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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解放军在北京附近袭击美军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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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解放军在北京附近袭击美军始末
来源:凤凰网
事件发生在1946年7月29日,天津往北京方向的京津公路(时称平津公路)上。位于河北省通县(现北京市通州区)、香河县、武清县(现天津市武清区)三县交界处,事后查实,美军护送的是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物资。
1946年7月30日,安平事件发生的第二天一早,即七时三十分,美海军陆战队D.A。瓦顿(D.A.Wharton)将军就在北平举行了一个简短的记者招待会,只说明:
美海军陆战队一支摩托化巡逻部队“昨午十二时十五分于大小沙河村河西务北”,即北平东南三十五英里的安平镇附近“被袭击”。
袭击者是“为数约三百余着制服的中国人”。昨日下午四时美军派了一支有力的摩托化部队与飞机支援他们,双方都有伤亡。“其他无可奉告。”《本报讯》,《大公报》,1946年7月30日,第2版。
7月31日,美海军陆战队驻华部队司令部进一步核实了事件发生时的一些细节后,发出了正式的情况说明。内称:
七月廿九日美海军陆战队加强第一师派出一队摩托化巡逻队护送某输送队由津至平,在十二时零五分行至大小沙河村(在北平东南三十五英里处)时,突遭预伏该处穿着制服之三百余中国部队袭击。
双方战斗达四小时之久。美军死一官长、二士兵,四士兵重伤、八士兵轻伤。另有军官士兵各一人因受袭击汽车失事而受伤。中国部队方面,据估计约死十二人,受伤若干不得而知。
该巡逻队共有官长一人,士兵41人,分乘设有无线电通讯装备之吉普车二辆、吉普车一辆、一吨重巡逻卡车二辆、二吨半重货车三辆。
该输送队包括执行部指挥车一辆,内坐美陆军官长三人,海军陆战队二吨半卡车六辆,内装食物及军用品,均由美海军陆战队士兵驾驶,及行总卡车一辆,由中国人驾驶。
当年的京津公路路线沿用至今,即G103国道,从北京建国门开始,通过通州区,继续往天津武清、杨村方向走,经过天津最终抵达塘沽。事件发生的具体位置,是武清河西务镇和香河安平镇之间的大、小沙河村,现天津市武清区大沙河乡。
运输队由一海军陆战队军官指挥。此种巡逻队每三日内即往来平津一次,视察公路情况,并护送接济北平陆战队及美军执行部人员之输送队。
肇事地点之地形极适于埋伏战。该处公路两旁为深沟,沟外植有甚高之玉蜀黍。公路之西某村庄对面有小树林一片,该村庄之外围有短墙。
大小沙河村距公路约为五百米。袭击者预先在树林与村庄之间公路上置放两辆无轮牛车,作为障碍物,村南角则置一机关枪,恰对公路。
巡逻队抵达障碍物停放处时,为首军官方行下车,即有一手榴弹掷来,该军官立被炸毙。紧跟着即有十一枚手榴弹向其他各车掷来,同时袭击者步枪及一机关枪即向公路上射击。
迨巡逻队及运输队集中停当,对方火力又从路右三百米处另一丛林及左右两面后翼射来。
排长傅兰纳干上士当即执行指挥官职务,令众人掩蔽于路旁沟中。双方攻击直至下午四时始停。
运输队之陆军军官一人亦协同设置迫击炮及重机枪阵地,并指挥射击。
四时许路右丛林中中国部队阵地突鸣号声,火力加强,两分钟之后遂止。不久该村墙上挂出白旗。
一海军士兵带同二译员乃试向前进,腿部竟中一枪,此即该役中最后之一发子弹。
事发地卫星图,尽管已有很大改变。但仍可看到大片田野,以及村庄和田野道路间沿道路种载的防风林线。
巡逻队嗣即照顾伤者登车,开往北平。大部死伤均系战斗对方突然攻击开始时所掷之手榴弹所炸死或炸伤。全部过程中仅有二人为步枪所伤。
攻击者组织极佳,埋伏亦经事先充分准备。无警告之射击极为猛烈。彼等均着蓝灰色与黄色之制服,亦有着农民服装者。
因当日天气情状不佳,联络中断,陆战队司令部得讯甚迟,派出有力巡逻部队及飞机至出事地点搜索时,攻击者已无踪影。
当将不能发动之卡车修整,携阵亡官兵尸体前往北平。次日该队及飞机复返该处,但所见者仅一平静之村落,仅有着灰军装扎裹腿之中国人死尸二具。《本报讯》,《大公报》,1946年8月1日,第2版。
这时美国总统特使、负责在华调处国共关系的马歇尔将军,也马上和新任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商谈了此事,并确定了不扩大事态和不公开就此事表态的应对原则。
司徒雷登随后与蒋介石见面,双方就此事讨论了四十分钟。
比较而言,司徒雷登更倾向于相信,中共军队此一行动或受命于延安,意图“引起舆论从而导致美国从该地撤出陆战队”。
而马歇尔则怀疑,这可能是延安近来激烈的反美广播影响到了下边,造成下边的军官们对美国驻军的敌视态度,从而引发了此一攻击行动。
参见《司徒雷登致国务卿电》,1946年8月7日,肯尼斯?雷等编,尤存等译:《被遗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驻华报告(1946—1949)》,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页;《马歇尔与周恩来会谈纪录》,1946年8月1日,参见《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第576页。
不论二人的看法有怎样的不同,他们显然都认为这件事情的事实基本上是清楚的,即中共应当对此负责,并应作出相应的处置。
因此,虽然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简称军调部)美方委员30日即要求派执行小组前往冲突地点进行调查,马歇尔却并不认为有兴师动众、另搞调查的必要。在美国方面看来,只要向美方参战人员弄清楚当日冲突的具体经过就可以了。
马歇尔明确认为,美军的调查报告是公开的,四十多名官兵亲历此事,人人都可以被自由采访,造假是不可行的。动用军调部三方一起去调查,反而会因为国共对立而使问题复杂化。
因为中共一定会认为国民党代表是站在美国代表方面,从而引发无休止的争吵。《马歇尔与周恩来会谈纪录》,1946年8月3日;《周恩来关于马歇尔对小组至安平事甚踌躇致叶、李并中央电》,1946年8月4日;《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第275页注22甲。
实际上,马歇尔还另有隐忧。自1945年12月作为杜鲁门总统的特使来到中国后,他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成功地在1946年1月5日使国共双方签署了停战令,在1月10日基本上实现了关内和平。
同时,他还成功推动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使国共两党及国内各党派代表得以齐聚一堂,达成了包括整军在内的五项和平协议。
就在中国将要走进和平民主新阶段的关口,国共两党四五月间在东北的武力争夺使和平进程陷入了严重危机。眼看战争与仇恨开始再度蔓延到关内来,美国政府却还在继续以武器和弹药供给国民党政府,这就让已经处境尴尬的马歇尔,调处工作更形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对国民党方面,还是对共产党方面,他都必须尽量保持克制态度,以免美国的中立地位受到更严重的质疑,并形成新的刺激。
