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在订舱委托过程中
要防范提单被中间货代扣押的风险
一、风险简述:
受经济危机影响,国家进出口业务量明显缩减,货代公司大批倒闭,货代关门、老板逃跑的事情大有发生。
外贸公司在出口订舱过程中往往会面临所用货代订舱转委托的情况,各家货代层层委托,一环扣一环,环节太多,
一旦中间任何一环出问题,提单就被某货代扣押,从而影响国外客户收货。
二、真实的案例:
外贸公司把货给货代A走,A转给货代B走,B转给了C,C转给D,D最后转给实际承运人船公司。
在外贸公司没拿到提单等单证之前,B倒闭逃走了,B欠C几十万的债,c扣押提单不给A,外贸公司更是拿不到。
提单发货人是外贸公司。
如果没其他意外的话,船东出提单后将交给D,D给C,C给b,B给A,层层付款赎单,最后A把单卖给外贸公司就行了。
但在Bc环节断了。
虽然通过诉讼能够要回提单,但这种方式太费时间,不可行。
三、最终解决办法:
外贸公司(发货人)申请船公司无单放货,当然要提供保函。
四、本次事件的教训:
1、外贸公司在出货时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如直接找船公司订舱。
现在是货主大爷的时代,直接订舱是有可能的。
当然不是所有货主都能直接找船公司,在此只是建议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
2、在订舱时,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多花几十美金找大船公司订舱。
3、即使要找货代,要找大货代,它抗风险能力强。禁止货代再转委托,必须签订协议。
大船公司、货代也会有风险,但通常情况下,抗风险能力要强过小公司。
4、尽可能不要货代提单,要海单。
海运单比货代单要“结实”,当然,有的航线如美加,按惯例往往不好拿海单,只是建议“尽可能”。
5、尽可能要求提单发货人是自己公司或自己能够控制的人。
打个比方,房产证上写自己名字是不是可以使自己更容易控制产权。
6、尽可能(尽可能,不是一定要)找国内船公司,大船公司出了问题发货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诉讼(除非另有约定)
不至于到国外(买卖双方的诉讼是另外一码事)。
贸易中每个环节都有风险,此处仅谈及运输风险。
五、说明:
货代也有货代存在的价值。
我发言无意得罪货代,以后也会介绍帮助货代规避风险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