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張書來到史無前例的艱困期。
- 美國的電子書市場占有率正式衝破四分之一(見美國出版協會的統計);
- 亞馬遜不斷展現成為新一代出版人的趨向;
- 獨立作者的第一選擇開始從跟出版社簽約,轉為自助出版。
- 而美國紙張書的衰退,超過了電子書的成長(就是電書營業額無法彌補紙書的損失)
紙張書到底還能不能存在呢?繼續保有一個興盛的產業呢?有許多人援用電影、電視的前例說,廣播發明,沒有取代報紙;電視發明,沒有取代電影;因此電書發明,也不可能取代紙張。
不過這種類比有個麻煩,因為那些媒體傳遞的是非常不同的東西,如果我們要找書的媒體演變,比的應該是甲骨、竹簡、泥板、絹帛和捲軸,而不是電影、電視或廣播。
而回溯三千年的圖書發展史,我們發現的事情是,人類樂於拋棄無效率的硬體。
從甲骨到紙張,圖書經歷過許多不同的階段。甲骨時代,人類找到了可以大量記錄文字的載體,這種載體在三千年後仍然可以供考古、歷史學家研究當時的歷史。
不過甲骨有個麻煩,就是得動刀,一筆一畫都要刻出來,難怪甲骨文如此簡奧難懂了。竹簡為什麼能淘汰甲骨,原因很多,材料供應穩定,書寫效率提昇,以及編串為長篇的能力。
竹簡一改良,甲骨就消失了,這是圖書史上第一回的媒材革命。
第二回的媒材革命由絹帛和紙張擔綱。竹簡誠然好用,但還有個舊麻煩沒解決──體積太大。
戰國成語恭維人讀書很多叫做「學富五車」。一個人讀的書,足夠裝滿五台馬車那麼多。戰國馬車容積不大,算起來五台馬車能裝的書其實非常有限,文字量可能還不如現在一本厚一點的長篇小說。
所以絹帛和紙張第一次出現在舞台上的意義在於資訊密度。過去一輛馬車才能裝得下的訊息,現在用一卷書就完成了。資訊承載效率的提升可謂空前。
最早紙張保留竹簡的捲軸形式,後來形式上出現了創新,翻頁式的紙張書變成主流。這個改變不是材料革命,而是樣式變化。翻頁式圖書更適合商業印刷,所以複製效率提昇;更適合檢索,所以工具型的資訊可以用圖書的形式加入市場。
說起檢索,我們以為紙書是低科技,但隨便看一本字典,能夠讓你在三十秒內,從百萬字的內容裡找到一個特定的字,這種檢索效率老實說也是很了不起的。
在圖書發展史上,紙張書集合過去三千年所有媒材的優點:價格便宜,容易紀錄,資訊密度大,適合複製,容易檢索,因此獨占了圖書的主要形式超過千年。
而這一切優點都面臨電書的衝擊。
電子書除了前期硬體投資金額比較高以外(事實上以亞馬遜的降價速度,也高不了太多了),其他每一件事,都勝過紙張媒體非常多,而電書還有紙書無法提供的優勢,即時存取。
紙張書時代,如果有人跟你推薦一本書,你得親自到書店、到圖書館,去買、去借,萬一沒有庫藏,你就看不到那本書了。電書讓這些問題都消失,尤其現代電書機器特別強調隨時連網,坐捷運、等公車,任何時候你看到臉書有人推薦一本書,下一秒鐘你就可以連網直接下載。這使得電書的買書、藏書、讀書潛力,都大幅超越紙書。
圖書載體的演進史,是一連串使用者需求的不斷改良。而不是因為紙張是書本最後的天命。
有人說紙張是他喜歡書的主要原因。如果你因為紙而喜歡書,那麼只要是紙張做的書,你都要喜歡才對。進了圖書館,從哲學概論到化學工程,從相對論原理到追憶逝水年華,你都要歡喜讚嘆;翻開任何課本,你都不應該打瞌睡;在書店看見錯字連篇的寫真書,你也不應該生氣。這些都是紙,都是你喜歡的。
事實顯然不是如此。紙書裡面一樣有很多是你不喜歡、看不下去的。所以紙張不是你喜歡書的充份條件,內容才是。我們喜歡書不是因為書是紙張做的,而是因為書裡有某些獨特內容,能夠滿足我們的需求。
如果有新的材質能夠給我們更好的滿足,我們就會移情別戀。而我們拋棄紙張書的現實,遠在電書興盛之前就發生了。我們拋棄了紙百科擁抱網站,我們(幾乎)拋棄了紙字典擁抱字典程式,我們拋棄了紙地圖擁抱行車導航……
※ ※ ※
別再擔憂紙張是否能存續了,紙張留存在人類歷史上超過千年,對人類文明有深遠貢獻,對紙張的移情是人性的展現,但人性也告訴我們,人類更容易移情別戀。我們拋棄過甲骨、泥板、竹簡、絹帛、紙捲軸,未來會不會拋棄紙張書呢?那要看新媒材能不能更有效率地展現內容滿足使用者需求。
我們要關切的事情是「使用者需求」,而不是我要用什麼材料。材料是用來解決問題的。
貓按:關於使用者需求,請注意蘋果創辦人賈伯斯的話:
當年福特汽車創辦人亨利‧福特若是問他的顧客想要什麼,顧客會回答:『一匹跑得更快的馬。』若是我請教只用過計算機的顧客Mac電腦該長什麼樣子,他們絕對沒有辦法告訴我。
如果你覺得本文有價值,歡迎用郵件轉寄,分享給更多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