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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書為什麼應該放棄 DRM?「書渴望自由」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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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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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 2010, 3:42:03 AM
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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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書為什麼應該放棄 DRM?「書渴望自由」倡議
http://www.contnt.net/2010/11/ebook-wants-to-be-fr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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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書為什麼應該放棄 DRM?「書渴望自由」倡議
via
內容推進實驗室
by oc on 11/30/10
電子書應該自由。自由的意思不是免費,而是自由閱讀,自由處置。讓你買的電子書在任何機器、任何時間都可以打開、閱讀、轉移,不必被平台或機器挾持,鎖在一個又一個 DRM 系統底下無法脫身。
DRM(數位權利管理)的原始動機可能是好意,但 DRM 的結果卻是災難,應該是我們認真思考放棄 DRM 的時候了。
「書渴望自由」
紙張書時代,我們本來沒有 DRM,道理不難明白,因為紙書的複製成本很高,即使用最便宜的影印機,你自行複製的花費通常也超過直接買書。因為這個緣故紙書不需要 DRM,高門檻的複製成本已經建立了一道天然的防火牆,擋在讀者想要隨意複製書的念頭之前。就是這道牆讓專有複製權成為出版業生意模式的基礎。
而數位世界沒有這道牆,複製檔案幾乎不花錢,我們害怕電子書會毫無約束地大量複製,摧毀過去五百年出版業者費心經營的商業模式,於是我們在虛擬世界裡,重建起物質世界原來的那道牆
─
─
這是 DRM 為什麼會誕生的原因。儘管書已經從物質世界來到數位,我們仍然辛辛苦苦地維護著舊世界的規矩,和傳統。
本來像 EPUB 這樣開放式的電子書規格,可以容許電子書在不同平台和機器間自由流通交換,然而加上 DRM 之後,所有的開放性就喪失了。再開放的規格碰到 DRM 也會逆轉成封閉系統,因為 DRM 的加密、解密,目的就是要確保除了「生身父母」以外,沒有其他程式能破解。
這樣還有什麼意思呢?A家買的B家看不了,你永遠要記得某本書是在哪個平台買的,要不然你就得自始至終只在一家平台買書,一旦你發現某本書只有別家有售,你的苦惱就來了,每加入一家平台,你就多一組帳號密碼,多一個專用閱讀器,多耗費力氣記住哪本書要用哪個閱讀器打開。
你要借書出去,要等系統寫好借書功能(現在亞馬遜的借書功能是你借出的同時,你自己的閱讀權限會被關閉);你要轉送他人,得祈禱對方跟你在同一個系統;圖書館買了一份拷貝,同一時間只有一個人可以看,如果要給更多人看就得加買更多授權,連借一本書也要設定歸還時間;如果我當初買書的平台倒店,我的書還是我的嗎?……紙張書時代我們從來不用煩惱這些。
這個麻煩在音樂產業裡同樣發生過。在蘋果公司大獲成功的 iPod 音樂上市六年之後,蘋果創辦人
賈伯斯為此發表了公開信
,希望唱片公司放棄 DRM,他說:「想像一個世界,你可以用任何音響,播放你在任何商店購買的音樂,而你在任何商店銷售的音樂,也可以在所有音響裡播放。這顯然是對消費者最好的選擇。」
當年賈伯斯發表這封信,媒體多半覺得這個傢伙太天真,然而不到兩年時間,蘋果已經說服了唱片公司。現在你在 iTune 商城下載的歌曲,
全部都是卸除 DRM 保護的音樂
。
這是電子書應該自由的第一個理由,只有自由的書才是對讀者友善的書。
第二個理由
電子書應該自由的第二個理由是,它是電子書,是數位化的檔案,已經在數位的生態圈裡面,因此電子書應該善用數位世界的力量,而不是自我封鎖。什麼是數位世界的力量呢?
在數位世界,檔案複製的邊際成本趨近於零,偏偏我們花了所有力氣,要阻擋這件事。我們努力把紙張書的商業邏輯,原封搬到數位世界來。因為電子複製太便宜、太簡單、太進行在不知不覺間,所以我們要管制,我們要 DRM。
聰明嗎?
