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2:16-18 與神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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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 2025, 8:46:46 PMSep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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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和好

以弗所書 2:16-18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借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并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因為我們兩下借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通過十字架,信徒之間建立起了和平,信徒與神之間和好了。因此橫向和縱向的關系都和好了。但十字架對猶太基督徒和外邦人基督徒間的和好起到了什麼作用呢?

若沒有十字架,義只能以義的行為作為基礎。人必須靠完美的行為來掙得拯救。但如果是以行為為基礎,就要有一套規則和條例來衡量他們的行為。那正是摩西律法。摩西律法含有一套具體的條例,就如亞當和夏娃所受的果子的試探一樣,一個人可以通過它得到以行為為基礎的義。但通過十字架,基督打開了另外一條得到義的途徑。這條途徑的基礎是信而不是行為。“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証: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并沒有分別﹔”【羅馬書 3:21-22】

在律法之下,人試圖得到以行為為基礎的義,而在恩典的福音之下,人有以義為基礎的行為。基督徒先因信稱義,然後通過信的工顯示出他的義。在恩典之下,人不再受律法條例的約束,不再受其試探,并可以自由地從律法的靈裏得出應用,以之作為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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