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的文物管理又上了新聞,前幾年有火鍋店使用「元世祖出獵圖」事件(
http://goo.gl/8XPDR)、後來有郝明義砲轟故宮授權程序和授權費事件,最近則是發生不久的龍藏經監守自盜風波;所有這些事件,媒體關注的焦點都是故宮的國寶有沒有被利用,被賤賣,權益有無受損。
唯獨另一個可能更重要的核心議題,卻少人聞問,那就是故宮收藏的國寶,到底是誰的?是故宮的搖錢樹,還是全民的公共財?
故宮是文物的保管、典藏單位,保管不是擁有,誰擁有呢?當然是全國國民共同擁有了。文物除了實體的物權,還有非實體的著作權,著作權是誰的呢?依照中華民國著作權法,故宮文物的著作權,可以說百分之百都已經過了著作權保護期限,全部都變成公共財了。
公共財是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你愛怎麼用就怎麼用,沒有人能管你。好,現在有人能告訴我,他對故宮藏品的著作權部分,可以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嗎?
當然沒有。
因為唯一能近距離接觸真跡的只有故宮的工作人員。你如果無法接近真跡,你如何取得可供著作權利用的「著作」呢?
故宮的答案是,我們有影像授權辦法。我們拍了文物的高解析照片,我們做成圖檔,可以授權給任何要做商業或非商業利用的人。文物是國家的,著作權是公共財,數位典藏國家型計畫的預算是國家預算,換句話說,這些全是人民的血汗錢,但是做出來的東西, 國民要用還要再收錢 ,而收的錢給誰?人民能監督嗎?這是第一個問題。
故宮文物不只有文創產業、努力賺錢的一面,也有闡揚(依照故宮組織法)和發揚(依照文資法)的一面,深宮大院內,索價一百八十八萬元的珍貴複製品,不可能達成發揚文化的功能,在民國一百年的今天,我們依然無法以一個國民的身分親近那些偉大的、原來屬於帝王的寶藏,這真是中華「民國」的恥辱。
國寶不能任意露面,從典藏保管的角度看是必要的,但數位典藏的成果,原來不就是要讓國民可以親近欣賞的嗎?我們有辦法在線上欣賞嗎?有辦法在線上學習嗎?這些數位成果能不能開放,分享給全民呢?
這幾年故宮熱鬧了,參觀者擠爆了,營收創新高了,然而國民對中華傳統文化的欣賞和感懷,有一分一毫的提升嗎?故宮身為文物典藏的龍頭,有沒有盡到闡揚促進的責任呢?這是第二個問題。
故宮國寶是創造營收的搖錢樹,這是好事,故宮這幾年做得非常成功,這是應該肯定的;但故宮國寶也是人民共有的文化遺產,故宮應當釋出更多在線的資源,更多免費的授權,協助國民轉製、改編、衍生創作,不要把所有授權都視為商業營利,都要從中賺取文創的財富。
讓學者寫一本文化導讀的專書,分析書畫裡的文化神采,讓部落客能在文章裡引用王羲之的真跡,讓老師能在授課之餘,引證故宮文物做為補充教材,故宮應該把國寶推送到國民眼前,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做出像 Google 一樣好用的搜尋引擎(何不讓Google代勞呢?Google一定非常樂意把故宮的文獻圖像編入他們的搜尋索引裡)。
故宮可以對原寸、原樣複製設下授權關卡,那很合理,但對線上的分享,文章的合理引用,應當更大方,更有氣魄些(你就讓大家免費使用 1024*768 的大圖又如何?這個解析度連要印出三乘五的印刷圖都嫌解析度太低),那些願意引用的人,都是對傳統文化的致敬。讓每個線上發布文章的人都可以向傳統文化致敬,這不是故宮應該追求的目標嗎?
放出高解析大圖,加上好用的搜尋引擎,剩下的事情,國民會自動去完成。這是開放分享的真義。故宮要做到這些,才不愧是現代的守藏人。
按:故宮要做的事情,甚至可以簡單到只要出示圖片的聯結網址就好了,Google的爬蟲機器人會固定去抓取縮圖,放入檢索結果裡面。這樣你就等於開放了你願意開放的圖,根本不需要再做其他(難用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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