用紙張邏輯來思考確實很聰明,但我們已經來到數位世界了啊。善用數位世界的力量,才能讓產業在數位環境裡繁榮,電子書應該去利用數位、適應數位,而不是費心在新世界重建舊邏輯。新出版應該建立在以自由複製為基礎的商業模式裡才對。
想想音樂產業走過的路
讓我們想想過去十五年音樂產業發展的教訓。
一九九七年是傳統音樂產業的最高峰,那一年台灣音樂總產值是一二三.三億,此後就一路反轉,四年掉一半,在二○○一年剩下五七億,二○○五年剩下三二億,二○○九年剩下十四.三億。儘管最近這幾年的數字已經加上線上付費下載的營收,產值仍然一路下滑。
你覺得這個行業已經可以宣判死亡了嗎?答案剛好相反。音樂產業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新繁榮,不是因為蘋果在二○○一年推出轟動世界的 iPod 付費音樂下載,而是音樂產業重新定義了什麼叫做「音樂產值」。過去是賣CD唱片才是產值,iPod 問世之後線上下載也算在內,而現在呢,所有跟音樂相關的,包括演唱會、代言、周邊商品,全部都算。
過去演唱會是回饋歌迷,現在演唱會既是回饋,也是重要的營收獲利來源。二○○九年最誇張的例子,來自李宗盛、羅大佑等人合組的「縱貫線」樂團,他們一年世界巡迴演出五十二場,
總票房是新台幣四十三億元
,足足是同年全台灣付費音樂產值的三倍有餘。一個團,一年時間。
當然並不是所有歌手、樂團都能有這麼大的票房號召力,此外票房收入也不是由歌手所獨占,但正因為如此,音樂產業已經擴張到舞台、燈光、特效、編劇、現場調度、道具,甚至貨櫃運輸,養活的從業人口比之過往超過更多。
這樣的票房,基礎是什麼?當然,因為有龐大粉絲群。線上自由複製的音樂,使得歌手的粉絲群比過去更容易擴散,更容易累積。隨便在
YouTube
上面搜尋,你就會看到一些能夠傳唱的歌曲,點擊數動輒以百萬次起跳,這是數位世界自由擴散力量的證明。
當你的粉絲群數量龐大,你做任何事都會有力量。你可以號召行善,可以鼓勵公益,也可以透過精心安排的商業活動,讓粉絲熱情轉換為貨幣回報。總之,任何回報(無論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都要建立在粉絲群夠大的基礎上,沒有粉絲,沒有動能。自由的音樂正是推動這種變化的核心。
音樂產業花了十幾年才終於想通這件事,出版產業應該記取這件事,不要再走冤枉路。這也是「
書渴望自由
」的提議為什麼會誕生的原因。
「
書渴望自由
」並不是由反商情結驅動的,也跟網路上道德性的宣揚無關,可能剛好相反,這個提議的初衷是要尋找一種方法,讓電子書作者取得最大的(精神或物質)回報。
自由是對商業模式想像力的解放
好吧,也許我們可以承認 DRM 有壞處,可是 DRM 畢竟保障了作品的銷售利益不是嗎?我們會擔心解除了 DRM 就等於是鼓勵盜版,而鼓勵盜版等於是自斷財源。這該怎麼辦呢?