正是因为他实在不想放弃此前得来不易的种种政治进展,因此,对刚刚发生的李闻惨案7月11日、15日,国民党昆明军事当局指使部下接连以残暴手段暗杀了民盟重要成员李公朴和闻一多,时称李闻惨案,他需要克制;对这次安平事件,他同样必须克制。
国民党方面最早对此事作出公开反应的是中央社,其30日即发电讯称:“美军卅一人廿九日午分乘卡车十一辆,沿平津公路赴平,途中行经杨村河西坞北大小沙河附近,突遭番号不明之共军三百余人袭击,美军中有伤亡。
我军事机关闻讯,已派队前往援救。”《平津公路上美军遭袭击》,《中央日报》,1946年7月30日,第1版。
蒋介石是在7月30日晚得到消息的,次日他即电告北平行营主任李宗仁和北平军调处执行委员郑介民,强调:“美国陆战队在平津道上被匪袭击,以致死伤多名。
此案事实真相应由行营根究彻究,从速处理,并切实保护平津公路与肃清其两侧之盗匪,以确保治安,勿得贻误。
对于美军死伤之官兵,务即代为抚慰,一面派员协同美军洽商处理善后办法,详报为要。”《蒋主席令李宗仁主任从速处理美军在平津道上被共军袭击事件电》,1946年7月31日,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三),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91年,第201页。
郑介民当天即电告蒋称:“美陆战队约百名,分乘卡车十二辆及一指挥车,由津来平,行至安平镇(香河西南十公里)为共军伏击,美军即行自卫,战斗四小时,共军北窜。此役美军伤亡军官等三员,失踪三名,伤十一人,击毁卡车二辆。”
他并且弄清了中共伏击部队的番号,即五十三团。《军事调处执行部委员郑介民呈蒋主席报告调查美军遇袭情形电摘要》,1946年7月31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三),第203页。
第二天,李宗仁也去电说明,只是所报美军死伤人数更符合美方公布的数字。《李宗仁主任呈蒋主席报告调查美军被共军袭击经过及善后处置电》,1946年8月1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三),第202页。
当天第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也电蒋说明情况,电文中除了具体说明“职闻讯后立饬我马头镇驻军一营出动支援,尚未到达,美车队已冲过,于当晚抵平” 外,还告蒋:“已饬九二军于午卅抽派四个团向香河攻击搜索该区匪部外,并派副参谋长高松元、冀东五区专员黄任材、县长班长儒等驰往肇事地点,汇集证据。”
蒋对此批示:“此案应秉承李主任意旨,彻底查究,获得证据为要。”转见刘凤翰编著:《孙连仲先生年谱长编》第5册,台北,“国史馆”,1993年,第2859页。
中共与美军冲突起来,对蒋而言自然是求之不得。就在两周前,李闻惨案刚刚发生,在国内外激起极大的抗议浪潮,马歇尔和司徒雷登一致向蒋表示“严重关切”,美驻昆明领事馆更直接出面保护在昆明的中国重要民主人士。
安平事件发生在这个时候,蒋介石当然会有幸灾乐祸之感。他在日记中不无庆幸地写道:昆明李闻暗杀案虽仍在处理中,然“同平津道上美军被共匪袭击之重要性比已渐减轻矣”《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3日条,见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档。
蒋介石半年来最为反感的就是美国政府的所谓“调处”。他再三告诫马歇尔中共奸诈横暴,对和平绝无诚意而徒欲利用美国而已,马歇尔却一直对调停国共抱以幻想。《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3月1日、4月30日、5月7日、7月13日条,见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档。
如今,美国人终于得到了教训,但蒋却并不能马上从李闻案件中解脱出来。参见公安部档案馆编注:《在蒋介石身边八年——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北京,群众出版社,1991年,第635—638页。
何况,6月26日空军第八飞行大队上尉飞行参谋刘善本等驾B-24轰炸机投奔延安,并带去一批无线电器材;8月2日空军司令周至柔未得蒋令竟擅自指挥空军对延安机场进行轰炸,更是闹得舆论沸沸扬扬,也让蒋介石颇感难堪。
蒋介石在日记中对此曾痛加责备,称其在这个时候实施报复,实属无知而专增困扰,可痛之至。《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7日,见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档。
面对这种情况,鉴于美国政府已将安平事件的处置权交予马歇尔,马歇尔不想事态扩大,也反对国民党利用此案大肆宣传。
因此,蒋也只好不动声色,并暗中提醒自己:“马既忍受,余亦不加问闻”,为的是不让美国人认为自己“有利用此案之意”。《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5日,见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档。
但是,蒋介石在安平事件上保持沉默,不等于国民党内的强硬派也会同一步调。
还在7月31日,《中央日报》就公开刊出社论,声称:“今春以来,射击美机美舰拘留美人袭击少数美军之事已报不绝书”,如今,共军更开始大规模袭击美军,当不难了解中共反美情绪已经高涨到了何种程度。
此一事件的本质,“是共产党与美国的冲突,也是共产党已经决定不尊重马歇尔的调处发动全面叛变的象征”。《小沙河事件的本质》,《中央日报》,1946年7月31日,第2版。
国民党中宣部部长彭学沛也在8月1日公开发表讲话,声言:“共军在平津路上对美国海军陆战队之突袭,在此和平商谈声中不异为一严重之挑衅。”《平郊美军被袭事件中美双方均极重视》,《中央日报》,1946年8月2日,第1版。
到8月3日,国民党《中央日报》已作出明确分析,指称“共军袭击美陆战队含有险恶政治阴谋”。称各方一致意见是:
“共军之动机与目的,主要的为利用美国社会尊重民意之习惯,以制死在华美军之生命,惹起轩然大波,激起美国舆论要求撤退美在华驻军,并停止对国民政府之援助。而其幕后之国际关系,即可造成独霸远东,控制世界之局面。”《共军袭击美陆战队含有险恶政治阴谋》,《中央日报》,1946年8月3日,第1 版。
同日,国民党第十一战区公开发表调查报告,宣布说:战区副参谋长高松元携同第五区专员黄任材和香河县县长班长儒等,于8月2日晨开始在事发地点实地向附近驻军和当地乡民多方调查,证实:
(1)伏击地点为通县、武清、香河三县交界之处,公路两侧掘有深沟,两边田里植有甚高之玉米,适于隐蔽。
(2)当地大小沙河6月2日前曾有香河镇警一中队驻扎,因调防至马头镇西南三华里之石槽驻防,该地未再驻有政府武力。
(3)当地乡民此前经常看到美军车辆经过,从未发生事故。最近有共军第五三团李敏溪部数百人开始出没于附近村落。
7月25日刚刚召集乡民举行过反美运动大会,27日至28日已发现有封锁交通的活动,29日上午七时许即在平津公路上用破牛车设置障碍,并派兵埋伏于公路两侧。美车队到达时,即发生枪战。《十一战区发表美军被袭经过》,《中央日报》,1946年8月4日,第2版。
军调部国民党方面参谋长蔡文治,据此发表声明,公开断言安平事件乃中共最高当局企图驱逐美军、发动全面内战的“整个预谋”之一部分。声明称:
一、中共已承认安平事件系共军所为。
二、中共所谓美军进入解放区、国军协同前往一节,纯系造谣抵赖。该地为平津公路,并非所谓解放区。
美军输送给养之车辆,每三日即来往一次,且美军经常由津向平输送执行部美方人员及驻平美陆战队之给养,何来国军随同?
