-2】)。
與保羅在【使徒行傳 20:33-35】的勸告相反,很多人講道要求得到報酬。保羅說:“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乃是由于誠實,由于神,在神面前憑著基督講道。”【哥林多後書 2:17】結果,如果一個人在經濟上依賴于別人,就會出現貪婪的問題。如果有貪婪,那麼一個人得多少利就取決于他的會眾有多少。因此,假教師的特點往往是捏造出一些故事來吸引更多的聽眾。募捐的傳道人必須要當心,不要夸大他們自己所結的果子,更不要編造出故事來。因為如果你的事奉取決于別人的經濟支持,那裏總有一個誘惑。
關于假教師,猶大警告我們說:“口中說夸大的話,為得便宜諂媚人。”【猶大書 1:16c】與此形成對比,保羅說:“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這是你們知道的﹔也沒有藏著貪心,這是神可以作見証的。”【帖撒羅尼迦前書 2:5】猶大也描述他們的特徵說:“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裏直奔,”【猶大書 1:11b】因為雖然知道神的意愿,巴蘭還是為利與神的旨意相背說預言。然而有多少教師跳過教神的道中不受眾人歡迎的內容,怕影響他們在眾人中的聲譽。與此相反,耶穌從不擔心這些,他公開地教那些使他不受眾人歡迎的事,以至被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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