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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梁振英发表施政报告:港违法追求民主将陷无政府主义

梁振英发表任内第3份《施政报告》。
BBC香港特首梁振英周三(14日)发表任内第3份《施政报告》。在报告开首已经立即触及香港政改问题及占中运动。
一批立法会泛民议员在会议开始时撑起黄伞,高呼“我要真普选,梁振英下台”口号,随即离场抗议。
这份《施政报告》是香港发生“占中”运动后,梁振英首次到立法会面对全体立法会议员。
他在《施政报告》引言强调法治是香港的基石,香港的民主必须是法治下的民主;在追求民主的同时应依法守法,否则便沦为“无政府主义”。
梁振英要求社会在政制发展问题上,对偏离《基本法》的主张要有所警惕,他认为过去一年多,有关政制发展的讨论,说明不少人对中国与特区的关系,以及对政制发展的宪制规定,在认识上有偏差。
梁振英强调,香港的权力来自中国中央,一国两制下的“自治”是根据基本法具体规定的“高度自治”,不是“绝对自治”,不是随意的自治,这是独特而史无前例的体制,没有国际先例和国际标准。
他重申,实现普选必须符合《基本法》和中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解释及决定。
梁振英又指未来一年是香港政制发展的关键一年,说服和争取立法会三分之二议员通过政改方案,要争取落实民主普选必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
中央有实质决定权

梁振英宣报《施政报告》,有议员抗议。
梁振英指出,过去几个月香港发生的事件说明,香港社会绝不认同任何损害他人权利的表达方式,也决不姑息任何违法行为。他指出,中央对特区政制发展有实质决定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具有不可撼动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梁振英特别指出,“香港问题、香港解决”的口号有违宪制,《基本法》规定提名特首候选人的权力只属提名委员会,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
对于近日有关《中英联合声明》与普选的争议,梁振英特别引用联合声明的相关条文解释提出普选特首的是《基本法》,并非《中英联合声明》。
他点名批评港大学生会官方刊物《学苑》,指于去年2月出版的专题报导《香港民族、命运自决》,前年又编印一本名为《香港民族论》书籍,主张香港“寻找一条自立自决的出路”。
梁振英指出,不能不警惕《学苑》和其他学生,包括占中学生领袖的错误主张,他并要求与学运领袖有密切关系的政界人士劝阻。
房屋问题
对于梁振英一直强调“重中之重”的香港房屋问题,他称持续增加出租房屋兴建量,在未来5年度内,预计有77100公屋单位落成,当中23300个单位将于2015/16年度完成,维持未来10年每年平均兴建约2万个公屋单位的目标。
梁振英建议,房委会选择合适的正在兴建公屋项目,以“先导计划”形式,出售予“绿表”人士,对象主要是现行公屋租户及已通过详细审核并即将获编配公屋的人士,定价比传统居屋低廉。
施政报告交代未来几年资助出售单位的推售时间表。梁振英要求相关部门继续协调优次,做好规划及小区配套,增加供应,关键是地区及其他人士必须给予支持。
梁振英强调,加大和加快香港土地供应是解决香港社会房屋问题的根本办法。政府将于今年开展屯门蓝地石矿场及邻近地区的初步土地用途研究。
当局正检讨启德发展区的规划和发展密度技术研究,预计区内可额外提供约不少于6800个单位及不少于43万平方米的商用楼面。
至于去年《施政报告》提到,在全港物色到约150幅用地,截至上月底,已展开其中45幅用地的法定图则修订工作。
梁振英又表示将向立法会争取尽速展开“ 东大屿都会”的前期研究,探讨在大屿山水域建造的人工岛,会成为中区及九龙东以外的新核心商业区。
人口政策

一批市民在立法会外指梁振英施政忽略民生。
特首梁振英表示,为突显改善有需要市民退休保障的决心和承担,政府将预留500亿港元,为退休保障计划未雨绸缪。扶贫委员会今年下半年启动公众咨询,订定框架及内容。
梁振英宣布明天(15日)起实时暂停“ 投资者入境计划”,有关措施可能减少中国一些投资者利用投资机会来香港换取居港权。
政府又计划放宽“一般就业政策”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及“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下逗留安排,鼓励人才及企业家来港及留港发展。
梁振英又说,面对人口老化,政府在中、长期将面对更大财政压力,财政资源若要惠及全民,有经济需要的长者,所得到款项难免相对减少,当局应充分考虑现时退休保障多根支柱的角色,集中投放社会资源帮助最有需要的人士,政府会继续改善强积金安排,包括推出有收费管制的“核心基金”回应“收费高、选择难”的问题。
施政报告提出,人口政策督导委员会将以5大策略,应对本港人口结构变化,包括释放本地劳动潜力。
政府决定延长公务员的服务年期,亦会鼓励其他雇主适当延长雇员的工作年期。政府会检视现行福利安排,会否减低年长人士继续工作的意欲,及加强年长人士的就业支持和培训。
政府又宣布成立3亿港元的“青年发展基金”,以资金配对形式,支持非政府机构协助青年人创业。基金拨款的申请资格、审批程序及分配优次等详情,将在咨询青年事务委员会后拟订。
教育
施政报告表示,教育局会更新学生对中国历史及世界历史的课程内容,加强师资培训,提升学生对中国历史与文化的兴趣和认识,及扩阔国际视野。
报告又提到,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开办的小区学院发展迅速,部分院校累积大量财政盈余。政府要求各院校认真检讨财政状况,并尽量将盈余以不同方式回馈学生,例如减学费、向清贫学生提供奖学金或助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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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高尔泰:我怎么看文学
没有自我的群体性写作
一百多年前,在敦煌莫高窟藏经洞,发现了大批古代文书。根据纸质、墨迹、题记、内容等考证,是从东汉到西夏七百多年间的五万多件经卷。主要是手写本,少量是印刻本。
