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認捐讓別人光明,功德無量。
一年認捐費用每一盞路燈一千元整
如欲認捐者請恰各里里幹事或里辦公處
認捐費用可依所得稅法規定列舉扣除所得稅
主辦單位:頭城鎮公所
----------------------------------------------------------------------------------------------
啊咧,這個訊息有點模糊,真想請鎮公所相關單位說明「政策構想」。
(若構想明確,配套措施完整,這樣的交流其實有助公共事務推行)
居民我對此也有一些想法,等晚點有空再來說說。但大致仍是對此公告頗多疑惑。
其實,這話題到目前為止我也還不知要反應什麼,有些疑惑只是大腦反射。
但真的好奇,一般人看到這樣的訊息會有什麼想法?
morden 提到統籌分配款的不公導致地方經費不足,但是預算的編列為何會選擇路燈作為缺口?
是因為某些照明可有可無?
真好奇是否有所謂的全鎮路燈地圖?與路燈存在數量與必要性普查?
或者僅是地方民代或者基層(村里長) 的政績功勳?
我見過有些路燈充其量僅是照亮某些人家的私人院落,只因該戶人家有門道、有人脈...
部分公共環境的照明更是浮濫裝設,例如烏石港停車場。
我認為路燈至少得分必要等級,即便最後因經費不足而選擇滅燈也應該要有所依據。
有沒有人有其他解決方案,就當是 FANCY 也沒關係。
有一些資料與想法暫時丟在這裡 http://themissing.schtuff.com/street_light
我也希望這裡的討論慢慢可以將重點累積至網頁(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Toucheng/web )。
該網頁有點像共同書寫的 wiki, 只要是討論成員都可以加以修改整理。
On 3月30日, 上午1時22分, "gava" <gava...@gmail.com> wrote:
> 這裡http://groups.google.com/group/Toucheng/browse_thread/thread/20b06929...
> 有相關留言。
> 避免將來搜尋麻煩,我將討論拉過來這邊...
>
> 其實,這話題到目前為止我也還不知要反應什麼,有些疑惑只是大腦反射。
> 但真的好奇,一般人看到這樣的訊息會有什麼想法?
>
> morden 提到統籌分配款的不公導致地方經費不足,但是預算的編列為何會選擇路燈作為缺口?
> 是因為某些照明可有可無?
> 真好奇是否有所謂的全鎮路燈地圖?與路燈存在數量與必要性普查?
> 或者僅是地方民代或者基層(村里長) 的政績功勳?
> 我見過有些路燈充其量僅是照亮某些人家的私人院落,只因該戶人家有門道、有人脈...
> 部分公共環境的照明更是浮濫裝設,例如烏石港停車場。
>
> 我認為路燈至少得分必要等級,即便最後因經費不足而選擇滅燈也應該要有所依據。
> 有沒有人有其他解決方案,就當是 FANCY 也沒關係。
>
> 有一些資料與想法暫時丟在這裡http://themissing.schtuff.com/street_light
> 我也希望這裡的討論慢慢可以將重點累積至網頁(http://groups.google.com/group/Toucheng/web)。
> 該網頁有點像共同書寫的 wiki, 只要是討論成員都可以加以修改整理。
>
> On 3月21日, 下午5時33分, "gava" <gava...@gmail.com> wrote:
>
>
>
> > 之前上鎮公所留言時發現 2007.3.19 增加了一項不知道是「活動」還是「公告」:光明路燈認養。http://toucheng.e-land.gov.tw/activity/20070319/20070320-1.pdf
> > 裡頭聲明很簡短,如下:
> > ----------------------------------------------------------------------------------------------
> > 為鼓勵機關團體及地方人士參與地方建設,認捐光明路燈,讓鎮內路燈在黑夜永續大放光明,
> > 提升鎮內生活品質,行善積德,媲美廟宇內點光明燈。
> > 認捐者芳名,本所將貼示於指定燈桿上,以表彰認捐者熱心公益之嘉行。
>
> > 路燈認捐讓別人光明,功德無量。
>
> > 一年認捐費用每一盞路燈一千元整
> > 如欲認捐者請恰各里里幹事或里辦公處
> > 認捐費用可依所得稅法規定列舉扣除所得稅
>
> > 主辦單位:頭城鎮公所
> > -----------------------------------------------------------------------------------------------
> > 啊咧,這個訊息有點模糊,真想請鎮公所相關單位說明「政策構想」。
> > (若構想明確,配套措施完整,這樣的交流其實有助公共事務推行)
>
> > 居民我對此也有一些想法,等晚點有空再來說說。但大致仍是對此公告頗多疑惑。- 隱藏被引用文字 -
>
> - 顯示被引用文字 -
說得好。我個人就是希望由各個向度基本面的了解來學習認識一個問題。
那個網站很棒,但一直都頗讓我卻步。
這下子有個實體案件可來回對照,對深奧且不太人性的律法文字也就慢慢消化了 =.=
地方制度法很精采。不過,俺午餐的熱量也完全消耗光了...
話說回來!正當「應然」面,所規範的分配款落在鄉鎮市僅僅百分十幾時,再透過全國鄉鎮市去分這塊「小餅乾」(突然讓我想到分鹹光餅*^^*),那真的是
有限資源作無限事。也經常的會有補助金挪用的問題。有些窮的鄉鎮是連員工薪水都發不出,所以挪用其他經費反而成為不得已措施。頭城部份我不是很了解,不
過宜蘭縣政府倒是經常出現財政危機。
至於「實然」面,既然有限經費,但是否仍予以浪費。或許只有透過詳知內情的朋友,才能給出一個答案。公共場所的路燈設置是有其必要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犯
罪預防的考量),至於gava大你所說的公物私用的狀況,我則是贊同你的看法。只不過再這種過度講求「非理性」的人情世故下,有力人士不單是路燈比別人
「光明」,說不定連監視器的「電眼」安全措施硬是比別人來的完善。(以我先前住的地方,里長伯可是門前透過路燈照射的『容光煥發』,公有監視器好幾支守
護著住家兼辦公處的安全)。至於先前我家那條巷,還真是黯淡無光「亮度」薄弱得很,監視器一支通一百多公尺巷子。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