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國 界 記 者 : 雅 虎 可 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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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7, 2005, 4:11:30 PM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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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daily 2005 09 08

無 國 界 記 者 : 雅 虎 可 恥


內 地 記 者 師 濤 被 控 洩 密 案 有 驚 人 發 展 : 國
際 記 者 組 織 「 無 國 界 記 者 」 指 控 , 國 際 互
聯 網 公 司 雅 虎 在 本 港 的 分 公 司 助 紂 為 虐 ,
協 助 中 國 政 府 搜 集 師 濤 的 「 罪 證 」 , 向 中
國 國 安 部 門 提 供 師 濤 的 個 人 上 網 資 料 , 令
當 局 知 悉 一 封 被 指 含 有 國 家 機 密 的 電 子 郵
件 是 由 師 濤 發 出 的 。


今 年 三 十 七 歲 的 師 濤 , 曾 任 湖 南 《 當 代 商
報 》 編 輯 。 去 年 「 六 四 」 十 五 周 年 前 夕 ,
他 將 中 共 中 央 有 關 要 求 嚴 防 紀 念 「 六 四 」
活 動 的 文 件 摘 要 , 發 到 海 外 一 個 中 文 論 壇
上 。 當 局 因 此 指 控 他 非 法 向 外 國 人 提 供 國
家 機 密 , 至 今 年 四 月 將 他 判 監 十 年 。


雅 虎 香 港 公 開 師 濤 電 郵
總 部 設 於 法 國 巴 黎 的 「 無 國 界 記 者 」 指 出
, 根 據 法 院 判 決 書 , 「 雅 虎 香 港 」 向 中 國
調 查 機 關 提 供 一 些 詳 細 資 料 , 令 他 們 可 將
師 濤 個 人 電 郵 戶 口 及 被 指 含 有 國 家 機 密 內
容 信 息 , 聯 繫 到 師 濤 個 人 電 腦 位 址 ( 即 IP
) 上 。
「 獨 立 中 文 作 家 筆 會 」 取 得 的 法 院 判 決 書
顯 示 , 中 國 當 局 羅 列 師 濤 十 二 項 的 證 據 中
, 就 有 師 濤 雅 虎 電 子 信 箱 的 ID ( 用 戶 名 )
以 及 由 雅 虎 香 港 提 供 的 用 戶 資 料 , 包 括 IP
、 發 信 時 間 、 用 戶 上 網 的 電 話 號 碼 等 。
「 無 國 界 記 者 」 互 聯 網 方 面 負 責 人 佩 因 狠
批 , 雅 虎 行 為 可 恥 , 是 導 致 師 濤 入 獄 的 黑
手 : 「 雅 虎 同 意 公 開 師 濤 的 電 子 信 箱 和 電
子 郵 件 記 錄 , 這 些 都 涉 及 師 濤 的 個 人 隱 私
… … 如 果 沒 有 雅 虎 的 幫 助 , 當 局 無 法 給 師
濤 定 罪 。 」
「 無 國 界 記 者 」 指 出 , 雅 虎 公 司 在 師 濤 案
件 中 所 起 的 作 用 讓 國 際 新 聞 界 義 憤 填 膺 、
很 多 人 鄙 視 雅 虎 的 所 作 所 為 , 他 們 質 疑 :
「 為 了 中 國 的 市 場 , 他 們 ( 雅 虎 ) 要 討 好
北 京 到 甚 麼 地 步 ? 」
這 是 雅 虎 繼 被 指 對 中 文 雅 虎 搜 尋 系 統 進 行
資 訊 審 查 後 , 面 對 的 另 一 次 嚴 厲 指 控 。 雅
虎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市 場 部 昨 日 接 受 本 報 查 詢
時 表 示 , 對 於 「 無 國 界 記 者 」 最 新 的 指 控
, 暫 時 未 有 回 應 。


辯 稱 依 據 當 地 法 律 行 事


「 無 國 界 記 者 」 早 前 批 評 , 雅 虎 對 中 文 雅
虎 搜 尋 系 統 進 行 資 訊 過 濾 及 審 查 , 若 透 過
雅 虎 輸 入 「 自 由 西 藏 」 等 關 鍵 字 進 行 搜 尋
, 搜 尋 器 不 會 顯 示 任 何 連 結 。
對 於 「 無 國 界 記 者 」 上 述 指 控 , 本 報 記 者
早 前 曾 聯 絡 雅 虎 美 國 總 部 。 雅 虎 公 司 一 名
姓 杜 的 國 際 公 關 經 理 沒 有 直 接 回 應 , 僅 提
供 一 份 聲 明 , 強 調 雅 虎 各 地 方 網 站 必 須 依
據 所 在 國 家 的 法 律 、 規 定 及 習 慣 行 事 。
本 報 記 者