佛经源出印度,初无笔录,只有“如是我闻”。佛陀圆寂几百年后,弟子们集会讨论,才开始有梵文写本。又几百年后,随教东渐,才开始有汉文译本。佛经的汉文译者,如后汉安世高、西晋竺法护、东晋鸠摩罗什等人,都是来自西域的高僧;国人如唐代玄奘,也是深明佛理的高僧。他们精通梵汉两文,又怀着敬畏之心,译经慎重其事,当能有“信”“雅”之功。
“达”则未必。原文博大精妙,古汉语能动多义,译文不免难懂。如“般若”,有智慧义,但不是一般智慧,无从译,只能音译。又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有无上正觉义,但高于无上正觉,无从译,只能音译。译文需要阐释,音译更离不开阐释。魏晋南北朝以来名士名僧之间的许多争辩,有心无心地,也带有争夺阐释权(包括老、庄的阐释权)的成分。佛陀是伟大的哲人。他的基于宇宙意识的空无论,和自渡渡人的无量悲悯,泽被众生。尽管释义纷繁,这一点没有疑问。
但不识字和粗通文墨的善男信女,很难读懂佛经,只能由寺庙里讲经的和尚说了算。讲经的和尚,对佛经的理解深浅不同,但都力求讲得通俗易懂。用生动的口头语言,把本土和中原的民间传说、闾巷歌谣和志怪传奇之类有趣的故事结合进去,与经义相附会,即兴发挥,连说带唱,以吸引听众,叫做“俗讲”。
俗讲的形式,有点儿像民间的说书。四川出土的东汉击鼓说书俑,生动传达了巴楚文化和中原文化,在宫廷倡优文化和民间市井文化中融汇的信息。我们可借以想象,当年和尚“俗讲”的情景。说唱者已成尘,只留下一个俑。讲经的和尚没有俑,但留下一些稿本。敦煌遗书中,有一种写本,叫“变文”,又叫“经变”,也就是“俗讲”的稿本。
这些稿本,用毛笔写在纸上,谨敬工整。字迹钉头鼠尾,佳者是“经体”范本。大多语言粗糙,掺和着儒家意识和鬼神迷信,显然出自平凡陋儒。但是稿本出手,就被视同经典,信众通称“宝卷”或者“宣卷”,可据以弘法,也可据以“变像”。后者就是敦煌壁画中“经变图”的原来。
在这些变文和变像之中,看不到作者独立的自我。但是可以看到,佛家和儒家群体性庙堂文化的逐渐趋同。例如,在人民文学社出版的《敦煌变文集》八卷中,《伍子胥变文》《唐太宗入冥记》之类原始佛经所无的内容,占很大比重。其他如《报恩经》变文、《目连救母》变文,也渗入了许多汉儒忠孝节烈之类的公共伦理。又如,敦煌壁画中二百五十多舖《净土变》,无不是中国皇宫凤阁龙楼、丝竹歌舞的场景——所谓的“极乐世界”里,只有“一个人的自由”。
这些变文,除历史价值、书法价值,也有一定的文学史价值。清末民初胡适、刘半农提倡白话文,曾经很推崇它把书面语言变为口头语言的努力。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亦以之为宋人话本滥觞。宋人话本,不以传教为目的,主要是个人谋生手段,迎合听众趣味,仍然是一种公共写作。说书人可以有自己的行会,有编写“话本”的作坊,也有代代相传的秘笈,可以有定点,也可以走四方。从陆游诗“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说蔡中郎”,可以想见一斑。
就在这一斑中,也透着汉儒传统。蔡邕之罪,叫“奸臣”。忠不忠君,是衡量是非善恶的标准。劳劳众生,咸与一同。这种奴隶的道德,作为集体无意识,充满在田夫农妇、引车卖浆者喜闻乐见的段子之中。后来流行的《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都不例外。刘“皇叔”才是正统,孙悟空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梁山泊好汉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对于老百姓,抡起板斧排头砍去或者丫鬟侍从一刀一个,不在话下。这样的价值观,贯穿在中国千百年来演义家不同的作品之中。
专家们看敦煌变文,一般都不过问价值取向,只着眼于文本体裁。王国维称之为“通俗诗及通俗小说”,郑振铎称之为“俗文学”。在“文革”前的敦煌文物研究所,变文、曲子词都被看成“人民文艺”,或“大众文艺”。施蛰存认为,这些说法,名异实同,建议用英文的译义来统一。不论谁对谁错,都没有涉及到,这种没有自我的群体性写作,在理论上应该怎样定位的问题。
园花从未落尽
这个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文学是什么的问题。
文学是什么,没有公认的说法。语义解构之后,更难被定义把握。但是不论如何,有一个事实,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世界上海量传世的文学作品中,许多过去的经典,现在仍是经典。它们的共同特征,除了思想的穿透力、情感的深刻性,就是语言和体裁的独创性了。我想,单从经验事实出发,把这三性(思想性、表现性和独创性)统一所构成的审美境界,以及审美境界中必然呈现出来的人文精神,作为文学价值的量度,应该没有异议。
这三个方面,不可分割,都只能来自个体性写作。人没有个体差异,亿万个如一个,就与蚂蚁无异。没有灵魂,无可表现,遑论独创。“个体”这个词,在这里不光是指单一,也有独立的意思,有价值词性质。人是自我创造的生物,有独立自由的个体精神,才有灵魂和灵魂的呼吸——与他人沟通的需要,然后才有文学。
包括文学创造在内的一切创造,作为人类自由的形式,主观上是独立个体的自我实现,客观上也提供了最高的群体价值。文学作品,作为多元个体之间精神能量的交换,也呈现出一种群体进步的内在动力。我以前讲美学,把这种动力称之为感性动力。把它所提供的审美价值,看作是人类最佳存在方式的一个象征。导向或有可议(那是另一个问题),起码有前进路上探索试错的意义,胜似单一守旧。
单一守旧,是群体性写作的特点。比如敦煌经变,作为传教手段,只为寺庙所用。宋人说书,作为谋生手段,受制于听众趣味。都是他由,而不是自由。都是实用工具,而不是言为心声。纵有可采之处,文学的成分也少。1904年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只讲诗词,不提小说。1918年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也主要讲诗词,仅涉及小说几句。应该说,这种备受诟病的史观,也有它一定的道理。
中国古诗词,没有人不知道。古小说则不然。鲁迅“钩沉”,多觅自史官所录,序说“惜此旧籍弥益零落,又虑后此闲暇者尟”,可以想见荒冷。诗是个体自我的心声。修辞立其诚,诚以致魂魄,故能感人至深,多有仅凭一首或几首诗流传千古的诗人。小说戏剧在明清之盛,实得益于宋代以来逐渐与诗的融汇。关汉卿、曹雪芹这些人,本质上都是诗人。他们的巨著都有诗的结构、诗的境界,永垂不朽,不是偶然。
现在的问题是,无自我、非表现的群体性写作,不算文学,算什么呢?