三、共军潜入公路区事先于公路上设置障碍物,布匿伏兵,足证此事出自预谋。
四、共军谓当日有国军随行,若然,则国军方面应有准备,何以变出仓卒(促),美军伤亡如是之多,而国军并无伤亡。共军所云,显系杀人后,反行诬赖。
五、美军七人于七月十九日在山海关附近被中共绑架,廿九日美军复遭共军袭击,在十日内连续发生同样事件,必系中共最高当局之整个预谋。中共有悔祸之心,则美军于被绑之后,不致再度遭受袭击。
六、美军驻华系应政府之请,联合国成员国对于另一联合国成员国,有运输受降遣俘之义务。美军驻华,与越南非中国领土、中国军队遵照盟军最高统帅部命令驻越南之事例相同。
中共妄言为遣俘之驻华美军为侵害中国主权,而加以杀害,盟军将士竟死于共军之手,实令吾人痛悼。共军所以出此下策,其企图为逼迫美军撤退后,在华北各省发动全面内战之野心,已暴露无遗。
中共中央的白脸与周恩来的红脸
在北平担任军调部中共委员的叶剑英,是中共代表中最早获知安平事件消息的。事件发生次日,他就已经得到了相关的报告。
7月29日当天,冀东军区司令员詹才芳、副司令员毕占云、政委李楚离等就根据参与作战的五十三团指挥员的报告,联名致电晋察冀、冀东军区和中央军委并转北平执行部,说明美军联合国民党军进攻我安平部队。
次日,他们又进一步来电说明美军进攻部队的规模,称其进攻部队在300人左右。《詹李毕王关于美顽进攻我五三团致中央军委并转执行部电》,1946年7月29日、30日。
其29日电称:七月廿九日十二时半,由天津出来之顽美各七十余,乘汽车到我安平镇一带扫荡抢粮,当即发觉我通州大队,该敌以猛烈火力向我射击,并将该大队驻地侵占,后又向我七支队五连驻地攻击。
我伤七亡一,当即自卫,对该顽美军以严重杀伤,美伤十亡廿九,顽伤六亡四,缴自动步枪二,汽车二,美小型电台一,打坏汽车六。
对峙至下午四时,天津又来汽车十辆,步兵三百余,飞机四,炮三助战,我即撤出安平。在战斗中才发觉有美军。
《詹李毕王关于美顽进攻我五三团致中央军委并转执行部电》,1946年7月29、30日;并转见《聂、刘转冀东军区司令员詹才芳等七月卅一日电致中央》,1946年8月1日。
几乎与此同时,晋察冀军区副司令员萧克和程世才也发来电报,内容大致相同,所得渠道大致相同,只是对双方参战部队及战场情况的说法又略有不同。其电概要为:
七月廿九日中午,香河县西南之安平镇地区有我驻大小沙河之通州大队突受由天津方面用十七辆军用车开来之美军约六十余名攻击,同时有政府军八十余人参加作战。
首先向我通州大队以猛烈火力进攻该大队阵地,占领后继续向我五十三团第五连驻地攻击。
激战至午后四时许,美军三百余人,携炮三门,乘军车十三辆,配合飞机四架,由天津方向前来增援。
我为避免事态扩大,主动撤出战斗。此次战斗结果双方均有伤亡,美军死伤二十名,顽军死伤十余。
转见纪学、曾凡华:《蓝色三环》,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第402—403页。
对于中共中央询问安平是否解放区的电报,冀东军区司令员詹才芳、副司令员毕占云随即报告坚称,安平是我解放区,但所报我方死伤及缴获数字又有变化。其电称:
安平在日本投降后即被我解放,今年五月二十六日曾一度被伪香河保安队侵占,六月三日即收复,后即有我军部队及地方政权人员驻扎。
安平有平津公路通过该处,我设有检查站,美军美商时常通过,有几次向我无理射击。
这次冲突确系美顽向我攻击,并占我通县大队防地,继向我五三团五连攻击(安平西南公路上),我即起自卫。
此冲突确有顽军参加,我们缴有马四匹,步枪一支,我方伤十五,亡四。《詹毕关于安事事件情形致中央电》,1946年8月6日。
尽管冀东军区的报告,内容多有变动,中共中央还是很快就认定了事实真相,因而一方面于7月31日电令叶剑英等立即向美方提出抗议《中共中央关于向美方提出抗议冀东事件的指示》。1946年7月31日,一方面电令冀东军区务必立即进驻与美军冲突地点,以利调查取证和向美顽抗议与交涉。《中共中央关于与美军冲突撤退地点应即进驻给詹李并叶李电》,1946年8月1日。
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新华社公开发表消息,宣布驻天津美国海军陆战队一百四十余人及国民党军一部,于7月29日进攻了冀东解放区香河县安平镇,当地中共军队被迫“自卫还击”。
紧接着,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也发表社论,严厉谴责美军与国民党军武装挑衅。宣称:安平事件是由美国海军陆战队和国民党军各一部武装侵入冀东八路军防地,向当地守军攻击引起的。
“驻天津美国海军陆战队第一师应道歉赔偿,处分直接负责的军官,公开保证不再向任何解放区侵扰。”
社论并强硬主张,美国驻华一切陆海空军必须立即撤离中国,不得干涉中国内政。《论安平镇事件》,《解放日报》,1946年8月3日,第1版。
虽然,叶剑英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向执行部美方代表当面提出了抗议,但比起延安方面激烈抨击美国的态度来,在南京负责与马歇尔和国民党进行谈判的周恩来,态度却缓和多了。
直到8月1日,南京中共代表团一直对安平事件三缄其口,没有作任何表示。2日,周恩来才指示代表团发言人公开发表谈话,说明他们了解到的情况。
这就是:“(一)中共军确曾与美军发生冲突,并双方均有死伤。(二)安平在中共解放区内,并为驻兵区。(三)与中共军队冲突之美军,乃一武装巡逻队。
中共代表周恩来已电平执行部中共代表叶剑英,要求派遣执行小组赴出事地点调查,以确定责任。”《本报讯》,《大公报》,1946年8月2日,第2版。
在前一天与马歇尔的谈话当中,周恩来的说法也相当委婉。针对马歇尔批评延安的广播歪曲事实的说法,周的态度是:不能只听一面之词,“不论延安的新闻材料报导内容如何,我觉得应该调查实际情况”,“要弄清是非,而不牵扯到别的问题”。
他明确表态:只要调查确实有据,“凡我方应负责的必然负责”。但反过来,不应由我方负责的,我方也不能硬担起来。
因为几个月来不止一次地发生过美国海军陆战队人员擅入中共解放区、引起摩擦的情况,周恩来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过去都不曾发生过武装冲突,造成死伤,在安平“何以会开枪?仅仅是来了二十一辆汽车,或者还有其他原因”?
他十分怀疑:国民党一直在千方百计地想要夺占中共的地方,“是否国民党挑起这冲突”?比如,“国民党知道我方正在等着抵抗他们,又知道美军要来,就故意引起这次袭击,进行挑拨”。
他相信:“这是完全可以设想的,并非毫无可能。”《马歇尔与周恩来会谈纪录》,1946年8月1日,参见《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第577—578页。因此,非具体调查不可。
8月3日,进一步收到冀东军区肯定安平是解放区和冲突中既有美国人,也有国民党军的电报,同时又得知国民党空军轰炸了延安机场的消息后,周恩来与马歇尔的谈话中更加强调国民党恶意挑拨的可能性。
他再三表示怀疑,说:冲突“究竟是怎样挑起来的?有无国民党军在内”?与此同时,他也委婉地批评了美国海军陆战队,表示不明白美军巡逻,“何必到解放区去”!
说美军擅入解放区已经有七八次之多了,中共方面已经多次提出交涉,并且还刚刚释放了被扣留的七名擅闯解放区的美国士兵,为什么美军还是“自由行动”,进入解放区不能先向我方打招呼吗?《马歇尔与周恩来会谈纪录》,1946年8月3日,参见《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第581页。
但与此同时,注意到美海军陆战队经常往返于平津之间的这条公路,周恩来也对美军突然联合国民党军队进攻中共解放区的说法颇多疑惑。
为此,他在8月初数电中共中央、北平执行部中共代表,并请中共中央转电晋察冀和冀东军区负责人,要求他们务必详查冲突情况,并回答若干可疑之处。《周恩来关于安平事件请查告下列各点致中央并叶李陈电》,1946年8月3日;《周恩来关于请查告安平冲突详情致中共中央并请转肖程詹李毕电》,1946 年8月4日;《周恩来关于请弄清安平事件致叶李并报中央电》,1946年8月6日,等。