解除 DRM 就只是解除而已,你仍然可以定價銷售,正常流通。這個世界上有無數的讀者樂於付費購買,即使網路上到處抓得到盜版連結也一樣(iTune 商店就是證明)。業界以放棄 DRM 知名的 O'Reilly 創辦人 Tim O'Reilly 曾說:「
盜版是對知名作家的累進稅
」。
盜版只會發生在知名作品上,「如果你沒名,你的書不管有沒有保護都不會有人想盜版;如果你非常有名(像丹布朗),你的書不管有沒有保護都會有一堆盜版。沒名的希望有人盜版,有名的希望不要有盜版,可惜他們的願望都不會實現。」這是我去年的文字(見:
建立以自由複製為動力的數位出版產業
)。放棄 DRM 並不會讓付費交易消失。
更有趣一點,我們不應該只是把盜版視為不得已的成本,我們應該直接把商業模式建立在盜版的基礎上。讓盜版成為銷售的動力,盜版越多,銷售越好。我在說夢話嗎?也許。讓我們來做個夢好了:想像一下,有一本電子書,每一章後面都接著一頁這樣的呼籲:
親愛的朋友:如果你覺得這本書很棒,讀了有收穫,何不給作者一點鼓勵呢?請按底下這個按鈕,支持他繼續寫出更多精彩的作品:
底下放一個「我要贊助作者100元」的贊助按鈕,引導到付款頁面(台灣已經有一些線上金流服務可以支持你做這樣的實驗,你完全不用會寫程式就可以完成)。
你猜會有多少比例的讀者,願意按下那個贊助按鈕呢?當然我相信大部分讀者即使覺得讀了很棒,也不會費心去按按鈕,但總有一個比例,讀者會覺得平白讀到這麼精彩的書,受之有愧,終於忍不住按下按鈕以緩和內心的虧欠感。假設這個比例恆定,用簡單的數學就可以得到結論:越多的盜版將會帶來越多的收益。
這個建立在以「盜版」為動力的商業模式,有個有趣的延伸效果,因為讀者看完書才決定要不要贊助,所以這是一個鼓勵紮實內容的商業模式。你要真有料,才適合採用這種方式發行;而如果你真有料,讀者會給你更高比例的回報。這將是一個好作品會取得好回報的正向循環。
除了把盜版轉化為銷售動力,還有沒有其他可能性呢?把贊助改為廣告行不行?把贊助改為「先看書,滿意再付款」方案呢?我覺得這裡有無窮的可能性。對整個出版產業而言,DRM 不是道德的不足,而是想像力的匱乏。我們應該現在就開始想,放棄 DRM 可以實行的商業模式,不要像音樂產業那樣多走了許多年的冤枉路。
更何況有許多作者並不真的介意金錢回收,他們更關切自己倒底爭取了多少讀者,我們如果看一下眾多線上自助出版平台(包括亞馬遜的),就會發現許多新手作者把自己的作品標價為零元。為什麼?因為他們需要讀者,遠勝於需要立刻實現的收益。
從爭取讀者的角度看,DRM 是對作者利益的阻礙,而不是保障。放棄 DRM 反而讓我們找到爭取讀者(因此最後也爭取到回報)的各種可能。
結論
讓我們重新思考 DRM 的問題吧。DRM 拘束了我們的想像力,破壞了我們接觸更多讀者的可能,讓讀者的使用體驗變糟,而且造就了獨家壟斷的大公司。你一旦沒有整套備齊的整體解決方案,你就沒辦法參加這個行業,最後只剩下市場巨人控制的電子書交易平台。這個景象已經在美國發生了,放棄 DRM 是我們唯一的機會,避免市場被擁有龐大資源與技術的公司所寡占。
放棄 DRM 還有更積極的價值,不只讓書自由,也讓我們的想像力重獲自由,讓我們思考更多連結內容和讀者的可能,只有內容爭取到更多讀者,並且讓讀者滿意,整個產業才可能成熟、成長。現在憑藉市場地位,人工壟斷的 DRM 系統,無法做到這件事。該是我們行動的時候了。
如果你願意支持這個「
書渴望自由
」的提議,請轉寄這篇文章給你的作者、編輯、出版同行、平台業者、政府部門,我們可以共同努力,推動新世界誕生。
※ ※ ※
後記:「
書渴望自由
」將成為本站長期推動的計畫,我會隨時更新相關資訊、發展和技術細節。如果你對這個題目也感興趣,請記得訂閱本站最新消息。
「
書渴望自由
」是一個倡議名稱,我沒有註冊,任何電子書或銷售平台都可以自由取用,唯一的條件是,你的書不能有任何 DRM 管制(你可以定價,可以銷售,可以做任何事,除了使用 DRM。當然你要亂用我也沒奈何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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