我以前讲美学,力求把文学艺术和“催眠术”“娱乐术”区别开来。有纯粹的催眠术,有纯粹的娱乐术,也有二者的结合,寓教于乐。敦煌经变用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广一个宗教的信仰,属于此类。用一个主义,一个目标,一种方法,统死了个体写作,也摧残了当代文学。这种摧残的程度,从老一代作家,比如曹禺、老舍、艾青等人前后作品的对比,可以看得很清楚。
“文革”后略微解冻,随着个体意识的觉醒,文学也开始复活。从上世纪80年代早期不那么成熟的伤痕、反思、改革等政治文学,到80年代后期五彩缤纷的寻根、魔幻、荒诞等文化文学的发展,实际上也是个别不完美的、甚至玩世不恭的普通人取代昔年高大全英雄榜样,成为作品要角的过程。或者说,是小写的和单写的“人”字,取代大写的和复数的“人”字,成为文学主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优秀作家辈出,好作品如同井喷。
那时候,我也曾经为之欢欣鼓舞,在一篇鸟瞰文章的结尾,引用了四句宋诗:“园花落尽路花开,红红白白各自谋,莫问早行奇绝处,四面八方野香来。”
不论对错,事实上园花从未落尽,现在更开得火旺。如果说赵树理那一代写手还算有所信仰,作品还有点儿理想主义色彩,那么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这个色彩已逐渐被实用主义所取代。实用主义的写手,知道旧说已经式微;也知道上穷碧落(黄帝神农伏羲女娲),下及黄泉(祖宗三代穷乡僻壤),把探索的触须伸向四面八方;同时更知道,该糊涂的时候糊涂,与主流保持一致。
莫言的高处与低处
新潮作家,人才济济,各有特色。去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是他们中的一个。他的抗战故事,多以农民和土匪为主角,“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他的农民小说,虽充满暴力血腥,也不是毫无美感。比如他写一个无依无靠的老农,平时爱拾个空酒瓶,用空瓶子在家门前砌了一堵短墙。几万只空瓶在风中发出的声响如同音乐。后来墙倒了,雨打风吹一地碎片,如同另一种音乐。有庄子万籁笙竽气象,很美。这是莫言的高处。
莫言的低处,是那种能把火焰一寸一寸烧穿活人当作人间至味、咂着嘴唇仔细品尝的能力,不仅是《檀香刑》《酒国》特例。《红高粱》中,罗汉大爷被日军剥皮的过程写得那么具体仔细,渗透着冷酷快感,令人毛骨悚然。奇怪的是,大量血腥暴力之中,也掺杂着大量的爱国主义,近乎义和团情结。那些“王八蛋”们,在打家劫舍的同时,都记得“精忠报国”。
高处和低处之间,是民俗、猎奇的盛大排档,丰乳肥臀,热气腾腾。你只要不嫌腥膻,可以吃得很撑,但没有营养。和那些自以为是在游泳,但不自觉地被潮流带着走的作家不同,他游走于商业和政治、时代潮流和官方意识形态之间,分寸掌握精到,对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
不,也不是无一害。害在作品的文学价值:道义感和同情心的阙如,也就是思想性和人文精神的阙如。说了那么多农民的故事,古代的近代的现代的,却不曾提到,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农民的本质身份。这不会是偶然的。这一身份体验,起码也是那个爱拾空酒瓶的老农最最强烈深刻的人生体验吧?
农民的身份问题,1949年之后在中国曾是敏感的话题。直到1996年温铁军提出“三农”概念,2002年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出版,特别是2003年陈桂棣、吴春桃所著《中国农民调查》一书在网上流传以来,才引起公开讨论。“二等公民”“二元经济”“三农问题”“城乡二元制”等术语,出现在理论文章和官方文件中的次数越来越多。这被普遍认为是当今中国面临的最大问题。
在这个热点和沉默之间,矗立着的,就是高高院墙。
莫言的问题,主要不是在于他究竟说了什么,而是在于他没说什么。那个没说的东西,比他说了的重要,也比他说了的明显突出。
他的农民小说中不明显的,恰恰是,把那个明显的东西弄得模糊了。更重要的是,他知道那个——现在“全世界人民都知道”(李承鹏语)的东西,农民出身的他,有可能不知道吗?
1988年11月,我去上海参加《新启蒙》筹备会之前,顺便在苏州下车,参加了一个三十来人的作家会。开会地点南苑,原是林彪住所,房间档次不一。文化部长住原先林彪叶群的套房,往下中国作协正副主席、省作协正副主席,按级分房。无官职者我辈,住原先服务人员的双人宿舍。我进屋时,已有高晓声在。他那时是江苏省作协副主席,谈话间有人来向他道歉,说安排错了,陆文夫副主席生气了,请他马上搬过去。高向我说对不起,这是会议的安排,跟着走了。高是老实人,他的作品,从《李顺大造屋》到《一江春水向东流》,都是“改革文学”的代表作。
上海的会,也是三十来人,也有于光远等高官,但待遇没有区别,两个会两种语境。我说起前一个会议的情况,与会诗人邵燕祥便给我看了他的一首近作,《咏五次文代会》。(邵是主席团成员)他写道:
都是作家艺术家,
出恭入敬静无哗。
不愁百万成虚掷,
安得金人似傻瓜。
已验几回诗作谶,
可知何日笔生花。
掌声拍报平安夜,
大会开得很好嘛。
所谓“似傻瓜”,就是装糊涂,知道而不说。末句是引用邓小平当时的原话。那时墙里开花墙外红,一个大国“软实力”的影响,无远弗届如花。在那个语义场中,人们呼吸那语义如同呼吸空气。那语义组成他们的所思所感,如同细胞组成肉体,以至在很小的生活细节方面,都会有相同的反应,不是偶然。邵燕祥野风拂拂的诗句,只能在私下手抄流传,被大家欣赏,也不是偶然。
具有独立精神的作家,写作都老老实实。虽未必“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起码几易其稿,直至心迹在是,行迹在是,能言在是,不能言亦在是。这种自珍自尊,也是对读者的敬重。与之相反,莫言写作,以多产、快产、畅销、远销为务。他居然可以把语言粗糙结构松散的一大堆,交给英译者处理,说,稿子交给你,就是你的了,你怎么改都可以。获奖后更公开感谢“译者的创造性”把他的作品变成了“世界文学”。这些广为传布的新闻,应该是诺奖评委的笑柄。
评委认可这种作者、译者的共同经营,但没有能够点出这种经营成果的文学价值。授奖辞表扬了得主作品的乡土色彩,无视它已经迎合的西方趣味;无视无思想无表现的任何色彩都不构成文学价值;无视得奖作品缺乏的在场感与悲悯情怀——可以对照契诃夫《农民》、萧军《八月的乡村》和阿成笔下东北荒村野镇。当年托尔斯泰未获此奖,评委后来解释,是因托氏“向往原始生活”。姑不论那是不是“把文学政治化”,起码这次,是自相矛盾了。
授奖辞中,评委表扬了得主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中的那个“主义”,只是无限多样的表现形式的一种。卡夫卡用以表现了“存在”,加缪用以表现了荒谬,马尔克斯用以表现了一个吸血家族的百年孤独??那个被现代派经典作家们反复试验过的手法,已经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的溅落物了。莫言把中国的俗套因果报应六道轮回,西方的俗套穿越时光隧道,卡夫卡的人变动物、马尔克斯的猪尾巴和空气湿度大得鱼从窗子里游进游出等等手法错杂运用,既无表现,也非独创,不知诺奖评委,表扬的究为何物?
单就魔幻而言,许多作品里那些真人的命运,都超过莫言的虚构。比如阎连科,用最纯粹最直接的“文革”语言编织出来的梦网之中,催眠者和被催眠者协同演出荒诞剧,如此惨烈恐怖又如此千真万确,尤其魔幻。
作家韩秀笔下的“兵团”(《一个美国女孩在中国》,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是一个由奴役者和被奴役者共同组成的魔怪。其中一个弱小女孩——“多余的人”,以独立个体的局外人视角,透过胡杨林的消失、大戈壁的犷悍、两军对峙中的人质盾牌等等所看到的,无不是那个巨大魔怪的百变狰狞。她在被派到中巴边界崇山峻岭中为无数中国筑路工人收尸时,发现狼和人的关系,比“兵团”中人和人的关系要好。那来自地狱的温馨,魔幻得令人战栗。在张立宪主编的《读库》上,有一篇《苍狼大地与白鹿家园》,可以和韩著印证。
这种魔幻现实,是虚构不出来的。进入“被时代”,现实更魔幻,许多时候已经超出任何作家的想象。那些拒绝同流合污、敢于直面现实的作家,难道不比长袖善舞、里外通吃、有恃无恐的写手,更值得国际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吗?
