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moko的若干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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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gh

unread,
Aug 25, 2007, 7:06:30 PM8/25/07
to UbiSunrise Technical Community
大家好:
上次讨论的结果是jserv建议新开版面讨论这个问题,而前几天我回家了,刚刚赶回来,就发此mail重新开始讨论。 :)
我关于openmoko的问题很简单,这个没有涉及到opensource与non-copensource的优劣问题,我自己就是围绕Linux来作
embedded&real-time OS的,因此我并不认为不能用opensource,我的问题是想知道如何才能让opensource的东西在市场上跟走俏
比如openmoko。
我在04年的时候就发现有台湾的厂商做的红外线监控仪器(跟现在的那种video monitor差不多,不同的它使用红外监测)就用了Linux,但是那个东西不
像neo1973,它没有任何内部的说明手册,只有一个使用manual,告诉你如何用,如何起动,如何设置IP,如何观察video,所有的一切工作都是通过
webpage完成的。当时之所以知道它是Linux的OS,是因为我想知道这个东西到底起动了那些service,就用nmap去查看,发现它使用了Linux。
对于mobilephone一类的东西而言,他们都是有保修期的(不知道台湾那边的mobilephone有没有保修期,大陆是有的)。比如我买了Nokia,我使
用的时候发现出了问题,Nokia会有专门指定的厂家修理,但是Nokia使用的sybian是闭源的,因此一般的问题不会很严重(一般用户不可能去修改
symbian系统,即使自己会修改,出厂的成品手机也没有接口供用户修改)。但是如果是1997,一些Linux爱好者就会去修改openmoko,一旦修改错
误,起不来了,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厂家会怎么处理。
一般而言,我觉得有这么几种情况,1)仅仅开启作为mobilephone的一些必要功能,其它的功能一概关闭,也就是是说尽量让普通用户不要去修改neo1977
上面的系统本身,当然如果是development board,另当别论。2)可以发表一项声明,如果因为用户自己试图修改neo1997的系统,而导致系统不能
起动的责任在于用户,不在于厂家。
我的问题就是作为neo1997的厂家,openmoko的发起者,FIC采取什么策略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一个问题是,在jserv的blog上面,有个关于TelecomFreedom_Security的presentation,里面讲到目前很多的
mobilephone功能都被电信厂商禁止了,而openmoko可以不受电信厂商约束,直接将手机卖给用户。但是现实生活中,如果买到了neo1973,我们还
是需要使用电信厂商提供的服务,那不是还受他们约束吗?

程广辉

jserv

unread,
Aug 25, 2007, 4:51:04 PM8/25/07
to UbiSunrise Technical Community
On 8月26日, 上午7時06分, chenggh <chengg...@st.lzu.edu.cn> wrote:
> 大家好:
> 上次讨论的结果是jserv建议新开版面讨论这个问题,而前几天我回家了,刚刚赶回来,就发此mail重新开始讨论。 :)

廣輝兄,您好

> 我关于openmoko的问题很简单,这个没有涉及到opensource与non-copensource的优劣问题,我自己就是围绕Linux来作
> embedded&real-time OS的,因此我并不认为不能用opensource,我的问题是想知道如何才能让opensource的东西在市场上跟走俏
> 比如openmoko。

基於同樣的背景 (embedded & RT),小弟試著回覆您的提問。

> 对于mobilephone一类的东西而言,他们都是有保修期的(不知道台湾那边的mobilephone有没有保修期,大陆是有的)。比如我买了Nokia,我使
> 用的时候发现出了问题,Nokia会有专门指定的厂家修理,但是Nokia使用的sybian是闭源的,因此一般的问题不会很严重(一般用户不可能去修改
> symbian系统,即使自己会修改,出厂的成品手机也没有接口供用户修改)。但是如果是1997,一些Linux爱好者就会去修改openmoko,一旦修改错
> 误,起不来了,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厂家会怎么处理。

絕大多數的 open source license 都有類似 "there is no warranty for this free
software" (語出 GNU GPL v2) 的聲明,而關於通訊類型的產品 (有 FCC 認證者),皆會伴隨所謂的 EULA (End
User License Agreement)。

openmoko 的 mass-production (Phase II) 也不例外,只是仍讓 hacker 可自由修改,但這主要是
application processor 的上軟體建設的部份,需要注意的是,涉及 RF/Baseband 的處理,生產者有必要予以封裝與保
護,方符合法令。

> 一般而言,我觉得有这么几种情况,1)仅仅开启作为mobilephone的一些必要功能,其它的功能一概关闭,也就是是说尽量让普通用户不要去修改neo1977
> 上面的系统本身,当然如果是development board,另当别论。2)可以发表一项声明,如果因为用户自己试图修改neo1997的系统,而导致系统不能
> 起动的责任在于用户,不在于厂家。
> 我的问题就是作为neo1997的厂家,openmoko的发起者,FIC采取什么策略来解决这个问题。

保守的回覆即是請參考最終的 openmoko mass-production 的聲明,其實概念與既有的商業 Linux
distribution vendor 沒有太大的差異。

當然,未來的變化是很難預測的,我們僅能確保通訊設備的自由化,在顧及現實面的考量下。

> 最后一个问题是,在jserv的blog上面,有个关于TelecomFreedom_Security的presentation,里面讲到目前很多的
> mobilephone功能都被电信厂商禁止了,而openmoko可以不受电信厂商约束,直接将手机卖给用户。但是现实生活中,如果买到了neo1973,我们还
> 是需要使用电信厂商提供的服务,那不是还受他们约束吗?

如果您注意看 slides,所謂的「限制」,其實多半來自電信業者對設備製造者 (ODM/OEM) 的要求,也就是先天上就將設備的某功能予以關閉
或加諸限制。Neo1973 (泛指其家族) 的硬體與軟體是依循 GSM 標準而設計,經由世界上眾多 hacker 改善其完整性與相容性,就「設
備」本身來說,幾乎沒有太大的限制 (除了 baseband & modem)。

希望有解決您的疑惑。

Best Regards,
-jserv

chenggh

unread,
Aug 26, 2007, 3:49:19 AM8/26/07
to Ubi-S...@googlegroups.com
> �大多�的 open source license 都有�似 "there is no warranty for this free
> software" (�出 GNU GPL v2) 的�明,而�於通��型的�品 (有 FCC ��者),皆�伴�所�的 EULA (End
> User License Agreement)。
>
> openmoko 的 mass-production (Phase II) 也不例外,只是仍� hacker 可自由修改,但�主要是
> application processor 的上��建�的部份,需要注意的是,涉及 RF/Baseband 的�理,生�者有必要予以封��保
> �,方符合法令。
谢谢jserv,您已经解决了我关于openmoko的疑惑。但是因此又有一个问题,请问作为openmoko,是如何实现仅仅让用户修改application部
分,但是关于bootloader,kernel,RF等部分则保护起来,不让修改呢?
谢谢jserv。
程广辉

jserv

unread,
Aug 25, 2007, 10:26:57 PM8/25/07
to UbiSunrise Technical Community
On 8月26日, 下午3時49分, chenggh <chengg...@st.lzu.edu.cn> wrote:
[...]
hi,

I am sorry that I can't distinguish from any text in your reply.
Could you check the propoer encoding or make sure if you're under
UTF-8 encoding? Thanks!

-jse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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