还在8月1日,北平军调部国、共、美三委员就通过一项指令,“特命第二十五小组前往调查”安平事件“进攻之部队”和“发令及实施攻击应负责之指挥者及人员”。《军事调处执行部给第二十五小组的指令》,1946年8月1日,《关于安平事件一般备忘录》,影印件,第2页。(原件系中共代表团提供给苏联大使馆,后藏于俄国外交部档案馆。感谢余敏玲教授提供复印件。)
在此前后,美方已确定了当日被袭的所有美国海军陆战队及其同行人员的姓名,包括指挥官的情况,并且得到了他们的相关报告。但接下来的进程却一度无法进行。
据美方代表戴维斯(Davis)向军调部三委员,即饶伯森(Roberson)、郑介民和叶剑英报告称:第二十五小组接获指令后,美方代表和政府代表已经确认下列事实:
7月29日正午,由武装保卫之海军陆战队之护送队在平津公路上靠近安平镇之地,与中共部队发生冲突。冲突之地点并非任何军队或居民之经常驻地,而系平津公路上之田野。
参与冲突之美陆战队负责人及当天之任务,均已确定。但未获中共指挥人员姓名及当天参与冲突部队在当地之任务。
美陆战队指挥官8月5日即到达并在小组会议室等待报告事件之经过,但小组屡次投票,均遭中共代表反对,无法听取美方人员报告,调查形成停顿。《美方代表向三委员之工作经过报告》(原件无日期,判断应在8月7日以后至11日之间),《关于安平事件一般备忘录》,影印件,第47—48页。
而中共代表黄逸峰则报告称:第二十五小组接获指令后,他即派副代表张蕴钰拜见美方代表,征询对于开始小组工作的意见。因美方代表回复说正忙于搜集材料,故迟至5日小组才举行了第一次会议。
又由于政府代表吴能定开会伊始即对中共代表的资格问题提出异议因中共方面最初提出参加第二十五小组的代表人选层级较低,后改派黄逸峰,遂得到美、国两方的通过。可参见《周恩来与马歇尔会谈纪要的节录》,1946年8月9日,《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第587页。,因而再度延宕了调查工作的进行。
小组会议终于开始举行后,美方代表戴维斯未经中共代表同意即通知美方三位人员及陆战队指挥官到会以证人资格报告出事经过,且拒绝讨论工作程序,遭到中共代表反对。
当美方代表接受中共代表提议讨论调查程序,即认同在程序中安排赴中共地区听取冀东军区代表报告后,国民党代表吴能定又坚决反对,以致调查工作还是无法进行。《中共代表向三委员之工作经过报告》,1946年8月3日(原日期不确),《关于安平事件一般备忘录》(原件系中共方面当年提供给苏联驻北平领事馆参考的军调部工作资料汇集),影印件,第41—44页。
对于上项争执,美国方面和国民党方面的反应都十分强烈。郑介民电蒋称:小组迟至今日无法开始调查,是因为共方代表得到延安指示,“初则藉(借)口调查程序问题,继则诬指安平事件系因政府与美军联合进攻而发生”。
郑承认,安平事件发生后政府军为根本解决平津路交通安全问题,即开始攻打中共冀东军区第十四军分区司令部所在地香河县城。
他强调,这是安平事件发生后所演成的情况。但共方代表却据此要求小组前往正在作战中的香河县城听取中共第十四军分区的报告,企图造成安平事件有政府军参加的证据,将目前的香河战斗与安平事件混为一谈,“以遂其淆乱听闻,掩饰犯罪行为”。《军事调处执行部委员郑介民上蒋主席报告军调部决派小组赴安平调查美军被袭事件电》,1946年8月9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三),第205—206页。
马歇尔对中共代表的做法也极为不满。他在后来的报告中写道:安平事件明明是中共军队对平津公路上美海军陆战队之汽车运输队的一次伏击,执行小组共方代表却饰词推脱,指责美国及中国政府代表在调处执行程序延搁调查,反说自己一直在催促调查进行。
“此种情形,使人难以忍受。”他一度打算要美方代表退出第二十五小组会议,由他将美方调查结果公布出来。但顾虑到“这样的行动正好使国民党里那个阻碍他的停战努力的小集团得到便宜,实际上使军调部的功用化归乌有,而且可能造成全面的战火”,他不得不忍了下来。
参见马歇尔著,梁敬译注:《马歇尔使华报告书笺注》,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4年,第320页;《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第275页注22甲。
不过,对于美国方面的指责,周恩来也有不同解读。他说:事件发生后,我方始终不能与我地方部队直接联系。美方得到了完整的报告,而且同他们的当事人见了面,“我除了延安广播的第一次报告以外,没有得到反映当地行动的报告,我们不知道实际情形,苦得很”。
我一直在催叶剑英直接派人去看,听司令官的报告,会见证人,不能随便作判断。不仅如此,事件发生后政府军正在进攻香河,安平也已经不在我们控制之下了,“客观上小组出发越晚对我们越不利,因为事件发生在安平的公路上,这地区属香河县,政府军正在进攻香河县,情况变化了以后,局势更要复杂,小组去了调查必更困难。因此,我都有电报催小组出发”。
故他认为叶剑英的看法是合理的,即拖延小组出发的黑手是国民党代表。因为是他们不断地在小组会上和中共代表唱对台戏,一会儿反对中共代表的人选,一会儿反对到香河去听取中共方面的事件报告。《周恩来与马歇尔会谈纪要的节录》,1946年8月9日,参见《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第586—587 页。
周恩来也表示了对美方代表态度的强烈不满,称:美方代表认为只要听美方报告,再找老百姓调查就够了,对此我“很愤慨”。
“现在战争罪犯在日本国际法庭受审判,都还得听双方的报告,而且美国人可以给他们作辩护。秦德纯(时任国防部次长,在东京国际法庭作证——引者注)是原告,还得受被告质问。安平事件不能不听中共方面的报告就作出裁判……这等于缺席裁判。”
“即使国、美认为事件一定是中共挑起的,没有国民党参加,也得听中共的报告。”
中共代表要求先订调查程序:(1)听取美军陆战队代表的报告;(2)听取中共地方军事当局的报告;(3)听取国方地方当局的报告;(4)听取三方见证人的报告;(5)必要措施;(6)综合报告和结论。
“我认为这个提议接受了我的指示,公正并先尊重美方的报告。”程序问题小组讨论四次不得解决,为此“羁延了四天,我们不能负责,也不能责备我们”。《周恩来与马歇尔会谈纪要的节录》,1946年8月12日,参见《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第605—608页。
经过马歇尔和周恩来的干预,军调部三人委员会几经会议,终于在8月7日同意了中共代表的意见,“成立一分组调查共方报告之香河冲突”《军事调处执行部委员郑介民上蒋主席报告军调部决派小组赴安平调查美军被袭事件电》,1946年8月9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三),第205页。
该分小组正式成立于8月9日,见成彩虹:《见证军事调处——记〈安平事件记录本〉》,《文物春秋》2000年第1期。。14日上午,三人委员会又基本上通过了第二十五小组及分组调查程序之协议。即:
A询问及记录目睹之证人傅瑞慈(Freese)少校及丢克(IMDuke)君之证言,此二人系执行部人员而搭乘该美陆战队武装巡逻队护送之运输车辆者。
B询问及记录美陆战队队长贝尔查(ChalesBell)中校及美陆战队参加冲突之人员。
C访问、询问及记录参加冲突之共军指挥官,及士兵之证言(由政府及中共发给通行证照而由美方在可能范围内供给运输工具)。
D视察冲突地区并访问及记录其他证人之证言。
E询问及记录现在天津美陆战队第一师司令官骆基(Lodge)中将,现在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将军及事件发生地区共军高级指挥官之证言。
F访问及记录若干其他证人之证言,此等证人乃每一方面所认为为求得此事件之真相所必须征询者。
G访问、询问及记录中共所称曾参加冲突而政府及陆战队第一师司令官骆基中将所否认参加之国军部队是否事实。