话语权再大,大不过时间的考验
诺奖评委所面对的,同样是群体而不是个体。评委所嘉奖的也不仅是个人。我尊重评委言论自由的权利,我所反对的只是,评委以自由文学的名义,伤害的,不仅是自由精神,还有文学本身。二者是同一的。
评委强调只看作品质量,不问作者的政治倾向;另一方面,又力图把得主及其作品,向诺贝尔遗嘱给定的标准——“理想主义最佳作品”附会,说莫言揭露了黑暗。授奖辞中的这个说法,似乎也表明评委的“理想主义”价值。如是,以之为授奖理由,也就是广义的政治,与他们的非政治化宣言自相矛盾。如不是,所谓“理想”就是空筐,可放进任何东西。
确实,钱是他们出,话语权在他们,他们可以爱放什么放什么,别人管不着。问题在于,这个奖项被做成了国际图腾,不管放进谁,谁就成了世界冠军,造成价值错乱。这不完全是评委的责任,追星族人多势众,一窝蜂人云亦云,也加剧了混乱。例如,有人重提恩格斯关于创作方法和世界观矛盾的言论,说反动作家可以写出进步作品;有人说肖斯塔科维奇歌颂斯大林无损于他的音乐,庞德拥护墨索里尼无损于他的诗歌,海德格尔支持希特勒无损于他的哲学??以至你若想认真对待,就不得不回到那低于历史的起点,等于被拉下水去。
有人用相反的说法背书,说莫言揭露黑暗,用的都是“曲笔”,不能因此说他没有反叛。更有人说他“有强烈的批判意识,以尖锐的笔触书写了当今社会矛盾和当代历史的创伤经验”。这种说法给我的感觉,像是在抱怨“机场安检”没有尽到责任。不但冤枉了组织,也冤枉了得主本人。
有人说,他有不说话的自由,他有保护自己的权利。我同意。任何人,都有选择信仰、选择活法的权利。谁都没有资格,要别人自我牺牲。我对莫言无言。我所反对的,只是诺奖评委把个人与组织切割,用理想主义人文精神的名义来嘉奖。事实上,得主并未隐瞒自己的政治立场,你为他去政治化,纯文学化,干嘛呢?
有人说,莫言“不配”得奖。我不持这种看法。世界上大小奖项无数,比如乐透、六合彩,意义虚无,价值虚无。中奖靠运气,机会都均等。虽金额远大于诺奖,谁得之都无异议。又如奥运金牌,诺贝尔科学奖,或者某些民间独立的理想主义奖项,标准明确肯定,毫厘之差可辨。纵有黑哨禁药不实数据,容易发现也不难解决,公平自在其中,权威也自在其中,不存在配不配的问题。
事实上,不是莫言配不配、有没有资格得诺奖的问题,而是瑞典文学院配不配、有没有资格封圣的问题。除了价值错乱,他们判断力也远不够格。回顾以往,得此奖者,不少人早已销声匿迹。当其时而未得此奖者,如托尔斯泰、易卜生、哈代、左拉、卡夫卡、契诃夫、普鲁斯特、布莱希特、纳博科夫,乔伊斯??至今都是世界文学中不可企及的孤峰。
如果说过去那些只是文学判断失误,那么现在价值错乱,受损的就不仅是文学了。网络时代“云革命”带来的虚拟自由,丝毫也不能缓和现实中奴役与自由的冲突。鼓励奴役的力量,又岂是文学可以推脱?
多元世界文学,原是自由心声,无量无垠,可以同时有无数尖端,以各种语言、各种形式,分布于全球无数角落。无论是个人、基金会、学术团体、国家政府或者国际机构,没有一个行为主体能够全部掌握。纵能掌握,也没有可能分出第一第二。诺贝尔文学奖评委同样不能。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使他们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我只看到他们这次的授奖辞,不懂装懂虚假做作而且强词夺理。
如此忽悠世界,最终是忽悠了自己!我建议瑞典皇家学院取消文学奖项,只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果能如是,不仅是他们的自尊,也是世界文学之幸。如果他们不能,损害也不是无限。话语权再大,大不过时间的考验。想当年经变俗讲,何等神圣。万人空巷,如听梵音。最终还是佛陀的归佛陀,寺庙的归寺庙,说唱的归说唱。
历史大浪淘沙,我们相信未来。
(此文为作者2013年5月24日在华盛顿图书馆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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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於二零一五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 (中文譯本)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律政司司長、律師會會長、各位司法人員、法律界同業、來自海外的嘉賓和法律專業團體的領袖、女士們、先生們:
1. 英國其中一位最偉大的公務員,漢弗萊·阿普爾比爵士 (Sir Humphrey Appleby) 曾經對他的晚輩伯納·伍利 (Bernard Woolley) 說過:
“演辭不是為現場觀眾寫的。發表演說只不過是把一篇新聞稿發放給各大傳媒必經的例行公事1。”
2. 除了是一篇很長的新聞稿外,這演說亦是我作為大律師公會主席兩屆任期期滿時的驪歌。
3.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於2014年11月發表的報告指出,很多中學生對法治概念理解錯誤,以為「法治」的意思只是執行和遵守法律,報告建議學生必須加強認識「法治」。很多一向對法治問題鮮有發聲的人士,也突然興致勃勃地對「法治」這課題侃侃而談。此時此刻,獨立的大律師公會實有必要對這課題作出持平的論述,以正視聽。
4. 去年九月五日,我在新西蘭舉行的「世界大律師大會」以「訟辯者在捍衛人權和法治所擔當的角色」為題發表演以下演說:
“「法治」沒有全球同意的定義。很多國家都聲稱奉行法治,但事實上他們沿用的並不是我們所理解的「法治」概念。充其量只是「以法管治」或者一種十分粗淺原始的「法治」,以法律規範個人的行為,令人們遵守當權者訂立的法規。
這種對法治的看法,好像很動聽。
中國 – 香港的主權國 – 奉行的那一種「法治」並不是我們一直理解和應用的「法治」概念。她這樣做有自己的原因,我在此不會加諸評價或說三道四。但是不知是否這個原因,香港的官員在他們的公開發言裡出現一種趨勢,就是特別強調法治概念裏面「守法」這一個元素。大家聽來可能會覺得十分滑稽,香港政府近年沾染了一種語言習慣,在解釋它所做的所有事情時,都以「依法」作為開場白,例如:立法會選舉「依法」舉行、警方「依法」拘捕疑犯、政府「依法」施政、政策「依法」制定和落實。開口也「依法」,閉口也「依法」,這也「依法」,那也「依法」,甚麼也「依法」。
對外行人或思想單純的人來說,這些說法聽來好像對「法治」這個概念必恭必敬,尊重「法治」便要遵守法律和依法做事。但諷刺地,我個人和大律師公會卻覺得這種說法或會適得其反,誤導了公眾有關「法治」的意義。
首先,在坐各位[意指出席世界大律師大會的各國嘉賓]都理解「法治」不僅是只懂盲目地「守法」–「法治」概念更包括:- 尊重獨立的司法機構、法律條文必對人權作出保障、執法者行使法律賦予的酌情權時必須尊重個人的權利和自由。這些例子都說明「法治」概念遠遠超出單純「守法」。事實上,過份強調民眾必須「守法」(而對其他元素避重就輕或隻字不提),往往是極權政府的特徵:- 熱衷於利用法律作為整治民眾的工具,而不是用法律約束自己管治的方式。
其次,很多時候公眾或傳媒評論或批評一些政府政策或行政舉措,焦點明明是政策舉措在政治上的優劣利弊,所要求的是政府在政治政策層面的回應,根本不是批評政府違法或超越法律賦予的權力,依照法律訂下的權限行事,是對任何政府的最低要求。官方只懂不斷重覆「依法辦事」這答案,有低貶法律、混淆視聽、「牛頭不對馬嘴」之嫌。不停以「我們依法辦事」回應,尤其會令人誤以為社會上的一些現象,都是法律規定的必然產物(但其實並非如此),「法律」成了代罪羔羊或借口。”
5. 「法治」這名詞往往令人想起一些公認自由和文明的政權,帶有正面的含義。隨意亂用「法治」一詞,往往會不慎為一些「以法管治」(Rule of Law)或「人治」(Rule by Man)的政權錯誤鍍金,給它們加上名不符實的道德冠冕。
