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備貪財的網羅(8-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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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son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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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7, 2025, 3:56:38 PMAug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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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備貪財的網羅(8-7-2025)
《箴言1:8-19》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你項上的金鍊。我兒,惡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他們若說:你與我們同去,我們要埋伏流人之血,要蹲伏害無罪之人;我們好像陰間,把他們活活吞下……我們必得各樣寶物,將所擄來的,裝滿房屋;你與我們大家同分,我們共用一個囊袋;我兒,不要與他們同行一道,禁止你腳走他們的路。因為,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人的血……這些人埋伏,是為自流己血;蹲伏,是為自害己命。凡貪戀財利的,所行之路都是如此;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

“我兒”在箴言出現了22次,頭七章就出現了15次,這幾章都是父母對子女肺腑之言,也是父神對祂子女的心聲。按神的心意教養子女是神給父母的召命,神讓你我認識祂,認識真理,又恩待你能結婚生子,你就有責任幫助子女把神的話實踐出來。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都說:你們做子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父母在地上代表神,有神的權柄,但必須在反映神的前題之下。年輕人聽從父母的勸告,就能認識上主,躲開罪惡,生活有智慧並榮耀神,有敬虔的父母是子女的榮耀。

經文特別提到母親參與的重要,首先,夫妻二人成為一體,本來就不分你我,其次,神造女人是叫人得到一個得力助手,若不同心教養子女就不完全。父親若負責訓誨,母親就更要注重神的法則,免得為父的只憑一時衝動。神也並非只扮演父的角色,祂也像婦人一樣不能忘記祂的孩子。

第一個教訓是不能貪財,提摩太前書六章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貪財會叫人為了錢不顧後果,鋌而走險,接受了罪的誘惑,也會叫人遠離神。君不見許多年輕人為了錢,被人騙到詐騙園區麼?

對於基督徒的家庭,或者我們還沒有膽量犯那麼可怕的罪,但是我們常會為了享受,為了安全感而貪財,我們是否因為貪財而不能持守聖經的教導,沒有盡心奉獻,或因為錢財而遠離神?

經文也特別提到壞朋友的危險,他們害死自己也害死別人,你有留意孩子所交的朋友嗎?怎樣的父親教出怎樣的兒子,為人父母,責任不輕,我們要求神憐憫,管好自己,活出有使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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