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服巴西不再矮化,台灣可順勢長高
從巴西駐台代表桑路易的專訪來看,他以為台灣就是中國,因為1913年起就承認中華民國,1949年中華民國流亡台灣,巴西也不離不棄,直到1974年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注意到」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直到30年後,在公報上巴西才「贊同」台灣是中國領土,反對分裂、台灣獨立。50年後(2024)巴中的聯合公報明寫,「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見光是抗議桑路易沒有用,必須拿出文件說服巴西政府,但卓榮泰和外交部只說要抗議。說服巴西的說帖如下:
1. 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基本依據是開羅宣言,2025.5.7習近平已說了,但很好打,因為開羅宣言本來就沒決定台灣的地位。2025.9.12美國也出聲了。
2. 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但必須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規定於和約文本。意思是,日本放棄的台灣,依聯合國憲章第77條b,應由聯合國託管(如附件1),而託管最後的目的在使其自組政府(self-government)或獨立,規定於聯合國憲章第76條b(如附件2)。
3. 巴西是舊金山和約的簽字國,可仔細看和約的前言,規定日本絕對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4. 而巴西也是聯合國憲章的簽字國(如附件3),對日本放棄的台灣,依聯合國憲章第77條b託管,依76條b自組政府(self-government)或獨立,應該不陌生。
所以,從1974 的注意到,至2024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全都違反巴西自己簽字的聯合國憲章、舊金山和約,台灣應該獨立的規定。
據理力争是台灣的生路,扁節目https://youtu.be/LOW_wfOHIK4?si=7jYl7LN-Wdx67Irl 及https://www.taiwannation.com.tw/cairo09.htm 駁習近平,內附邱吉爾及杜勒斯證辭,提供更多的資料。
沈建德
2026.4.16
附件1
聯合國憲章第77條b款規定,自敵國(例如日本)分離的領土(例如台灣),應由聯合國託管。
Article 77
附件2
聯合國憲章第76條b款規定,託管最後的目的在使之自組政府或獨立。
The basic objectives of the trusteeship system,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urposes of the United Nations laid down in Article 1 of the present Charter, shall be:
附件3
巴西也是聯合國憲章的簽字國,3個代表簽字時留影。

https://media.un.org/photo/en/asset/oun7/oun762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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