互 聯 網 審 查   中 國 最 厲 害

「 中 國 互 聯 網 過 濾 系 統 是 全 球 最 精 密 的 。
」 英 、 美 著 名 學 者 組 成 的 互 聯 網 研 究 組 織
指 出 , 中 國 互 聯 網 過 濾 系 統 既 精 密 、 有 效
又 廣 泛 。 為 防 止 人 民 接 觸 一 些 被 指 有 問 題
的 資 訊 , 如 法 輪 功 、 西 藏 獨 立 等 , 中 國 的
做 法 是 寧 枉 勿 縱 , 不 惜 擴 大 打 擊 面 , 連 一
些 不 相 干 的 消 息 亦 被 攔 截 , 嚴 重 限 制 資 訊
流 通 。


手 機 短 訊 也 可 審 查 攔 截
由 美 國 哈 佛 大 學 法 學 院 伯 克 曼 互 聯 網 與 社
會 研 究 中 心 、 英 國 劍 橋 大 學 高 級 網 絡 研 究
小 組 以 及 加 拿 大 多 倫 多 大 學 芒 克 國 際 研 究
中 心 合 作 組 成 的 「 開 放 網 絡 促 進 會 」 , 在
○ 四 至 ○ 五 年 度 中 國 網 絡 過 濾 報 告 指 出 ,
中 國 政 府 不 想 人 民 接 觸 的 資 訊 , 包 括 關 於
台 灣 、 西 藏 獨 立 、 法 輪 功 、 達 賴 喇 嘛 、 「
六 四 」 等 。 報 告 指 出 , 中 國 國 民 若 試 圖 進
入 包 含 這 些 敏 感 內 容 的 網 頁 , 往 往 會 發 現
他 們 不 能 打 開 有 關 內 容 。
報 告 指 出 , 中 國 審 查 網 上 內 容 不 僅 阻 止 網
民 接 觸 敏 感 內 容 網 頁 , 目 前 非 常 流 行 的 網
絡 日 誌 ( Blog ) 、 網 上 討 論 區 ( Forum 及 BBS )
以 至 電 郵 ( e-mail ) , 中 國 官 方 、 網 站 以 至
電 郵 服 務 供 應 商 也 能 對 其 內 容 , 進 行 審 查
攔 截 , 令 網 民 無 法 發 表 。 甚 至 於 手 機 短 訊
, 官 方 也 透 過 網 絡 供 應 商 加 以 審 查 、 攔 截

「 開 放 網 絡 促 進 會 」 成 員 、 哈 佛 大 學 伯 克
曼 互 聯 網 與 社 會 中 心 研 究 員 巴 姆 鮑 爾 接 受
本 報 訪 問 時 表 示 , 中 國 擁 有 全 球 最 精 密 的
互 聯 網 過 濾 系 統 。
「 開 放 網 絡 促 進 會 」 成 員 、 多 倫 多 大 學 迪
博 特 教 授 早 前 也 指 出 , 中 國 對 網 絡 內 容 過
濾 手 法 非 常 巧 妙 , 可 以 在 互 聯 網 不 同 接 合
點 介 入 、 過 濾 或 阻 止 訊 息 傳 送 。 而 所 謂 的
不 同 接 合 點 , 可 以 是 互 聯 網 服 務 供 應 商 (
Internet Services Provider ) 、 交 換 點 ( Exchange point )
、 骨 幹 網 絡 ( Backbone ) 和 網 關 ( Gateway ) 等

本 報 記 者

網 站 註 冊   變 相 封 殺

中 國 近 期 下 重 手 整 頓 互 聯 網 , 除 透 過 技 術
層 面 審 查 訊 息 外 , 亦 推 出 多 項 強 化 審 查 措
施 , 當 中 以 要 求 全 國 所 有 網 站 註 冊 ( 網 站
實 名 制 ) 造 成 的 震 撼 最 大 , 至 少 近 千 網 站
變 相 被 封 。 「 無 國 界 記 者 」 指 出 : 「 所 有
採 取 的 法 規 及 限 制 已 造 成 恐 慌 , 叫 人 進 行
自 我 審 查 。 」


