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不道德 之三
先例
耶穌說亞當和夏娃是婚姻的先例。以那個先例為基礎,他宣告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馬可福音 10:11-12】離婚後再與另外的人結婚為什麼是奸淫呢?因為在神看來,離婚并不能解除婚姻。所以,“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于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于別人,也不是淫婦。”【羅馬書 7:2-3】因為,婚姻是“至死不分”,而不是“至離婚不分”。
就如耶穌用亞當和夏娃的先例來說明離婚後不應該再與別人結婚一樣,這個先例還有更多的應用。比如,耶穌指出:“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馬可福音 10:6】所以,同性結婚是非法的。因為性關系是為婚姻設置的,同性間的性關系是性的不道德。不但同性間的性關系是非法的,所有婚姻以外的性關系都是性的不道德。還有,因為神為一個男人造了一個女人,所以一夫多妻也是非法的,是另一種奸淫的形式。
然而,就如我們在前面提到過的那樣,罪有不同的程度。按照摩西律法,情形嚴重的通奸將被處以死罪:“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奸夫淫婦一并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申命記 22:22】,同性戀也將被處死:“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未記 20:13】,亂倫也同樣(【利未記 20】)。但律法對離婚後再與別人結婚沒有處罰,對一夫多妻和我們下次將要說到的淫念也沒有處罰。所以,雖然所有形式的性的不道德都是罪,但有些比另一些更為嚴重。
詳見婚姻、離婚和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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