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oups
Sign in
Groups
繁體每日靈修
Conversations
About
Send feedback
Help
你能作得勝者(5-31-2024)
2 views
Skip to first unread message
Wilson Wong
unread,
May 31, 2024, 8:36:02 PM
May 31
Reply to author
Sign in to reply to author
Forward
Sign in to forward
Delete
You do not have permission to delete messages in this group
Copy link
Report message
Show original message
Either email addresses are anonymous for this group or you need the view member email addresses permission to view the original message
to Wilson Wong
你能作得勝者(5-31-2024)
《約翰壹書3:4-10》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
一些家長為了望子成龍,給孩子許多壓力,有時會忽略了孩子的能力,或沒有考慮孩子的個性與興趣,或把自己的經驗強加在孩子身上,一些孩子無法適應,小小年紀就得了憂鬱症,神叫我們不犯罪,若不給我們勝過罪的力量,豈不如這些家長一樣?神所以這樣要求,是因為祂已經在基督裡把祂的生命賞賜了給我們,人若仍以不能為藉口,繼續沉溺罪中,就是不信與不順從了。
關於什麼是罪,聖經有清楚的吩咐與界定,神更賜我們聖靈,會在我們的內心提醒我們,所以我們所犯的罪,絕少是因為我們不知,羅馬書14章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我們做神所不喜悅的事,我們的內心會告訴我們,叫我們沒有平安,除非我們習慣性消滅聖靈的感動。我初信時對聖經不太熟悉,但是內心會知道什麼不能做,什麼要脫離,後來讀經才知道聖經早有教導。
主來到世界,就是要除掉人的罪,不只是擔當我們的罪,更叫我們能不犯罪,因為他所賜我們的生命是不會也不愛犯罪的生命,所以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秘訣是不靠自己的力量來克制自己不犯罪,但是常與主親近。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住在他裡面”和“不犯罪”原文都是現在式,指常常住在主裡就不會經常,習慣性的犯罪,所以基督徒這新造的人不是沒有試探,但是我們可以藉著常常與主相交,不受罪惡捆綁,我們不能用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為藉口。
約翰警告主內的小子們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犯罪的屬魔鬼,神的兒子已經除滅魔鬼的作為。我們只須專注於主,享受他的愛與交流,就能作得勝者,因為他的擔子是輕省的。
Reply all
Reply to author
Forward
0 new mess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