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鳥電子通訊 (2011 年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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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1, 2011, 3:38:44 AM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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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鳥電子通訊 (2011 1 )

 

1            工作報告

 

1.1   1月份33聚會 ── 意想不到的謬誤???性工作者如何理解安全性行為 (126)

 

究竟口交會否傳染性病?為什麼用了安全套也可以出事?身體好就代表沒有性病?相信大部份姊妹都曾有過以上的疑問,但又有多少人真的知道答案?

 

 

因此,在126下午,青鳥邀請了診所的方醫生為姊姊們一一解答以上疑團,並指出姊妹們需要注意和避免的高風險行為,大概節錄為以下幾點:

 

1.    大部份性病病菌都可經身體體液、黏液和血液傳染,因此除了陰道性交之外,口交、肛交、口爆和顏射都有機會傳染性病。

2.    廣告上聲稱漱口水可殺滅99.9%細菌,但漱口水其實只能殺死普通病菌,並不能殺死性病病菌或真菌,因此口交後用漱口水不能預防性病。

3.    大部份性病初期都沒有明顯病徵,因此即使身體沒有不適,或客人樣貌端正,都不等如沒有感染性病。

4.    經期時、安全期進行不安全性交,或服用事後避免丸和子宮環,都只可以避孕,但不能阻隔性病病菌。

5.    不論厚薄和味道,只要使用有品質保證的安全套,且肛交、口交和陰道性交分別換上新的安全套,都能阻隔大部份的性病病菌。

6.    陰道灌洗有機會清走原本替陰道提供保護的益菌,亦有機會把大腸桿菌或肛門附近的病菌帶進尿道,引致發炎,因此醫生不建議進行太多的陰道灌洗;另外,滴露消毒藥水性質強,不適宜用來清潔陰道。

 

聚會後,姊妹們都對安全性行為有了更深的認識,希望大家都可以擁有健康的身體!

 

1.2   香港愛滋病建議策略起草之社區持份者諮詢會議 (126)

 

青鳥同事及朋輩輔導員共四人於126出席了「就二零一二至二零一六年香港愛滋病建議策略起草之社區持份者諮詢會議」中女性性工作者討論環節,就社群當前的需要、五年後的願景及期盼,以及建議保留及新增的策略作出討論。

 

與會人士最後列出共11項建議其就此作出優先次序排列,當中包括:改善社會衛生科服務及改變收費政策;以正面及開放的態度、利用多媒體進行普及的愛滋病教育;消除歧見及污名、進行跨部門協作;性工作非刑事化;及取消以安全套為呈堂證供等多項。

 

諮詢會議報告之初稿將供與會者評論,整理後會交予香港愛滋病顧問局。

 

2            活動預告

 

2.1   2月份33聚會 ── 新春兔年燒烤樂 ( 219)

 

兔年快來臨啦喇!今年,青鳥將會與姊姊們走向郊外,在大自然中享受燒烤樂趣!

 

日期:2011219 (星期六)

時間:上午10時至下午5

地點:元朗大棠荔枝園 (集合地點:油麻地咸美頓街旁公園)

費用:70 (大小同價,已包括交通費和三小時任食燒烤)

 

如有查詢或報名,歡迎致電青鳥熱線 2770 1002

 

3      青鳥睇報紙

 

嫖客食「霸王早餐」囚四周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10113/00176_017.html?pubdate=20110113

東方日報

20110113()

 

三十七歲離婚漢晨早到西環「食早餐」,光顧「一樓一」尋求慰藉,惟在十分鐘內極速完事後,未有支付三百元肉金即逃之夭夭,正當他自以為成功吃到「霸王餐」 之際,卻不慎遺下了確鑿的證據,就是一個載有其精液的安全套,警方就是憑着安全套上的DNA,將有吃「霸王餐」前科的離婚漢繩之於法,被告昨在東區法院被 判監四星期。

 

被告陳琼海,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由於他有干犯同類案件的前科,裁判官判他即時監禁並下令他要賠償女事主三百元。控罪指他於九年五月十日,在皇后大道西一單位內,訛稱會支付肉金,以取得一名女子的性服務。

 

極速完事逃脫 精液成罪證

 

案情指,事發當日早上七時二十分,被告到上址向女事主要求性服務,雙方同意肉金三百元。惟十分鐘後,被告一完事即奪門而出。大清早慘遭吃霸王餐的女事主報警求助,警方檢走一個用過的安全套,交政府化驗所提取DNA,經核對後證實屬被告所有。被告於去年九月被捕,雖然他在警誡下拒 絕回答警方任何問題,但警方從被告口腔內採集的DNA樣本,跟安全套上的脗合,成為有力證據。求情時律師指被告已離婚,有糖尿及肝病等長期病患,他並沒有工作,現時靠每月領取四千多元的綜援金過活。律師強調被告認罪顯示他有悔意,而且他十分樂意對女事主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ESCC 156/2011

 

感言:這宗案件正正警告那些專門針對性工作者犯案的歹徒,法律是公正的,任何犯罪行為絕不會逃過法律制裁。

 

 

AFRO’s website: www.afro.org.hk

Email: af...@afro.org.hk

Tel: (852) 27701065

Fax: (852) 277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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