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鳥電子通訊 (2011年3月)
1 性工作者業界消息
最近,劫匪犯案目標多轉移至價值不菲的智能手機,例如iphone。他們大多數趁姊妹在洗手間、沒有防備時下手。在此呼籲姊妹們,財不可露眼,切勿將財物放在顯眼和其他人可輕易接近和拿取的地方。
另外,有姊妹表示最近有人在工作場所內向她們以低價兜售iphone 4 電話,但買後卻發現除通話功能外,其他功能一概不能使用,才知道買入假電話。青鳥奉勸姊妹,無論真假與否,不要購入來歷不明的商品,除了品質沒有保證外,亦不知道貨物來源 (例如不知是否偷竊得來的貨品),以免得不償失!
2 工作報告
2.1 第四屆香港性文化節2011 ( 3月13日)
今屆的性文化節已於3月13日,在香港兆基創意書院舉行。雖然展出的地點沒有比以往在遮打道方便,但當天來的都是有心人。
我們的實習同學Magic及Megan合作設計了一個給公眾人士投票的展板,讓公眾人士可參與其中,內容則環繞假如鄰居是一位性工作者,大家對待她們會否不同。在這個投票過程中,公眾普遍都覺得性工作者與其他人一樣,有選擇工作的自由,如她們遇到罪案發生,都願意伸出援手。但亦有小部份人士覺得,她們可有更好的選擇,例如清潔,甚至可以申請綜援,不需要出賣身體作賤自己。
藉著今次的展覽活動,我們得悉香港甚至部份來自內地的人士,都會尊重性工作者選擇的工作的權利,是我們開心看到的。

2.2 3月份3點3聚會──識多一點點:法律篇 (3月28日)
3月份的3點3聚會,我們請了方氏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及郭小姐前來為性工作者解答一些法律知識及程序。其中提到 :
- 如被捕後,在法庭審訊前,應保持緘默,會比較保障自己。
- 一般來說,如屬第一次被定罪,一些判刑較輕 (監禁不超過3個月或罰款1萬元) 的犯罪記錄 (俗稱案底) ,經過3年時間而未再在香港被定罪,之後便可對外聲稱沒有犯罪記錄。
希望姊妹在講座後,對自己應有的權利和其他法律程序有更深認識!
3 活動預告
3.1 4月份3點3聚會 (4月27日)
青鳥天地已經成立了一周年,為了與新舊會員聚首一堂,我們會於4月27日舉行慶祝活動,希望可以集合大家,互相認識和文流。
4 青鳥睇報紙
鳳姐攬腳擒霸王嫖客
2011年03月31日
【本報訊】一名嫖客疑食「霸王餐」,昨在油麻地光顧一樓一鳳後拒付肉金,鳳姐不甘損失與嫖客拉扯時被毆傷,其間鳳姐仆倒地上仍攬着嫖客雙腳不放,呼救聲驚動隔鄰「姊妹」發揮互助精神,合力將霸王嫖客擒獲送警究治。
被捕男子姓周( 31歲),警方以涉嫌襲擊及以欺騙手段獲取服務罪名將他拘捕;遇襲鳳姐姓吳( 38歲),藝名「沙沙」。現場為油麻地佐敦道 21號福樂大廈,大廈內鳳樓林立,其中一個單位間了四個房間,每個房間均有鳳姐駐場,門外並裝有閉路電視。
據鄰居「姊妹」梓琪稱,昨晨 10時左右,她熟睡期間曾有人按門鐘,因她太疲倦沒有應門,估計該客人轉為光顧沙沙,梓琪慶幸逃過一劫,否則被毆傷的可能是她。
現場消息指,該名姓周嫖客進入沙沙房間後,雙方商議好肉金並進行性交易。但完事後,周對沙沙的服務表示不滿意,不肯支付肉金,沙沙當然不允,兩人發生爭吵。周堅持拒付肉金並企圖離開,沙沙阻止他離去,兩人互相拉扯糾纏。
梓琪表示,她於睡夢中被驚醒,聽到沙沙與一名男子爭吵,開門查看發現兩人在走廊上糾纏,沙沙跌落地上,但仍攬着男子的腳不放,並高聲叫罵:「做完唔畀錢……」該男子企圖甩開其手,沙沙拚命扯着不放。
沙沙又高叫:「 YoYo(另一姊妹)快啲幫手報警!」 YoYo聞聲並在閉路電視看到沙沙在走廊上與一名男子糾纏,隨即報警。衝鋒隊警員趕至,將該名疑食「霸王餐」的嫖客拘捕,沙沙頭部及頸受傷,需送院治理。
梓琪說,該處鳳樓的姊妹流動性很大,並非每個人均認識,但彼此都會互相照應,見到對方有事故發生,一定會立即報警。
感言:
幸好鄰房姊妹出手相助,否則壞人便會逃之夭夭,得不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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