6. 尤其是在一些沒有真正獨立的司法機構,法律被任意執行的體制,法院跟政府「合作」,以確保法律按政府喜歡的方法詮釋,用來打壓一些令當權者不悅的人或組織。這往往被包裝為「法治」(Rule of Law),但說穿了其實就是「我以『法』來『治』你」(Rule by Law)。所謂「依法辦事」,說穿了就是「依我們的意旨辦事」(Rule by Man)。
7. 可幸的是,香港奉行的不是這種體制,但永恆的警惕是自由的代價。
8. 我接著要說的是國務院於2014年6月發表的白皮書。很多爭議都圍繞著「法官」是否應該被視作「治港者」。有人將問題歸咎於翻譯。但是,白皮書有關部份的真正問題,其實與翻譯無關。在我們的制度下,法院獨立的行使司法職能。當權者根本不應把任何定義不清的政治要求加諸於他們身上,例如要「愛國」,「維護國家發展利益」云云。
9. 當然,我們的法官不會感到任何壓力。但白皮書就香港制度下法官的角色對香港市民及全世界發出了錯誤訊息,也顯示了思維上的鴻溝。在所有奉行我們理解的「法治」概念的體制裡,政府根本不會家長式地對法官下旨和指指點點,要求他們負擔政治任務。這種心態,也許在內地被視作等閒,但在香港卻並不恰當。
10. 另一個因白皮書引起的不良後果便是它可能讓香港境外的有心人趁機大造文章,詆毀香港的司法制度。我們獨立的終審法院在剛果共和國一案(FGHemispherecase)有關國家豁免的一個正常判決竟然被人錯誤定性,用來打擊香港作為國際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白皮書內有關法院部份的不恰當內容更可能被人作為話柄,污衊和中傷香港的司法機構。
11. 但事實勝於雄辯,根據2014-2015年世界經濟論壇全球競爭力報告,香港在司法獨立方面於全球144個地區之中排名第5,於亞洲名列榜首。我們的終審法院不僅在仲裁和商業法方面,也在其他範疇-例如公法和刑事法-得到主要普通法法域的支持。我們有一個真正獨立的司法機構,對案件作出裁決,就算判決結果在政治上不受歡迎,也無畏無懼。我有信心香港法院處理案件的態度,不會因白皮書改變一絲一毫。
12. 談到司法獨立,近來有一個趨勢:法官判政府敗訴時,即會被奉為「英雄」,但一旦判支持民主理念的人敗訴,便會有人質疑「法治是否已淪亡」。大家當然也可對法官的判詞從法理角度批評。但不應單純因為法官判支持民主的人士敗訴,便污衊法院助紂為虐或者是向壓力屈服,開始「三權合作」,這種絶對是雙重標準,輸打贏要的心態。此等言論缺乏理據的程度,和某些建制人士認為香港法院判政府敗訴就是「反對政府」或者和政府「對着幹」的評論相比,簡直不相伯仲,難分軒輊。司法獨立的意思是指法院判案時不受雙方的政治取態影響,司法獨立的意思不是指某些人士永遠都是對的。
13.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2016立法會選舉辦法之決定。大律師公會對於決定的諸多不合理限制,立場早在決定頒布之前已清楚表達。現在讓我針對性地撮述大律師公會於2014年4月28日提交之意見書中第55至69段的內容:-
(1). 提名委員會的大部份成員,應按照一套能確保全體選民均能有最高參與度的規則選舉產生。如果社會上某些界別基於其
「功能」而在提委會內得到不符比例的比重,在提委會是否
「有廣泛代表性」這方面會備受質疑和爭議。
(2). 假若一候選人必須得到超過半數提名委員會成員支持方可獲得提名,這不可能確保選民享有對於候選人有自由和真正選擇。這「少數服從多數」的要求相比2012年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之選舉辦法,更屬倒退。
(3). 提名委員會必須確保供選民選擇的候選人,無論在數目還是在政見上,都具多元性。為候選人數目設置「二至四名」2的數字上限,難令人信服。
14. 全國人大常委會之決定引發了「雨傘運動」。公民抗命這概念極具爭議性。它涉及違法行為,但歷史上有很多公民抗命導致社會或政治改變的例子。公民抗命是「對」或「錯」不可能籠統地用三言兩語一概而論。但就算運動的發起人也接受,公民抗命這概念的合理性取決於數個約制有關行為的條件,尤其是:公民抗命不應輕言使用,必須用非暴力手法,和願意接受懲罰。法官賀輔明勳爵也指出抗爭者的行為不應造成過份的傷害或不便。大律師公會必須補充,尊重他人的權利及尊重獨立司法機構所發出的命令,也是對公民抗命的限制。
15. 雖然總體來說,運動大致和平有序,但隨着時間過去,一些人的實際言行確實在多方面超出了可接受的限制。但遺憾地,很多具影響力的名人卻試圖扭曲甚至否定這些限制,甚至對一些哲學著作進行創意演譯以支持這等言論。例如有些人聲稱不服從民事法庭所頒的命令不算損害法治;有些人辯稱「法治」這概念只是用以約束當權者,又說公民做的任何事都不可能對法治有負面影響,又有橫額寫上「禁制令,怕你有味」的字眼。一些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在訪問或研討會作出的一些一般性的概括論述,被斷章取義,奉若神明地錯誤演譯為他們支持和稱許運動中實際出現的言行。有人對運動過火的部份手法作出公允的批評,便被人不分好歹不分敵友地妖魔化,定性為「背棄民主」,又或者被貶義地比喻作村上春樹筆下的「高牆」。任何人如果不去毫無保留和義無反顧地支持運動參加者的所有言行,隨時會人指控為提倡「以法治人」這個打壓人民的概念。此等熱血激情的言論,還在社交媒體賺了好些「讚」或「十卜」(網上語言,即“support”,支持)。
16. 古語有云「過猶不及」。這些言論過於極端。法治精神其中一個要素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誠然,政府對人民擁有公權力,而權力容易令人腐化和被濫用,所以在有關法治的討論很自然會強調對政府公權力的約束。但絶不可因此就把事情顛倒,辯稱法治概念只約束政府,但「公民」就算做甚麼事也永不會對法治精神造成負面影響。例如,公然鼓吹違反法院禁令肯定對法治有負面影響,因此等行為直接與獨立的法院對抗,而我們正正是靠獨立的法院幫助我們維持和捍衛法治。
17. 吾道不孤 – 包致金法官在2014年11月23日一個電視台訪問中說過以下一番話:
“很難想像「不服從法庭的命令」為何不會影響法治。雖然這樣做未必會令法治蕩然無存,但確實會影響…有時在某些地方,法律十分嚴苛邪惡,令到反對政權的人要違反及反抗這些惡法……但在香港這個地方,我不認為有這種情況。”
18. 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先生在2014年11月17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則更加直接和具針對性:
“[佔領者]採取的行動不能凌駕法治。這個佔領行動的規模,加上已持續了一段時間,並且法院頒布的禁制令未有受到尊重,這些行動對我們的法治有負面的影響,削弱我們的法治。3”
李先生德高望重,桃李滿門,他的門生很多都成了知名大律師,法官和政治人物。他的真知灼見,並非只從一般抽象角度論述,而是針對本地事態每天的發展作出,對公衆了解事情尤其有幫助。他強調了「公民」也不能凌駕法治,也言簡意賅地指出就算是公民抗命也必須尊重別人的權利,不能造成過度的不便,並且必須尊重法庭的命令。崇高的目的和過火的手法其實是可以分開考慮的兩件事。
19. 很多人都問,「大律師公會幫誰?」大律師公會並不對任何一方效忠。我們不但獨立於建制,也獨立於政黨,無論政黨的領導多麼顯赫,輩份多高,我們也無須聽命。我們的獨立性,令我們為法治發言時,意見更加持平寶貴。有些人一直以來有一個美麗的誤會,以為我們是某些政黨的「後備球員」,在他們有需要時隨意呼召出來以「法治角度」為他們的政治行為護航。這種想法大錯特錯。建制一方有錯我們固然會勇於指出,對頭頂有政治光環的人士我們也會「是其是,非其非」。其實批評後者比起批評前者需要更大的道德勇氣。我可以肯定,就算我剛才斬釘截鐵地對法治人治,司法獨立,白皮書和人大決定的立場說得多麼清楚,總會有人因為我們沒有說一些他們想我們說的話(或者是沒有用他們喜愛的方式說出)或者因為我們斗膽批評他們而高調地感到不滿。到底我們是盲目支持這一方,還是那一方,抑或只是站在是法治的一方,大家自有公論。
