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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History 24 明史二四、<明史>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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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min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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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3, 1993, 7:41:39 PM9/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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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史──〈明史〉提要》

《明史》是二十四史〔或二十五史,包括《新元史》〕中的最后一部,
其編修時間長達九十五年,是費時最久的一部史書﹔雖題名為張廷玉等撰,
而參加修撰的人員達二三百人,為歷代設館修史中規模最大的一次。早在
順治二年〔1645〕,清廷即設立明史館,由馮銓、洪承籌等負責,但當時
戰亂仍頻,未能真正開始修史,那位總裁官馮銓甚至還把《天啟實錄》偷
了去,占為己有。康熙十八年〔1679〕,再開史館,明史至此正式開始修
撰,大學士徐元文、張玉書、王鴻緒等人先后任總裁官,而最主要的編撰
者實際上是黃宗羲的學生、浙東大史學家萬斯同。
萬斯同自幼即立志著明史,學問淵博,博問強記,對明朝的掌故爛熟
于心,明十五朝的實錄差不多都能背下來。他受黃宗羲的影響,出于民族
氣節,不愿當滿清的官,也不領取分毫的薪俸,只是由于對故國的感情,
而以布衣身份參與《明史》的修撰。他被請到京師十几年,史館人員無日
不向他請教,所有的稿件都送他復審改定,無總裁之實,而操總裁之權。
黃宗羲和顧炎武雖未直接參與修撰,但也有所貢獻。康熙四十一年,萬斯
同病逝,而《明史》的初稿也大體完成。雍正元年,全稿修成,稱為《明
史稿》,修撰人以王鴻緒領頭。第二年,雍正任命張廷玉為總裁,對《明
史稿》再加修訂,直至乾隆四年〔1739〕,才最后定稿,付武英殿刊行。
《明史》的篇幅,在正史中,僅次于《宋史》,列第二。全書共有本
紀二十四卷〔十六帝〕、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傳二百二十卷,合計
三百三十二卷。其記載自洪武元年〔1368〕至崇禎十七年〔1644〕,共二
百七十七年。
志分為十五目,即天文、五行、歷、地理、禮、樂、儀衛、輿服、選
舉、職官、食貨、河渠、兵、刑法、藝文。諸志依照舊例,只有兩項創新:
一是歷志附了圖,二是藝文志只記載明人的著述,不載前史已有著錄的,
其缺點是無法知道古書在明朝的流傳情形。
表分為五目,即諸王、功臣、外戚、宰輔、七卿。其中七卿表為新創,
因為明朝廢除丞相,六部和都察院的長官,品秩最高,合為七卿。
傳分后妃、諸王、公主、文武大臣,都是前史已有。專傳有十七目,
即循吏、儒林、文苑、忠義、孝義、隱逸、方伎、外戚、列女、宦官、閹
黨、佞幸、奸臣、流賊、土司、外國、西域,其中十四項是依舊例,剩下
的三項:閹黨、流賊〔專傳李自成和張獻忠〕和土司是根據明朝政治的特
點新創的。
清代學者議及此書時,因懼怕文字獄,往往予以好評,有的把它評為
正史第六,僅次于《史記》、《漢書》、《后漢書》、《三國志》、《新
五代史》。這五部史書都是私修的,那么在清代學者看來,《明史》在官
修史書中當列第一。這部史書,是有不少優點,最大的優點是收入了較多
的原始資料,如列傳中采錄大臣的奏章,就有很高的史料價值。但缺點也
不少,務求簡潔而過于簡略,歷時過長、經手太多,其意見就有自相矛盾
處,此外象避諱、疏漏、謬誤之處也不少,然而此書的最大毛病是有意隱
沒事實,當時的學者迫于滿清統治者的淫威,無人敢對此加以指摘。史書
的最基本要求是傳實,既有意隱沒,則不僅稱不上良史,連信史也算不上
了。
以前的史書,也大都是后代修前代史,對于新朝代〔也即修史人所處
的朝代〕在發跡之初的一些不光彩的事,也難免會有所隱諱,用點曲筆,
但一般不多,而且那些文飾的話,也很容易看穿。而《明史》但凡對滿清
不利的史實,是連曲筆都不敢用,干脆整個刪除,刪個一干二淨。滿清的
發祥,即建州女真部族的興起,跟大明的建立,差不多同時。當時女真部
于明朝,時服時叛,大明王朝對它,服則撫之,叛則征討,恩威并用。對
清朝祖先這段不光彩的歷史,《明史》只字不提,沒有一處提到建州女真。
萬歷以后,滿清開始強盛,清太祖侵犯遼沈,有了威風了,《明史》才有
記載,當然是開口“大清兵”,閉口“大清兵”,而且要頂格書寫以示尊
重,明清沖突的記述則都一面倒偏向滿清。而明朝文武諸臣,凡是曾當過
督撫鎮巡的,對他們在遼沈的事跡,往往略去不提﹔如果此人生平最大的
事跡發生在遼沈,那就可能不予立傳。至于南明,因為《明史》不予承認,
所以只有寥寥數語。總之,我們今天讀《明史》,比讀其他正史都更要小
心,更來得費勁,而對明朝與滿清的關系及南明史的研究,也困難重重,
只能借助于裨官野史了。
《明史》基本上是紀傳體史書,關于明朝的歷史,編年體的有談遷的
《國榷》〔成書于順治十三年〕,記載自元文宗天歷元年至南明弘光元年
共三百十八年的歷史,原書沒有刊行,向來只有抄本〔直至1958年才排印
出版〕,避免了遭到清人的竄改,史料價值極高,堪稱信史,可惜敘述過
于簡略。記事體有谷應泰的《明史紀事本末》〔成書于順治年間〕,上起
太祖起兵,下至甲申殉難,敘述詳盡,頗有條理。這三部書,向來為治明
史者所必讀。此外,記載典章制度的有明朝官修的《明會典》〔成書于萬
歷十五年〕,記載典章掌故的有龍文彬的《明會要》〔成書于同治光緒年
間〕,收錄奏疏和議論的有《皇明經世文編》〔成書于崇禎十一年〕,而
綜述明代思想史的則有黃宗羲的《明儒學案》。

方舟子, 自美麗澗、泌溪埂、藍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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