H召集小组会议准备呈三委员之报告并提出之。《军事调处执行部致第二十五小组指令》,1946年8月10日,《关于安平事件一般备忘录》,影印件,第127页。(注:另据《军事调处执行部小组大事纪要-第二十五执行小组大事纪要》(台北)1946年8月14日条可知,该指令基本通过时间当为8月14 日上午,而非10日。且14日之通过,亦仍须进一步取得南京马歇尔、周恩来等批准,方可正式颁布及生效。)
会议结束后,军调部美方委员饶伯森和中共委员叶剑英即于十二时同机飞往南京,分别向马歇尔和周恩来报告调查程序讨论取得之进展,并取得双方的批准。
报载,8月16日上午,即叶剑英、饶伯森从南京返回北平,再度举行三人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小组调查程序的协议才告正式通过和生效。《调查安平冲突》,《大公报》,1946年8月17日,第2版。
换言之,执行小组调查工作从8月17日才正式开始。
可想而知的矛盾陈述与调查结果
17日,第二十五小组开始按照三方议定之程序,听取证人证言。首先听取的是美方证人的证言。
美方当事人和陆战队司令部的报告,早在8月1日以后就陆续提交上来了。具体的当事人主要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陆战队军官,一部分是在天津办事、29日随陆战队的车队回北平的军官,包括傅瑞慈少校、考奈尔(Connell)中尉、威斯特(West)中士和一中国司机,以及美军参谋肯尼迪(Kennedy)中尉、丢克和一中国司机,还有一位属于第七特务团的美军少尉。
28日去天津办事的肯尼迪几人都提到,当天去天津开车路过安平镇附近公路时,就已经遭到过一次枪击,但当时他们只有一辆车,公路上没有设置障碍物,加大油门就冲了过去。
第二天他们加入到美陆战队护送的车队返回北平,就出事了。
综合他们的叙述,7月29日这支车队构成如下:
前卫和后卫各有吉普车两辆、一吨重卡车两辆。开路吉普车上载有.50口径机关枪一挺(.50口径是英寸,公制即12.7毫米)、无线电一部,后卫吉普车也有无线电一部,另有德式机关枪一挺和60mm迫击炮一门。
陆战队巡逻队队长考文(DouglasACowin)中尉乘坐的吉普车跟在开路车之后,其后的一吨重卡车两辆各有数名巡逻队员,并配有勃朗宁自动步枪两支和多支M-1型步枪及手枪。
巡逻车队的基干队伍为六辆两吨半重卡车,由巡逻队副队长弗兰克率领,配有轻机枪一挺、迫击炮一门。
巡逻车队中间便是他们此行护送的载有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物资的中国海关的七辆运输车及几位中国押运人员,另外还有傅瑞慈、肯尼迪和第七特务团美军少尉分别乘坐或驾驶的三辆汽车。
中午袭击发生时,前车与后车相距有一公里远。首先是前卫车被公路上两辆无轮牛车所阻,考文中尉下车察看,当即被袭击者投掷过来的手榴弹炸死,瞬间约十枚同样的手榴弹分别飞落在前卫的几辆汽车上下炸开。
同时车队左前方树丛中有步枪开火,右前方村庄土墙上亦有机关枪射击,车队前卫的美军死伤严重,几乎失去了抵抗力。
随后赶来的卡车上的副队长弗兰克马上指挥巡逻队员各找掩蔽物展开还击。因为美军在公路上被切隔成两段,后面的美军和中国司机在肯尼迪中尉的指挥下将车辆集中在一起,以为防护的屏障。
由于美军暴露在高出庄稼地的裸露的路面上,他们看不到隐藏在有一人多高的玉米地里向他们射击的中国人,因此,他们只能凭借机关枪、自动步枪和迫击炮压制袭击者因射击而暴露的火力点。
这样的战斗持续到下午四点左右,车队右前方土墙上出现了一面白旗,弗兰克指派一名陆战队员连同一名中国译员前去询问,结果该队员被一枪击中腿部倒地。
随后,中国袭击者的一次号声过后,所有的射击完全停止了。意识到战斗终止后,弗兰克马上指挥抢救伤员,并发动车辆,驶离了冲突地点。
据所有目击者称,中国袭击者多戴着“日本式的劳动帽”,制服不齐,有着浅褐色者,有着浅灰色者,也有着标准的农民服装者。
袭击者最初的攻击极有组织,非常凶狠,但火力较弱,无迫击炮,美军主要的伤亡都是袭击者投掷的手榴弹造成的。《海军陆战队第一师司令部关于安平事件之报告》,1946年8月;《IM丢克关于美海军陆战队护送队在平津公路上被袭之报告》,1946年8月2日;《肯尼迪中尉的报告》,1946年8月;《傅瑞慈少校的报告》,1946年8月,《关于安平事件一般备忘录》,影印件,第28—30、119—120、121—122页。
8月17日开始、至20日才结束的对美方证人的质询,主要对象是傅瑞慈、丢克、肯尼迪和美陆战队驻津第一营营长贝尔查中校。
据报称,“在调查进行中,几无一分钟休息,三方组长聚精会神寻取材料,尤以共方代表之质询为多。
黄逸峰氏每次均以半小时至一小时时间对证人提出连串问题,显欲在此质询与报告中获得有利共方之答复,以之说明过去中共所声明美军与国军共同进攻解放区,最少亦企图求出错误责任在美方之结论”。
但美方证人在质询中陈述的都是经历过的事实,因此只有因当事人不同,看到的战场情况略有差别,整个事件的起因、过程和车队整体的情况,没有任何编造的痕迹。
唯一与书面报告不同的一点新情况,就是傅瑞慈少校告诉调查小组,他7月26日从北平至天津的行车途中,在此地就已经遭到过十余发步枪子弹的射击。《调查安平事件》,《大公报》,1946年8月17日,第2版。
21日至23日,小组美方代表马丁(Martin)、国民党代表张叔衡、中共代表黄逸峰及雷任民等赴中共冀东军区第十四分区驻地香河县调查。
小组在香河中学听取了中共方面证人王智涛(冀东十四军分区副司令)、李庆春(五十三团五连连长)、王恩潭(通县大队二连五班班长)、马德明(战士)、何卓然(区长)、王槐邻(村民)、高玉成(小商人)、曹汝明(农民)的报告。
中共方面证人的报告显示的又是另一番情景:
(1)事件发生时安平系中共解放区,有征收公米单据作证。
(2)7月29日冲突是美军武装车队先向中共军队开枪,中共军队以为是国民党军又来进攻,遂自卫还击,及至反冲锋缴获吉普车,才发现有美军参战,指挥员立即下令吹号撤退,在撤退中受对方猛烈火力攻击,中共方伤亡达18人之多。
(3)下午四时左右,由通县方向开来国民党军两批,由天津方向开来20多辆卡车,运载美军400余人,配之以飞机多架向安平进攻。当晚,美蒋联军占领安平。
(4)几天后,国民党第九十二军在美军一部300余人的配合下,分三路进攻中共军队香河营地,第二天撤至安平,整修碉堡工事。
参见伊人等:《曾雍雅将军在香河》,政协香河县委员会编:《香河文史资料集存》第2辑,第41页;成彩虹:《见证军事调处——记〈安平事件记录本〉》,《文物春秋》2000年第1期;刘晶芳:《安平事件的历史真相及评价》,《党史研究资料》2002年第3期。
23日,第二十五小组分小组下午抵达香河,成员为美方的沙文(Chauvin)上校等五人,国民党方面吴能定中校、译员张义、联络官史子钧少校等三人,中共代表为武可久上校、参谋金子谷少校和译员杨诚。
24日至27日,分小组分别听取了当地中共军方和国民党军方的报告。成彩虹:《见证军事调处——记〈安平事件记录本〉》,《文物春秋》2000年第1期。
按照程序,第二十五小组于24日抵达安平,对冲突现场进行勘察,并听取国民党方面组织的当地人士的证词。由于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时间,现场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据第二十五小组中共副代表雷任民回忆,冲突发生后,他们就很快派人将公路上的破牛车“从横向位置顺了过来”,并找来了破车轮,造成“牛车的位置和车辙印是顺直的,车轮是损坏的”假象,以“表明当时的情况是:正在行驶的牛车坏在了公路中央,阻挡了美军的车辆,从而引起了误会”。
与此同时,他们还特别注意把7月29日冲突的现场,与第二天国民党军队攻占安平镇的距离29日公路冲突现场有数百米之遥的战斗现场联系起来,以便得出“美军开枪袭击我哨兵后,立即从这一现场直接向安平镇我方守军进攻,从而引发了事件”的结论。《雷任民回忆》,1997年6月,参见刘晶芳:《安平事件的历史真相及评价》,《党史研究资料》2002年第3期。