20. 很多人指出問題的源頭是8月31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也有人指責警方濫用暴力(例如大律師公會譴責的928催淚彈事件),振振有詞說“他們有錯在先,他們更加破壞法治”。然而,兩件錯事加起來不會變成一件好事或對的事,也不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別人就算做了苛刻、不對、或未能令人信服的舉措,但也不代表過份的反抗行為就能因此被合理化。話雖如此,若認為不斷重覆地把運動官方定性為「違法運動」就可以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缺憾和人們的不滿置諸腦後,則未免自欺欺人。歸根究底,必須各方都具備開明的態度和政治智慧,才有希望解決我們面對的困局。
21. 雨傘運動創造了很多「男神4」,但法律的世界是沒有「男神」的。女神卻有一個,她就是蒙上雙眼,手持代表公義的天秤的泰美斯(Themis)。一年多前的某個下午,在高等法院附近,一名來自內地的遊客問我泰美斯雕像在那裡,我為她引路步行往舊最高法院(後成為前立法會)大樓,女神就佇立在大樓頂端。沿途經過紅磚建成的終審法院大樓,我順便企圖向她介紹,但她興趣不大,並對我說:「我只想看那蒙眼的女神。」她告訴我她是一名內地律師。
22. 這位遊客可能只是一心拍照,然後把照片上載於「微博」和朋友分享。但是在我理想化的心靈裏,我傾向於認為這標誌著內地同業–尤其是年青的一羣–對我們法治概念的嚮往。我們不應低估他們對平等及公義這些普世價值的熱切追求,更不應低估我們固有的法治優勢,不要只和內地法律學生,律師和法官談論一些白紙黑字的技術性法律法規條文或者業務合作,更應把我們眼中的「法治」這一塊金錢買不到的瑰寶對他們介紹和啟蒙。也許有一天,這名女律師不用再跑來香港尋找泰美斯女神–原因不是因為像一些「末日論者」所說的法治在港衰亡,所以再找不到,而是因為平等公義等的法治精神有朝一日終於可以在神州大地植根,遍地開花,觸手可及。
23. 現在向各位說「恭喜發財」未免太早,臨別秋波,我在此祝願各位身體健康、好運連連。最後,天祐大家、天祐香港。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
石永泰資深大律師
註:
1 英國電視劇集”遵命!大臣”(Yes Minister)內,Aquestionofloyalty一集之對白
2 人大決定結果訂下二至三名的限制
3 以廣東話進行
4 意思是年青人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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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留学那点事|为什么科学家需要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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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科学家需要用google?原因很简单,谷歌学术,google scholar。

在google scholar上输入任何一个关键词,它给出相关的学术文章,按照引用次序排序,它直观地给出了你所关心的那个词在学术界的热度。google搜索的智能是这个星球上目前最好的,它几乎不出错。

针对每一篇学术文章,它给出了引用了该文章的其他文章,你可以追溯这篇文章引发的讨论。假设这篇文章有错误,你不会因为它的错误而被误导,一分钟以内,你能找到反驳的文章。

你可以搜索科学家的名字,它给出了该科学家所有的文章,按照文章的引用次数列表。比如在纳米材料界排名第一的华人科学家杨培东,你可以看到他的若干篇文章都有数千次被引用,这是一个科学家在同行中被认可的直接标志,你可以追溯引用了杨培东文章的每一篇文章。

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建立了自己的google scholar页面。上图是华人女科学家庄小威的google页面。庄小威今年42岁,她不到30岁就拿到了哈佛大学物理系和化学系终身教授的职位。她的工作非常漂亮,可惜与今年的诺贝尔化学奖失之交臂。
庄小威的页面上有她的全部文章,可以按照引用次数或者时间排序,你可以看到她的代表作和最新作品。在右边,列出了她的文章被引用的总次数,我已经说了,这是一个科学家的影响力标志。此外还有两个参数:H-index和i-10 index. H-index是说一个科学家有多少篇文章被引用了多少次以上,庄小威有56篇文章被引用了56次以上,过去5年里,她有48篇文章被引用了48次以上。H-index综合的反映了一个科学家在其职业生涯的活跃程度和影响力,如果一个人发表了很多论文,但是没有影响,它的H-index会很低;如果一个人发表了几篇高影响的文章,但是没有继续发出声音,那么H-index同样会很低。在自然科学领域,一般H-index高于40的科学家,属于行业内非常不错的。一些顶尖科学家的H-index可能会上百。另一个参数是i-10 index,它描述了这个科学家有多少文章被引用了10次以上。此外,google scholar的页面还会给出每年引用次数的变化,你会看到,庄小威的影响力在逐年提升。
如果你是一个科学基金的评审人员,面对一个科学家,你可能会想用它的H-index作为参考,因为它告诉了你这个科学家在行业内到底影响力如何,它这些年里是否活跃。我不是建议用H-index作为唯一标志,因为公正评价一个科学家唯一的办法应该是读他的论文。
另外一些搜索引擎也给出了相似的功能,比如ResearchGate,很多科学工作者也在那里建立了自己的页面。ResearchGate还提供了科学交流的场合。过去人们常说SCI论文,SCI是一个科技文献数据库,在它诞生的1994年以前,科学家都是去图书馆查找期刊的。科学家通过论文进行交流,SCI改变了科学家交流的方式,现在google scholar在继续改变科学。
一个搜索引擎是否好用,取决于它的技术积累,取决于它的团队,到了现在,还取决于它的用户。科学家们建立了自己的google scholar页面,是因为google是一个全球化的工具,科学家们可以无障碍的通过google找到自己的同行和同行的工作,这些用户也建立起google的公信度,他们是google的资源。即使我不评价其他搜索引擎和google之间的技术差异,也许百度也会有百度学者,但是我想在短暂的未来若干年里,不会有太多的学者建立自己的百度学者页面。人们常说,最民族的最世界的,不是这样的,只有最世界的才是最世界的,这不因为你有多爱国而改变。
我不会说google scholar无可替代,事实上如果它一夜之间消失了,人们总是能找到其他替代的产品或者寻找信息的方式。但是一个东西是不是无可替代,不是它应该不应该消失的理由。我也不会说封锁了google,人们就不会翻墙。是的,科学家们会翻墙,因为我看到许多大陆的优秀科学家也建立了自己的google scholar页面,但是这不是“封锁了google对科学毫无影响”的理由。一个科学家的黄金时间是30岁到40岁短短的十年里,很多科学家的工作都是在这段时间内奠定的,一个国家要让这么多科学家拿出自己职业生涯短暂时间的一部分来研究翻墙技术,在路由、电脑、平板电脑、移动设备都装上各种软件,还需要不停更新,无论这些行为是否耗费大量时间,都是非常可笑的。更何况这个国家口头上说要尊重科学,发展科学。科学是人做的,这种封锁不是对从事科学的人的尊重。
科学同样不是一群精英科学家的独有成果。诚然,当代科学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社会把一些资源投到一小部人手中,让他们决定如何处理。但是精英不是从空气中出来的,一个国家的发展需要有源源不断的精英,精英的成长需要有土壤。科学家是从青年中产生的;他也要有一支青年的队伍,他训练青年,帮助他们成长为新的科学家。要产生这些将来发展科学的青年,需要一个热爱知识、追求真理、把事实看作有价值的社会,只有这样的社会,才能产生正直、热情、勤奋、有着永不熄灭的好奇心的年轻人。只有这些年轻人,人类科学才不断发展。
