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重要歷史,杜勒斯曾執行228請願台灣託管、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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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 Kiant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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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7, 2026, 8:21:08 PM (4 hours ago) Feb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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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重要歷史,杜勒斯曾執行228請願台灣託管、獨立

 

根據228時已經生效的聯合國憲章第77b款及第76b款,807個台灣人於1947.3.3,透過台北美國領事館,向國務卿馬歇爾請願台灣由聯合國託管、然後獨立。

 

這個請願,2天後,在中國南京的美國大使司徒雷登轉呈國務卿馬歇爾,發電報時間是1947.3.5下午1點,但馬歇爾根據錯誤的資訊,以為「開羅宣言台灣歸還中華民國」,認為台灣是中國內政,沒有聲音,更不用說動作,放著台灣被屠殺,才會那麽悽慘。否則,36日下午彭孟緝在高雄火車站、高雄舊市政府及以後的大屠殺就不會發生。

 

而這807人的命運,根據當時美國台北領事館副領事喬治柯爾的報告,他發現有洩密的情形,美國在中國南京大使館的中國秘書,可能把台北領事館傳去的電報,向蔣介石報告,上述807個人連署請願台灣託管、獨立,蔣介石知道,而這807人也可能因連署單上的地址,被按址點名槍殺。

 

19531月換了杜勒斯當國務卿,他似乎記得這807個台灣人向台北美國領事館的請願,託管、獨立,開始着手把台灣交由聯合國託管,但風聲走漏驚動228元凶蔣介石。同年410蔣日記大駡杜勒斯,415又召見美駐台大使藍欽,要求澄清(見附件1),台灣由聯合國託管遂胎死腹中。但台灣自己管自己,到現在總統、國會議員已全由民選,無須託管。

 

上述過程,台灣因被竊台的中華民國佔據,必阻擋聯合國託管,當蔣介石和所帶來的民代死光之後,台灣政府必由台灣人組成,只要廢棄中華民國憲法及國號等,台灣就是聯合國憲章規定的「獨立」國家等等,這些事早在杜勒斯預料之中,從檔案可清楚看出:

 

228的前18天,亦即1947.2.10對義大利和約(巴黎和約)簽字,杜勒斯是美國代表團重要成員,巴黎和約義大利放棄的殖民地的歸屬,規定由英美法蘇在一年內決定,否則由聯合國大會建議決定。

 

英美法蘇一年內無法決定,故聯合國根據憲章第77b款及第76b款(289號)決議,利比亞在1952年獨立,索馬利蘭則由義大利託管10年然後獨立,時在19491121日。

 

這個決議後的16天亦即1949.12.7,蔣介石中華民國政府被毛澤東趕到中國成都,宣佈遷台,對台沒主權而宣佈遷台,顯然是冒死一試孤注一擲,想先佔先贏。

 

杜勒斯對中華民國强佔台灣的企圖看在眼裏,又因1950年韓戰爆發後,中國國共兩黨,在國際上强力宣傳開羅謊言台灣歸還中國,聯合國會員多數相信中國,所以,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歸屬的決議若像上述巴黎和約,由聯合國大會決議,必死。

 

因此舊金山和約的起草人杜勒斯,在和約的前言寫好,日本絕對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意即台灣前途由國際公認的聯合國憲章相關條文決定,而非由聯合國大會決定。這點很關鍵。

 

所以,1951.9.5杜勒斯逐條說明舊金山和約時,一再提醒和約有「日本絕對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的前言(見附件2)、而前言是和約很重要的一部分(見附件3)等等。

 

他並在說明「和約第2條日本放棄台灣」之後,提醒所有參加舊金山和約簽字的各國代表,針對台灣由日本放棄後的處置,應依聯合國憲章第77條(b款)的規定「自敵國分離的領土應由聯合國託管」(見附件4)。而聯合國託管最後的目的在使之自組政府或獨立,則寫在憲章第76條(b款)。

 

由此看來,台灣的法律地位是獨立而非未定或空白,是當時全世界才50幾國有49國簽字承認的法律地位,應該大書特書才對。

 

雖因中華民國竊據台灣,阻撓台灣依照聯合國憲章託管,台灣今天自己走到總統、立委民選,已是自組政府,已無須託管,照聯合國憲章第76b款,只要丟掉竊台詐騙集團的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國號等,就是這條憲章所規定的「獨立」,但這要台灣人自己動手(自決),杜勒斯必定是這樣期待。

 

「台灣自決」是決定,要不要繼續使用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國號等,而不是從中華民國分離,因為台灣從來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沒有主權問題,不涉鳥籠公投法的主權規定,公投自決不要投錯了。

 

台灣地位的真相在節目https://youtu.be/LOW_wfOHIK4?si=7jYl7LN-Wdx67Irlhttps://www.taiwannation.com.tw/cairo09.htm 駁習近平,內附邱吉爾及杜勒斯證辭。瞭解台灣的地位,228不再只有悲情。

 

 

沈建德

2026.2.28

 

附件1 杜勒斯19531月當國務卿,着手把台灣交由聯合國託管

 

 

附件2 杜勒斯1951.9.5逐條說明舊金山和約時,一再提醒和約有「日本絕對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的前言

 

 

 

附件杜勒斯1951.9.5逐條說明舊金山和約時,表示前言是和約重要的一環。

 

 

 

 

附件4 杜勒斯1951.9.5逐條說明舊金山和約時表示,台灣由日本放棄後的處置,應依聯合國憲章第77條的規定「自敵國分離的領土應由聯合國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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