同样的情况,占据安平之后,国民党方面也为应对执行小组的现场调查煞费苦心。只不过,中共方面在安排证人问题上做得十分精细。
“他们选了一些有文化、有头脑、口齿清楚的干部作证人。部队是团长任营长、排长任战士;地方上由地委选派。雷任民把他们召集起来,把这项工作的政治意义和必要性讲清楚。然后向他们交代怎样回答询问,并以调查人的身份提问,让他们回答,反复进行演练。”《雷任民回忆》,1997年6月,参见刘晶芳:《安平事件的历史真相及评价》,《党史研究资料》2002年第3期。
而国民党方面却做得漏洞百出,他们只是由香河县县长带着武装人员坐着汽车到安平,召集周围各庄农民开会,威胁农民,并强迫各庄保长签字担保,靠壮丁队进行布置和指派证人。
26日,小组听取国民党方面证人班长儒(国民党香河县县长)、曹玉亭(商民)、谢广山(牛车主)的证词。曹玉亭在报告时竟信口胡诌,声称看到共军缴获两辆美国军车,是由共军捉走的两个美国兵帮着开走的。
此说一出,全场哗然,在场的中外记者纷纷拍照,竞相询问细节。
因为事件发生后,美海军陆战队从未提到过有两名美国士兵被俘或失踪的情况。美方代表反复询问曹,曹却一口咬定,坚不改口。
最后美方代表愤愤地要求休会。中共代表则抓住这一虚假证词,反对休会,直言这样将使该证人有充分时间篡改证词。
当天,整个调查已基本告一段落,黄逸峰致函周恩来,就特别说明了这一情况。函称:国民党方面指定的本地证人证词,大量虚构。“如说‘美军仅车二三辆’;‘美军被俘二人曾将吉普车开入解放区’;‘当日并无飞机出动’等等,都不能成为有力之证据。”
如今日询问国民党方面指定证人曹玉亭时,“‘美’‘国’两方均感其证言虚构,中途停止询问,明明企图给证人以串(篡)改证言之机会。经我反对,‘美’‘国’两方藉(借)口我不信任证人,强令休会,调查工作遂陷于停顿,明日可望恢复调查工作”。
据黄总结,此次调查基本上可以得出的对中共有利之证据至少有五点,即:“
(一)安平为我解放区之一部;
(二)美军于廿九日在天津出发前确有充分准备,人员武器、电台设备均较经常巡逻不同,且于上午十一时曾接到天津美军十一团团部之警告;
(三)美军增援部队曾用飞机在安平上空扫射,有遗留之子弹夹壳为证;
(四)安平系于七月廿九日以后为政府军占领者;
(五)在安平战斗时(期)间,于附近曾有持青天白日旗而与美军无敌意之部队四五十人向安平方向前进。”
当然,黄亦承认,上述证据都不能证明延安所认定的几大关键问题,即“关于当天究系美军、国军或共军先行开火,国军参加战斗情形等等”,“三方各异其说”,未能找出有力证据,“尚有待进一步之证明”。
鉴于目前情况,“现我已准备材料,万一谈判破裂,即可随时向联合国提出控诉”。《黄逸峰致周恩来函》,1946年8月26日,《关于安平事件一般备忘录》,影印件,第143—146页。
所谓向联合国控诉,是中共中央计划当此一事件调查闹到不可开交时,打算采取的最后一手外交策略。
8月10日,毛泽东就曾以中共中央名义讯给周恩来、叶剑英,指示称:“安平调查,国、美合作造假证据,说成一切为中共有计划袭击美军是必然的。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应准备宣布国、美进攻,我方被迫自卫之一切证据,并准备向国际申诉。
此案对美方不利之处是暴露国、美站在一边,美方之假中立已难保持。”《中央关于安平事件后准备宣布国、美攻我证据致周、叶电》,1946年8月10日。
从毛电可以看得很清楚,毛发电时是坚信中共代表掌握着“国、美进攻,我方被迫自卫之一切证据”的,因而不怕闹到联合国去。
事实上,不仅中共中央,就连叶剑英等也始终相信冀东军区的报告。周恩来虽有怀疑,但因冀东军区始终坚持前说不改,如詹才芳、毕占云、李楚离等8月6 日、7日即两度回电坚持前说。《詹李毕关于安平事件真相致中央军委电》,1946年8月6日、7日。,故他也只能再三要求叶等想方设法取得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贯彻中央指示,即使无法找到美军和国民党军主动进攻的有力证据,黄逸峰也还是要准备“控诉材料”。
但他不清楚的是,就在毛泽东发出上述指示的当天,中共中央就发现:“国、美进攻”的宣传不真实!
原来,7月29日发生的安平事件,确如马歇尔所判断的,正是“延安广播影响到了下面,影响到下面的军官们对美国的态度”《马歇尔与周恩来会谈纪录》,1946年8月1日。
自东北四平、长春争夺战失利,蒋介石态度日趋强硬之后,中共中央对美国听任蒋介石在东北为所欲为即变得极为反感。
6月14日,美国国务院向国会提交对华军事援助法案进行审议,更激起毛泽东极大不满。
6月22日,他破天荒地亲自发表声明,怒斥美国自抗战以来就一直在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各种军事援助的办法,帮助国民党进攻和封锁共产党,如今更以驻军和枪炮来支持国民党发动大规模内战。
自此,中共中央从马歇尔来华后尽可能保持对美友好的态度,一变而走向了极端敌视美国政府的态度。
毛泽东公开宣布:“坚决反对美国政府继续以出售、交换、租借、赠送或让渡等方式将军火交给中国的国民党独裁政府,坚决反对美国派遣军事使团来华,并坚决要求美国立即停止与收回对华的一切所谓军事援助,和立即撤回在华的美国军队。”《毛泽东主席关于反对美国军事援蒋法案的声明》,1946年6月22 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208—209页。
两天后,中共中央作出明确决定,要求各中央局并各地党组织,立即展开群众性的反美斗争,务必使群众认清美国对华军事干涉的实质,和蒋介石政府之美国殖民地的性质,动员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分电美国政府、国会、群众团体、社会名流,要求纠正美国政府的对华反动政策,撤回驻华美军,否决军事援华法案。
当然,采用这种方法,说明毛等这时对影响美国改变政策仍抱有些许期望。故其指示中仍特别强调:“不要反对整个美国与整个美国政府,亦不要反对杜鲁门、马歇尔与美国调处中国内战,对美方公正人士与普通人员仍应争取其同情。”《中共中央关于动员各群众团体要求美国改变对华政策的指示》,1946年6月 24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卷,第216—217页。
问题是,和中共历来大规模政治动员的效果一样,这种反美运动一旦掀起,要基层干部和党员分清美国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显然没有可能。
特别是中共中央公开发表“七七”宣言,尖锐抨击美国政府之后,即使它再三强调“对各地美军,仍应避免冲突”《中央关于发表“七七”宣言后对美国及国民党斗争问题的指示》,1946年7月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纪念“七七”九周年宣言》,1946年7月7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卷,第 230—231、236—239页。,客观上冲突仍难避免。因为在部队中进行反美教育,不可避免地会刺激下级官兵产生仇视美军,甚至想要给美国人以教训的心理。
安平事件正是发生在这样一种背景下。
25日,中共第十四军分区进抵安平一带的部队,就专门召集民众,举行过抗议美军干涉中国内政的群众大会,部队官兵对美军的敌视心理正在亢奋中。
一连几天,见到美军汽车,士兵们往往就会开枪射击以泄愤。
29日袭击美军车队之举,虽然是基层指挥官组织的军事行动,但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事情发生后,因为参与袭击的两支部队都散在外面,再加上这些地方部队的指挥官,很少受过正规部队的教育,习惯了打伏击、捞好处,对上却往往只报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因此没有讲出实情,故第十四军分区和冀东军区最初得到的信息就不真实。