当一群年轻人在一个与世界脱离的社会长大,他无法知道这个世界走到了那里,他也无法知道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是重要的。别人告诉他,“这样也能过,其实也挺好的,都没必要,这是为你好”,他从小被灌输了一种虚无和犬儒,他既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也不知道什么是错的,他浑浑噩噩的存在着,寻求真理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辩论”,他只是想自己过得舒服(只要能发展经济,就是对的)。当他想寻找知识的时候,他手里的搜索引擎是被阉割的;世界上其他人掌握的知识,他没有——也许他觉得不重要,反正需要时可以翻墙;但是当他走上世界,他会发现世界跟他说的不是同一种语言,因为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都在用另一套工具交流。他意识到不到世界上跟他说的不是一种语言,他认为世界对他有敌意,这种敌意是因为他独特的民族,因此他开始宣传民族自豪感。因为他需要让自己过得舒服,他需要告诉自己,一切都是对的,自己本来不需要其他人能够拥有的东西,这种被剥夺是必要的,是有价值的。
即使我怀着最大的善意,我也认为,这样一群年轻人或许能够产生科学价值观,但是不能产生科学。
投稿/合作:usas...@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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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微信号:usa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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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报|李小鹏遭除权有疑点 领导分工藏玄机

有报道称,中国前总理李鹏之子、山西现任省长李小鹏近日遭到“除权”,只是因为在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1月12日对外公布的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的最新工作分配中,对李小鹏只提到“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而未见之前的“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字眼。
其中,“协助省长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这一句引起侨报网观察者的注意。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此次对副省长高建民的分工介绍为:负责省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监察、财税、国土、环保、建设、重点工程、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管理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兼任山西行政学院院长。协助省长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
“协助”一词顾名思义就是辅助的意思。从这一点来理解,作为省长的李小鹏可能仍然还分管着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工作,高建民仍然只是“协助”分管。
2013年10月18日,山西省政府公布的李小鹏和高建民工作分工是这样的:李小鹏省长主持山西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高建民常务副省长负责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税、民政、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管理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省长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
“协助省长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前后两次对高建民的分工介绍中都有。
同时令人疑惑的是,中新网12日晚发表的那篇已被各大网站转载的《山西省长李小鹏工作分工变更 不再分管监察厅等》一文目前已被莫名撤销。
一般情况下,各省省长除了领导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之外,都会分管一些具体工作,在各省政府网站上的省长工作介绍中也都会注明省长的分管工作。但此次李小鹏所分管的工作却不再被提及。究竟他还有没有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的工作,有待进一步核实。
今年56岁的李小鹏曾是华能集团的总经理,被称为“亚洲电王”。2008年5月,李小鹏被任命为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同年任山西省副省长,2012年12月任山西代省长,2013年1月顺利转正。李小鹏成为中国官场上由商入政的成功典范。有媒体评价他“朴实、谦和、务实、低调”。
李小鹏曾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被媒体问到主政山西的感受时,给出了8个字,“如临深渊、如履薄冰”。2014年,山西官场经历了一场大地震,作为省长的李小鹏因系李鹏之子而倍受外界关注。他在省委省政府大会上曾多次表态,坚决拥护中央决定。
转自:万维读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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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周永康曾与薄熙来密谈 要大干一场

最新一期《凤凰周刊》刊发封面报道《中共向结党营私宣战——周永康六大罪状解析》,解密官方版本的周永康“六大罪状”,独家披露周永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泄密”、“直接收受巨额贿赂”、“钱色交易”等用语背后的诸多细节。
文章指出周永康串通薄熙来结党营私:据了解,周永康曾在重庆与现已在秦城监狱服刑的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有过一次密谈。据称,谈话主要内容是彻底否定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理论与实践。俩人甚至认为,毛泽东晚年提出的关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的论述和实践依然是正确的,邓小平的改革开放路线需要调整。薄熙来说,这个问题他已思考了很久,还引用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这句话相回应。周、薄两人政治立场、价值观念一拍即合,表示要“大干一场”。上述细节目前尚无法从官方得到求证,但如果属实,私下密谋,直接否定全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重大决定,并另行一套,显然是中共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绝对不允许的。
