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中國問題,協防是為台獨,習近平少裝傻
今天習近平再度提到併吞台灣,解決所謂的「台灣問題」。但舊金山和約生效(1952.4.28)後約1年,和約起草人杜勒斯升任美國國務卿(1953年1月),4月10日蔣介石日記就寫,美國國務院放出消息,台灣託管、南北韓各自獨立,以解決韓戰問題(如附件1)。
台灣託管規定於舊金山和約的前言,「日本絕對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意思是台灣由日本放棄後,依聯合國憲章第77條b,應由聯合國託管;最後自組政府或獨立,則規定於聯合國憲章第76條b。1952.4.28舊金山和約生效,美國提出聯合國託有舊金山和約和聯合國憲章為依據。
但蔣介石阻撓,國史館1953.4.15有此記事,要求美駐台大使藍欽澄清。
台灣的法律地位如上述,聯合國託管既被中華民國阻撓,為確保不被中國併吞,1954.12.2,中國開羅宣言發佈的11週年,美國與中華民國簽定協防條約,範圍只有台澎沒有金馬,用法律文件告訴蔣介石,中國對台無主權,開羅宣言沒有台灣「歸還」中國這回事,少騙;而美國的協防地區是琉球,以此襯托,這個協防條約的標的,美中兩簽約國均無主權。
蔣介石當然知道,在1954年12月上月反省錄寫道:協防條約「其用意仍在台灣托管」(如附件2)
打習近平的第1手資料在扁節目https://youtu.be/LOW_wfOHIK4?si=7jYl7LN-Wdx67Irl 及https://www.taiwannation.com.tw/cairo09.htm駁習近平。
沈建德
2026.7.1
附件1
1953年1月杜勒斯升任美國國務卿,4月10日蔣介石日記寫,美國國務院放出消息,台灣託管、南北韓各自獨立。

1953.4.10
附件2
蔣介石1954年12月的上月反省錄寫道,協防條約「其用意仍在台灣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