等到一周之后,十四军分区领导人分别从两支部队干部的矛盾陈述中发现问题,进一步追查,这才发现此前向中共中央提供的报告对事实的描述严重失误。
8月10日,冀东军区司令员詹才芳、政委李楚离根据十四军分区的报告,再次电告中央,订正了此前的说法。
新的电报对7月29日冲突发生经过是这样说明的:
我驻香河之第五十三团五连,由该团参谋长彭光率领,于七月二十六日进到王家板一带,二十八日与马头(镇)出扰之敌二百余在大曹庄大柳树一带激战。
二十九日一个排(约三十余人)于十一时将由河西务开来一商人汽车挡住,据称后边有美军汽车十余辆,满载弹药。
此时适遇通县游击队长马子聪率领通县大队二排(三五十人),游击队十余人,及区级干部二十余人过平津公路以西去坚持工作,到达安平。
彭、马乃商量伏击开来汽车。五三团一个排位于安平南约三公里之汽车站附近,通县大队一个排(三十余人)位于汽车站南半里多之西侧田野,并以大车二辆放置汽车站附近之公路上拦路。
十一时由河西务方向来汽车十七辆(车上无美军旗帜标记)至拦路大车时,发现我部队,先行开枪,向我射击,我还击,被我通县大队击退,我五三团部队向前冲去,缴获汽车二。
对峙四小时后,由天津北平各开来汽车二十余辆,载美顽军各二百余人,并由北平飞来四架飞机助战。此时我即退出战斗……
伤十八,亡六,缴获装有无线电台之吉普车一辆,大吉普一辆,重自动步枪两支,轻自动步枪两支,七九马步枪一支,美国子弹五百余发,钢盔一个,估计美方伤卅余人,顽军四十余人。
依以上情况判断:(1)实际上顽美系由津向平押送军火或移防,并非向我进攻;(2)内中确有一部顽军;(3)我部队开往安平系为了打击顽军,但闻美军开来时,我即准备谋毁其汽车进行布置,未预料到顽伪(美)兵力多大及战斗力如何。《詹李关于安平事件调查致中央电》,1946年8月10日。
新的情况与原有宣传最大的不同在三点,即:(1)两支部队此前均未驻防安平,都刚来安平不久;(2)美军并非进攻安平;(3)主动进攻或袭击者,确系中共军队。
但新的情况并没有改变原有宣传之点也很显然,即它仍强调:(1)是美军先行开枪,向我射击,我还击;(2)车队是顽美联合,内中确有一部顽军。
突然出现的情况,让周恩来、叶剑英等顿时陷入到外交困境中去了。
周恩来当即致电毛泽东及中共中央,愤然质问“安平事件究竟如何?”《周恩来关于安平事件究竟如何致毛主席中央并叶李陈电》,1946年8月10日。
中共中央对冀东军区的谎报,自然也极其不满,故也严令冀东军区要据实查报事件详情。《中共中央关于安平事件究系何因务必确实报告致詹毕李电》,1946年8月11日。
但是,实情归实情,在擅长谋略的毛泽东看来,如果美军确无进攻意图,也没有国民党军队协攻,宣传内容固然要变,但只要是美军打的第一枪,宣传的方针就不用变。
因此,他的意见是:“一定要肯定美军打第一枪的事实。”参见伊人等:《曾雍雅将军在香河》,政协香河县委员会编:《香河文史资料集存》第2辑,第40页。
有了这一条,理就在我这边。
由于注意到不能按照先前美军进攻安平的事实判断,要求军调部中共代表往落实美军进攻的方向上用力,故中共中央于8月11日致电叶剑英,并告周恩来称:
不管美军是否意在进攻,根本的问题是:“美巡逻队武装开入我解放区,既未事先通知我方及车上未悬美旗(这是美方没有否认的),先向我军开枪进攻,事后国美双方将安平地区武装占领……这是对美方不利,对我方有利之处。”
“你们应强调上述事实,提出要求国美双方武装立即退出安平地区,并恢复午廿九日以前原状,否则一切调查已由国方摆布,必无公正结果。”《中央对处理安平事件给叶剑英并周恩来的指示》,1946年8月11日。
但新华社的相关报道,已经开始出现前后不一的情况。负责交涉谈判的周恩来等颇为被动,对此已委婉地提出了批评意见。
中共中央宣传部连同新华社和解放日报社负责人均联名致电周恩来,作了自我批评,承认对安平事件,因“无任何详细情报,仅据冀东来电发表”,
冀东亦未成立新华分社,“电台联络亦数日不通,致催询详情之电经常积压”,“新华社发表消息时亦未能详细研究,亦未向中央详细报告,遂造成此次之前后不符”的情况。
中共中央也已注意到此一问题,故明令“各地此后报告军事与外交消息时,特别注重迅速准确,如不能判断绝对准确,必须注明”。《陆定一、胡乔木、余光生致恩来同志电》,1946年8月11日,《胡乔木书信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8页。
既然明明知道美军没有主动进攻解放区的意图,且确是自己的部队设计伏击美军车队,再继续拿美军先开枪与之纠缠下去,只会对自己不利。
因此,中共中央考虑再三,还是于16日再电周恩来、叶剑英,提出了妥协的设想。电称:
詹李十日电证明美方非主动向我进攻,同时美方坚决否认当时有国顽参加,我亦未获具体证据。
目前我对安平事件处理方针似宜采取承认误会,实行双方道歉,双方不提要求的方法和平解决,或仍坚持原案,咬定美顽双方配合向我进攻。
如美不认错,则准备向国际控诉。上述两法,互有利弊,请周叶考虑以何者为宜,并速电告。
如坚持原案,对我有利者为美军武装巡逻队侵入我解放区,先向我开枪,事后配合国顽占我安平镇,同时此事自我扩大宣传后,已引起若干方面对我同情。
但对我不利者,上述坚持部分既与事实不符,在进行实地调查时难免有漏洞,更难收场(因调查时美方可能从细小枝节上进行盘问调查)……可能造成各方(包括马司饶等)不良印象,增加我党今后对美外交之困难。
如采取承认误会的方针,对我不利者,为我方对此事宣传甚广,突然改变,可能造成若干误会,并予美方向我反攻机会,但如此处理与当时实情相符,易于应会和说服各方,使美方不致中顽挑拨毒计,并可给马司饶等好印象。
同时我可指出此事为我当地地方部队的误会行动,说明此种不幸地方事件发生的原因,完全出于误会,而且美我双方均应负责。
美方责任是在国顽不断向我冀东进攻抢粮之时……竟派大批武装巡逻车队进入我方早已存在战斗状态的地区,既未事先向我通知,又未挂有旗帜标记,且向我开枪,造成双方互有死伤的不幸事件,并事后配合国军占领我安平地区等等。《中央关于安平事件解决方案致周恩来、叶剑英电》,1946年8月16日。
不难看出,中共中央这时不仅承认:(1)美方非主动向我进攻;(2)事件发生时并无国民党军队参与。而且开始承认:安平并非是在自己军事控制下的解放区,只是“我方早已存在战斗状态的地区”。
实际上毛泽东自6月下旬以来一边鼓动反美,一边再三提醒各级干部“不要反对整个美国与整个美国政府”,仍要“注意拉拢美国一切人员”,特别是马歇尔,因为“谈判中仍须经过他来缓和局面”,故他这个时候反美显然还是有分寸的。
他也不想置基本事实于不顾,刻意否认事实去造成马歇尔、司徒雷登乃至饶伯森等人的恶感。
承认中共一方有过失,美军一方也有过失,通过双方各退一步来解决问题,在他看来,恐怕是目前最理想的一种办法。
然而,让中共中央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这封电报发出的当天,情况又有了新的变化。
因为,在十四军分区司令员曾雍雅等进一步的追问下,参加袭击的部队干部最终讲了实话。他们承认,不仅美军没有进攻意图、车队中没有国民党军,甚至也不是美军首先开枪,而是“我方先开枪”。
注意到事实与过去汇报的完全相反,曾雍雅感到情况严重,马上电告了冀东军区,并请其转报给中共中央。
但是,身为前线直接面对美国与国民党方面调查人员的最高指挥官,他无论如何不能,也不愿马上全盘推翻过去的说辞,承认整个事件都是自己的部下主动袭击造成的。
因此,曾雍雅在电报中一面承认说:“七月二十九日美军汽车开到时,系由我方先开枪”;一面又专门要求冀东军区领导人,乃至中共中央领导人,一定不能完全改口。
他的建议是:“谈判时我决不能承认(我方先开枪这一点——引者注),就说廿五日接到情报,河西务敌准备出来抢粮,当时误以美汽车为抢粮之敌。”《冀东军区詹、李、毕转十四分区电致中央》,1946年8月16日。
连美军先开枪都无法再坚持,要让美方承认对此事也负有责任,就更难了。
对此,就连一向不主张太过强硬的周恩来,也怀疑现在改口和让步是否明智。鉴于情况如此复杂,中共中央自然也犹豫起来,决定拖一下再说。
大战将至,何顾安平?