周永康非但没有将薄熙来的言行向中央汇报,反而在回京后对身边的“铁杆们”说:“我们要干成‘大事’,像薄这样的人应该利用,他可以帮我们冲一冲。”不论是这种否定《决议》精神、改变改革开放的立场,还是私下缔结“政治同盟”的行为,都明显违背中共党章。
文章还批露了周永康数百亿的山头生意,以及“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丰富的内涵,文章还表示,中共有着严格的保密纪律。在中共党员的入党誓词中,“保守党的秘密”、“永不叛党”等始终被保留。保密纪律要求,“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的规定”。党和国家的机密则是指“关系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限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擅自扩大接触范围,就是泄密。
此次官方定性周永康“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令外界十分惊诧,尤其令海外舆论格外关注。“泄露国家机密罪”以往更多被用于非官方人士,而此次用于指控一位正国级官员、国家领导人,的确非同小可。
作为中共前政法委书记、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了解并掌握大量党和国家最高核心机密,其中包括人事机密和经济机密。“罪状”所指“泄密”细节,可能包括周永康未经组织批准将十八大人事机密告知朋党,并据此另行布局自己的人事安排。此外,还可能包括向身边人泄露经济机密以谋取巨额利益。
另有外界舆论猜测,周永康可能涉嫌将2012年王立军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馆的消息告知薄熙来。
更耸动的消息还包括,英国广播公司引述《星期日泰晤士报》的报道称,西方外交界人士透露,“周永康经常与外国情报机关首脑见面,不过这样的会晤从来不公开宣布。这些会谈的话题包括中国在反恐战争中的合作、交换在阿富汗的流亡维吾尔激进人士情报、朝鲜核计划和伊朗原子能研究等”。报道还认为,周永康泄露的党和国家机密都是西方外交界人士很热衷知道的内容。
文章还有披露周永康大搞帮派,团伙,严重干扰人事部署,周永康不仅多次违反组织纪律,拉拢一批,排挤一批,而且非常顽固,不按其意见办就实行打击报复。有说法称,原公安部部长、中央政法委副书记M,在人事问题上坚持按原则办事,不搞“山头”、“帮派”那一套,令周永康觉得“很不顺手”,“很多事办不成”。不过这一信息的真伪尚待未来官方公布周案细节时印证。
周永康屡次违反中共组织纪律的行为在中共十八大之前膨胀到极致,甚至已不满足于对地方或系统人事部署的操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年龄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和“七上八下”(即在任常委年满68周岁退休,67岁以下的政治局委员仍可晋升常委)的退休制度,时年69岁的在任常委周永康理应退休。他却拉帮结派,密谋操控,试图继续留任,甚至企图升任全国人大委员长,当某些势力的后台老板。与此同时,周永康还竭尽全力继续四处安插亲信,在党内引起极大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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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长平:浦志强案的阴影

众多律师、法律学者和媒体人在网络上为浦志强庆祝生日,进行了一次中国式的集体抗议。时评人长平认为,此案是打压律师权利及言论自由的一个极端。
(德国之声中文网)1月11日,浦志强在拘押中度过了他的五十岁生日。没有人知道,这位喜欢发表感言的知名律师心情怎样,但是众多律师、法律学者和媒体人在网络上祝他生日快乐。仅其中一条微博,就达2300余次转发、500条评论。事实上,这是一次中国式的集体抗议。
一些知名律师和法律学者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对当局打压维权律师的愤怒。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写道:”一边平反冤案,一边制造更多冤案,愚蠢堕落,莫此为甚!”这让人想到,这位勇敢正直的学者2011年为李庄案写下的悲愤文章。在那篇题为《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的公开信中,他抨击了薄熙来在重庆进行的”唱红打黑”运动及打压律师案,并对重庆法学界一些学者表示失望,认为”面对干预司法独立、违反法律程序、损害公民权利与自由的行为,学术界需要作出清晰而坚定的批评和抵制”。
北京律师李庄为被控”黑社会”的当事人辩护,却被重庆当局抓捕起诉并判刑,震惊全国法律界。薄熙来倒台,众多律师及法律学者拍手称快。没有想到的是,习近平上台之后,维权律师及媒体的日子更不好过。今天的浦志强案,无论从打压的级别,还是罪名的荒唐,都远远超过李庄案。能言善辩的浦志强,当年为谭作人、艾未未慷慨辩护,名满天下,如今却因言获罪,困居囚室。尤其令人忧虑的是,他的辩护律师屈振红也被借故拘捕。几个月后,学者郭玉闪被拘押,他的律师夏霖也被借故拘捕。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想象还有谁敢写公开抗议信,在微博上借祝贺生日表达不满,已经非常勇敢。
浦志强案也是一起极为典型的打压言论案。逮捕令所列出的四项涉嫌罪名中,寻衅滋事罪、煽动民族仇恨罪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均仅仅依据他在新浪微博发布的30余条微博。另外一项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指的是他和财经、南方周末、新京报等媒体合作做的一些调查,也是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问题。
如今中国的政治犯几乎都是因言获罪。他们没有机会做超出言论之外的任何事情,比如建立组织、筹集钱款、发起行动等等。远远不到那一步,仅仅发表一些观点,写出一些文章,甚至发几条微博,当局就以重刑侍候。但是,以四项罪名(其中两项重罪)来惩罚一位好发感慨的律师,前所未有地荒唐。
知名律师陈有西说:”即使站在官方的立场,我也要说句实在话:抓浦志强,你们确实抓错了。一线策划者,是在帮倒忙。尽快放人吧。”不知道是观点还是策略,这句话隐藏的意思是,高层领导人未必想要这样,都是一线办事人员胡作非为。这太低估了中共掌权者的控制能力,尤其是雷厉风行”打老虎”的习近平的铁腕风格。他当然不必了解每一个案件的细节,但是下面办事人员的最大本领还是不制造冤案,而是精确地揣摩领导的意图。
倘若浦志强被控罪名成立,它在中国法律界及舆论界投下的阴影,将会十分长久。
© Xiao Qiang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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