迫 網 民 自 我 審 查
內 地 信 息 產 業 部 要 求 , 內 地 網 站 負 責 人 在
七 月 十 日 前 向 當 局 登 記 註 冊 。 若 網 站 拒 絕
登 記 或 虛 報 資 料 , 網 站 均 會 被 關 閉 。 據 不
完 全 統 計 , 七 百 個 網 站 因 拒 絕 註 冊 , 已 被
當 局 關 閉 , 一 些 民 辦 輿 論 監 督 網 站 則 未 能
獲 准 註 冊 。
一 直 關 注 內 地 言 論 自 由 狀 況 的 「 無 國 界 記
者 」 亞 太 區 主 任 布 羅 塞 爾 接 受 本 報 訪 問 時
指 出 , 在 近 期 眾 多 措 施 中 , 以 要 求 網 站 註
冊 最 叫 人 恐 懼 , 「 這 代 表 中 國 互 聯 網 上 所
有 自 由 及 異 見 網 站 將 會 被 清 除 得 一 乾 二 淨
。 」
哈 佛 大 學 研 究 員 巴 姆 鮑 爾 認 為 , 中 國 要 求
網 站 註 冊 , 看 來 是 要 網 上 日 誌 寫 手 (
Bloggers , 亦 稱 「 博 客 」 ) 放 棄 本 身 的 伺 服
器 , 改 投 一 些 設 有 網 絡 過 濾 系 統 的 網 站 ,
令 當 局 更 易 控 制 。
他 指 出 , 中 國 一 貫 的 網 控 手 法 , 既 包 括 技
術 層 面 , 亦 包 括 法 律 方 法 , 兩 者 合 一 旨 在
營 造 一 個 環 境 , 令 網 民 自 我 審 查 。
本 報 記 者

Kevi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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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7, 2005, 8:10:41 PM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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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葛雅虎!

Wilson Sh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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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7, 2005, 9:03:27 PM9/7/05
to HKBlogg...@googlegroups.com
I was mostly shocked when reading the news this morning. This
basically reminds us that much of our private information are at risk
in the hand of any of those internet tycoons. A casual thought: would
this give rise to some p2p grassroot search engine & possibly other
services?

Regards,
Wilson
http://wilsonshum.blogspot.com

On 9/8/05, Kevin Li <kevi...@gmail.com> wrote:
> 杯葛雅虎!
>

Cally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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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7, 2005, 9:34:44 PM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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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人最氣憤的是媒體主動獻媚,交換的價值比生命、公義還要大嗎﹖.
--
For the ordinary person, love is elusive, image as a strategy

Clemen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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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7, 2005, 10:51:07 PM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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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業社會裡,生命、公義等算不上甚麼。
--
::喃喃自娛::
http://chiunam.net

Wilson Shum

unread,
Sep 8, 2005, 12:28:21 AM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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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 article, eswn is playing devil's advocate ("again", as the author
put it) on the Yahoo! - Shi Tao case, see
http://www.zonaeuropa.com/20050908_2.htm

littl...@gmail.com

unread,
Sep 8, 2005, 12:35:42 PM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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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 funny piece of yahoo :

Yahoo! Threatens Spanish Site for Posting Results of Yahoo! Search
Posted Sep 6, 2005, 3:55 PM ET by Brad Hill

This isn’t quite as juicy as Google cutting off CNET’s air supply
because a CNET reporter Googled publicly available information about
Eric Schmidt, but it bears the same recursive logic. Yahoo! sent a
cease-and-desist letter to Genbeta, a Spanish software blog,
threatening legal action if Genbeta failed to remove a post which
described how to download videos from the Yahoo! Launch music site.
This information was sourced from publicly available information found
via a Yahoo! Search. In fact (this is the beautifully ironic part),
that source is still cached by Yahoo!. So … Yahoo! threatened legal
action against a small Web site for archiving exactly the same
information that Yahoo! is archiving.


http://yahoo.weblogsinc.com/entry/1234000793057634/

Eriche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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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8, 2005, 2:35:23 PM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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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 沒有改錯名,在字典裡"yahoo"解作"人面獸心的人"。

And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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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8, 2005, 10:06:59 PM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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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I. In
http://www.csmonitor.com/2005/0909/p01s03-woap.html

"Legally, Yahoo is not obligated to cooperate with Chinese police. Yet
in practice it may have to. Unanswered so far are the terms by which
Yahoo Hong Kong, operating under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formula
that allows autonomy, was forced to conform to Chinese requests,
despite its Hong Kong registry."

Wilson Shum

unread,
Sep 8, 2005, 11:26:02 PM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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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 questions are whether the cooperation went though any formal
procedure? was the HKSAR gov. involved in mediating the request for
assistance? or was it a direct dialogue(!) just between Mainland
police & Yahoo HK?

And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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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9, 2005, 1:25:09 AM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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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according to this view [
http://rconversation.blogs.com/rconversation/2005/09/yahoo_email_in_.html
] by Rebecca Mackinnon, a research fellow at Berkman Center for
Internet & Society, Yahoo is obligated to answer mainland's requests
despite it's a HK company under HK's jurisdiction.

Yahoo "provide an e-mail service hosted on servers based inside China,
making itself subject to Chinese legal jurisdiction. It didn't have to
do that. It could have provided a service hosted offshore only. If Shi
Tao's email account had been hosted on servers outside of China, Yahoo!
wouldn't have been legally obligated to hand over hi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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