周恩来的顾虑,有着十分现实的理由。
不是因为安平事件,而是因为国共关系破裂在即,安平事件其实已经不重要了,这个时候大可不必、也绝不应当出来承认自己一方的过错,给美国,包括给国民党,提供更多可以用来攻击共产党的口实。
8月7日,司徒雷登明确电告美国国务卿:我今日已将蒋委员长与中共继续和平商谈的先决条件交给了周恩来。这些条件是:
1苏北共军撤至陇海路以北;
2共军自胶济路撤退;
3共军自承德及热河省承德地区撤出;
4共军须退至东北北部两个半省内地区;
5共军须撤离于6月7日后所占一切地区;
6放弃地方行政尤其是苏北地方行政,但共产党总部可允许保留。转见《被遗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驻华报告(1946—1949)》,第7—8页。
对此,中共中央表示了断然拒绝的态度,坚决要求先停战,再谈其他。
三天后,即8月10日,马歇尔和司徒雷登鉴于继续居间调解国共冲突已无可能,在最后与周恩来就蒋介石的条件问题沟通无效后,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
《大公报》就此所做的报道简单明了。其标题即是“和平商谈已告失败”。内称:
马帅司徒大使于十日晨与周恩来商谈后于午后一时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国共双方对重新配置军队之若干问题不能接近,停战无成立协议之可能。
自六月七日开始之停战商谈,至此遂宣告无结果而结束。其症结即在所谓地方行政问题。政府于六月十九日提出整军方案之补充方案,规定中共须自苏北热察冀东胶济路沿线及东北各大城市撤出,中共表示无法接受,商谈即陷僵局。
其后再经马帅与国共五代表会商折冲,求取妥协,终未能成功。
最后司徒大使就任后,亦曾居间努力调停,于六日自牯岭带京蒋主席之商谈意见五点,大体与六月十九日之整军问题补充方案相同……中共当表示不能接受,并建议首先停战。
商谈毫无进展。马帅八日返京,九十两日与周恩来两次商谈。十日晨之谈司徒大使亦参加,折冲再四,国共双方在此所谓地方行政问题上绝无接近之可能。
商谈遂在万分无奈之情绪下无形宣告结束。《大公报》,1946年8月10日,第2版。
注意到整个形势的变化,中共中央明确主张尽快结束调查,争取按照原定的妥协方针,照顾美方态度,各让一步,努力和平解决安平事件。《中共中央关于安平事件以和平解决为好致叶李并周电》,1946年8月13日、22日、27日。
但是,就在中共中央准备作出妥协的时候,却传来了美国政府有意向国民党政府转让战时剩余物资的消息,这再度强烈刺激了延安方面,乃至周恩来的神经。周受命向美国政府提出抗议。《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上),第704页。
而马歇尔的解释是,剩余物资的转售早在1946年初就已经讨论并决定了下来,它们只会对中国的经济恢复有好处,涉及可以用于作战的军事货品,美国政府已经下令暂停提供和援助了。《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第231—232页。
8月31日,美中签订了《中美剩余战时财产出售协定》,原值8亿多美元的美国在西太平洋战争时期的剩余物资,如大批卡车、交通器材及军用被服等,以1.75亿美元的廉价转让给了国民党政府。
在中共方面看来,这些物资只会使坚持要使用武力消灭共产党的国民党变得更加强大,从而也更加有恃无恐。
当天,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并告叶剑英等,明确认为全面战争已不可避免。
他宣称:“马、司调解完全失败,国方仍坚持内战独裁方针不变,美国若不改变政策,只有使执行部及其小组宣告解散。
……现时斗争已临最后一幕,中心对美,只要使马、司不论从军事上、政治上都已无话可说,则一切责任自明,美国骗局再也继续不了。”《周恩来致中央并叶剑英、李克农电》,1946年8月31日,《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第634—635页。
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当然也不再去设想如何“拉拢”住美国人了,从而对安平事件的态度再度强硬起来。中共中央电告周恩来、叶剑英称:
安平事件调查结果暴露国顽伪造人证物证,矛盾甚多,对我基本有利,我们可继续采强硬态度,指出在国军不断向我冀东各地进攻时,大批美军进入我解放区,事先未向我作任何通知,显属有意侵犯我主权,对安平不幸事件应负全责。
尤其事后协同国军武装占我安平镇,更属直接参加中国内战,与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
只有美方向我正式道歉,并撤退安平国军,始可和平解决,否则宁将此事变为悬案,拖到于我有利时再解决,或者各自对外公布真相,便利我揭露国美双方,请斟酌处理。《中央关于安平事件可继续采取强硬态度致叶、李并周电》,1946年9月6日。
9月初,军调部有关安平事件的调查和谈判工作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僵局。
据叶剑英报告称:争论的焦点是谁开的第一枪。美方坚持是中共方面首先袭击运输车队,挑起冲突;中共方面则坚持是美方首先挑衅,进攻安平镇,中共方面才被迫自卫。
美方承认在受到袭击的第二天进攻过安平镇;中共方面说战斗只发生过一次,美军是在同一天袭击了哨兵后立即攻击了安平镇。
国民党代表出面调停,说:这个不幸事件看来确实是一个误会。但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应当是中共军队先开的枪,美军还击属于自卫行为。
中共代表立即驳斥国民党代表的意见。几番争论下来,结果还是各说各的意见,各写各的报告。
后来中共方面决定,可以由叶剑英向美方表示愿以双方互称误会解决问题,但美方未作答复。《叶剑英致周恩来并报中共中央电》,1946年10月。
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方面随即单方面宣布了自己的调查结果。
它认定,冲突现场的地形极有利于设伏,现场到处都可以发现由路边田野、树丛、坟地向公路射击的弹痕。
因此,共军有计划地袭击美军运输车队乃为不可争之事实。《军事调处执行部小组大事纪要 第二十五执行小组大事纪要》,1946年9月4日条。
美国方面随后也发表了自己的调查报告,宣称:
“共产党军队伏击美国海军陆战队护送的军调部汽车大队和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物资,结果死海军陆战队三人,伤十二人,当时并无国民政府军队在场或卷入此事件。”《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第275页注22甲。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中共中央关于准备安平事件报告致叶李张并告周董电》,1946年10月3日。,中共代表团之后也单方面举行了记者招待会,由叶剑英发表声明,要求美方:
(1)向我方正式道歉,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2)立即把安平镇交还我方;(3)驻华美军应全部撤出中国;(4)美国政府必须停止对国民党政府和军队的援助,以维护中美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
黄逸峰则当场宣读了《军调部第二十五特别小组中共代表关于安平事件调查报告书》。
报告书认为,安平事件之全部责任,均应当由国美双方负之。说中共军在自己的地区内,对美军进攻采取自卫行动无可非议。且一旦发觉有美军参加,立即号令停止抵抗,忍痛撤退,以免事态扩大,实属仁至义尽。
称在这一事件中,美军不但侵犯中国主权,实应负有参与中国内战之极大责任。为避免安平事件重演,报告书要求美国政府立即撤退在华驻军,首先撤退华北美海军陆战队。
在未撤退前,应在驻地对国共双方保持完全中立,不得参加国民党军队进攻中国解放区的行动,不得运送国民党军队军火,不得代替国民党军队保护交通要道、桥梁、仓库等。如因故要进入解放区,必须事先获得许可。
报告书同样要求国民党和美国双方应向中共道歉,并赔偿中共因安平事件所引起之损失,惩办美军,包括随后进攻安平之国民党军之直接指挥官。转见刘晶芳:《安平事件的历史真相及评价》,《党史研究资料》2002年第3期。
如果说在此之前,中共中央还希望能够在揭穿美国帝国主义真面目的同时,尽可能不要全面破裂与美国的关系,以便利用马歇尔等人,在必要时通过调处给自己以帮助;到了这个时候,这种需要已经不复存在了。
其实,还在8月上旬,毛泽东就已经在公开宣传美帝国主义及其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的观点,为全党全军打气了。《和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谈话》,1946年8月6日,《毛泽东选集》(合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1192—1193页。
9月27日,他在给中宣部部长陆定一的信中专门解释了他这样做的目的。
他说:“在解放区军民中,目前的中心问题不是对美蒋的幻想问题,存在这种幻想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向军民描写美蒋怎么厉害,怎么凶,这在七月以前是必要的,七月以后则不但不必要,且有副作用了。
目前解放区军民心目中的中心问题是能否胜利与如何取得胜利,尤其在失了一些地方之后,大家很关心。
因此我们的文章与新闻立论之重点,不是说敌人如何压迫,如何凶狠,而是要解释敌人虽有二百师兵力,但是有种种条件我军必胜蒋军必败。”《毛泽东文集》第4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185页。
既然全面开打已不可避免,马歇尔的调处作用自然也就不需要了。既然连美国政府中唯一对中共有些用处的马歇尔之类都不必理睬了,安平事件谁是谁非当然也不用去理会了。
10月27日,周恩来电告延安及叶剑英等“安平等事件均可成悬案”《周恩来关于安平等事件均可成悬案致叶并中央电》,1946年10月27日。,亦即可以置之不理了。
安平事件的真相由此再难得到澄清,而中共此前关于美国海军陆战队联合国民党军在安平进攻中共解放区,遭到中共军队有力还击的宣传,自然也就随着政权更替变成了正统历史的一部分。
安平事件也因此成了战后美国近代以来“侵华”的一个历史记录,成了战后美军在华种种劣迹中最著名的一个历史见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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